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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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初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0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0名,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到20xx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在我省8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20xx年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达200名,并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
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一批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xx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750名以上。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
3.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建立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从20xx年起,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鼓励各地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非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别医师,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参加转岗培训。
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能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通过提高岗位薪酬待遇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4.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省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百人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和「千人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应予以重点考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各地要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倾斜支持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省儿童医院建设,力争到20xx年底前,开设500张床位,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广州要力争成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深圳市应至少设置1所三级甲等水平的儿童医院;到20xx年底前,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应争取各设置1所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城市综合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按照需求增加儿科病床数;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儿科床位至少占医院总床位的10%;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县(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1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和培养能够提供儿科服务的全科医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与)
6.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各地要统筹规划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加强重症、疑难、复杂儿童疾病诊疗;县级医院重点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和急救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
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重点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加快县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对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补助。
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鼓励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和均衡发展。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流动和下沉。(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参与)
7.打造儿科医疗高地。制定出台我省儿科区域医疗中心的规划、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规模适宜、水平领先的儿童医院或者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结合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分别设置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并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医学教育、临床诊疗和循证研究领域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开展儿科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儿科高新技术,推广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儿童疾病的精准医疗水平;培养高端儿科医疗人才,构筑儿科医疗高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参与)
8.构建儿科医疗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横向跨院合作,充分发挥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儿科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的双向流动。鼓励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9.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体现儿科特点及不同年龄人群医疗服务差别。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在20xx年6月30日前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10.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力争到20xx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健全以岗位风险评级、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设置一定的岗位奖励金,确保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参与)
11.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医疗」。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展和延伸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服务区域,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教学、远程示教、远程教育等,重点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2.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有儿童的家庭开展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签约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鼓励儿科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护士集团,开展儿科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14.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努力避免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参与)
15.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防治结合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质量。
16.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强化新生儿和婴幼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服务,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要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儿童安全座椅的应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治安管理等,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教育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参与)
17.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在全省形成网络。加快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提高儿童疾病院前急救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网络医院。省、市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要开通儿童急危重症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处置儿童急危重症的培训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对急危重症儿童给予急救处置。(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8.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订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认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提高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及时充实儿科医疗力量。(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19.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中医医疗机构,分区域建设省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并开设儿科病房,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省、市儿童医院及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置中医儿科,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省中医药局负责)
2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加快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政策协调衔接,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
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指导。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宣传和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细化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及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儿童医疗服务建设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医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开展朝阳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朝阳区“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科。
(二)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科、医管中心负责制定“专项整顿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整体推进“专项整顿活动”进程。负责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加强对血液透析室、院感、药事管理、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内镜室、实验室、口腔科等部门专业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医疗机构,梳理本机构内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行业内通报;负责指导区属各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开展相关专业的专项检查等相关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2、中医科负责督导辖区中医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中医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3、基层卫生科、社管中心负责督导辖区社区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社区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按要求完成社区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4、老年妇幼康复科、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督导辖区内妇产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检查并梳理妇产类医疗机构存在问题,重点对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产科(含产房)等部门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按要求完成妇产类医疗机构“专项整顿活动”信息汇总及工作报告。
5、法监科、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对“专项整顿活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治范围
