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 篇1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2.健全组织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由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强联防联控。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市、区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对全体员工和学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健康码申领情况进行排摸,组织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确定允许返校上岗人员名单。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专人负责,每天消杀2次,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7)。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具体可参照《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详见附件8);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9)。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9)。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xx〕6号),每天至少2次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专人负责,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7)。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0),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属地镇街、中心学校和区教育局。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机构疫情防控负责人(负责人姓名手机电话);
(2)卫生疾控部门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3)教育局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4)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
(5)所在街道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各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加强复课后的督查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各镇街、登记部门、区教育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督查指导组和中心学校对全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其各项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培训机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登记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安排在全市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始,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五、严格按照复工复课流程申报
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详见附件1)提交相应材料至余杭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或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民办教育科邮箱进行申请,我局将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复课。
六、严格按照现场检验要求操作
余杭区教育局在收到复工复课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查人员填写《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检查表》(详见附件3),并给出现场检验初步结论。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制定“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检查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方案”。
2.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员工台账资料。
3.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检查培训机构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台账资料。
4.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检查《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台账资料。
5.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学员台账资料。
6.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检查《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台账资料。
7.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照《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的要求准备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8.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检查《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台账资料。
9.是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和机构例会制度。检查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有属地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区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 篇2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区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机构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机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责任人:xxx)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人:xxx)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责任人:xxx)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xxx)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xxx)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xxx)