整顿活动的范围:除部队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三级医院和开展血液透析等项目的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辖区医疗机构动员会,各医疗机构对活动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二)自查提高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医疗机构要开展院科两级自查工作,于20xx年3月5日前完成机构医疗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于3月10日前向区卫生计生委上报自查总结报告,明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要强化对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识别和管理力度,对发现的感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采取相应消毒隔离措施,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各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对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高压氧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药事管理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的规范管理与风险防范专项督查力度。
(四)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完成责任范围内区域专项整顿活动,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形成活动总结。于3月xx日前报“专项整顿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统一报备,销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紧迫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文化。
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所有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实习、进修、返聘、规范化培训等人员的岗前培训、岗间监管、岗后考核,抓好薄弱环节、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落实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医疗不良事件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在活动期间,认真梳理各项制度的可行性、实时性和合规性,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及处置工作。
(四)强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制度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违反制度规范等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岗位人的责任。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工作疏漏、职责懈怠、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类医疗差错和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五、其它
(一)辖区内各二、三级医院将自查报告文字版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红章后,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至朝阳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电子版发至xx,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辖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将自查报告和附件1、附件2(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室)的)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xx,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6日前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情况总结报至委医政医管科108室。
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⑵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⑶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⑷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⑸医嘱制度
⑹会诊制度
⑺值班及~制度
⑻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⑼医疗缺陷登记及过失(纠纷)报告制度
⑽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⑾业务学习制度
⑿查对制度等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7、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缺陷档案。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药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
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七、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励基金。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院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全市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落实患者安全目标、防范医疗纠纷为着力点,全面查找重点科室、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促进全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本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6月上旬。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召开全院临床、护理、医技人员大会,宣布《医院20xx年“医疗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顿”活动方案》,各临床、医技科室高度重视,形成良好氛围,保障活动有序进行。
(2)医院网站及宣传栏宣传《医院20xx年“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3)各科室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领会活动方案。
2.自查、学习培训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各临床、医技科室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医疗、护理、医技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以及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查工作:
(1)完善质控体系,质控工作常态化。完善科室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科室医疗小组必须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活动,确定每月2次业务学习和病例讨论的时间。
(2)落实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各科室组织学习18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20xx年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本科室常见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科室二线、三线听班制度的落实、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的落实。危急值报告及处理。
(3)强化急危重症管理,畅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必须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措施,树立并落实完善检查、急症急查、重症重查、立即检查的思维意识,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特别是预防和救治肺栓塞的预案和猝死抢救的演练,医技科室重点加强心肺复苏培训与考核;各部门加强急救绿色通道的协调,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救治及时。
(4)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等方面管理。尤其是加强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的执行,提高对术后并发症防范。
(5)加强病情评估与沟通,防范医疗风险。及时全面对急诊、住院病人进行评估,掌握病人的生命体征和目前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的风险性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尊重病人及其家属,及时有效的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多倾听患方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患方的问题。通过良好的沟通,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和理解。
(6)规范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临床用药,严把用药指征。控制药品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7)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落实医院感染制度、规范及流程,尤其是消毒隔离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诊疗技术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加大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诊疗器械、物品的管理。
(8)严格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及处理流程。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要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各临床、医技科室把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并报告相应的职能科室。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结合核心制度、肺栓塞、急危重症、医院感染、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围手术期管理等方面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讨论、汇报、比赛、演练,促使科室分析问题,提高安全意识。
3.督导检查、整改提高阶段:4月11日—5月11日
(1)问题整改:临床、医技科室根据医疗质量与安全自查发现的问题台账逐项整改。
(2)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科室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把发现的问题与科室自查问题台账一并作为整改的内容,督导科室规范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根据问题导向,对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专项检查、重点督导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重点对核心制度落实、肺栓塞预防诊疗流程、急危重症处理、围手术期管理、指南共识的学习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不良事件、病情评估、医患沟通、多学科会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督导整改。门诊部重点对120、急诊急救、急诊绿色通道、危急值管理、医技科室应急预案、心肺复苏演练、就医流程优化、门诊安全措施等方面督导整改。院感科重点对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镜室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
4.持续改进、巩固总结阶段:5月12日—6月10日
(1)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培训学习核心制度、指南共识,强化“三基”训练、加强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人人重视医疗安全、人人落实医疗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室把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经验、成果、存在问题、合理化建议等,梳理成册,提出改进的制度与规范。坚决纠正有章不循、执章不严、各行其事的不良习气,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实现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规范化、监督经常化,形成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长效机制。
(2)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科室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3)对在“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活动,不认真自查、整改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医院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三、活动要求
目前我院医疗服务总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同时,医疗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要充分认识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科主任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医疗活动月(安全月)”方案的实施,要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此次“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活动文件、医疗核心制度、法律法规、本科诊疗常规和技术常规,要求科室全员参与,不能流于形式。
通过深入开展该活动,做到强化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意识到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化操作到位;质量监管部门监督作用到位;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院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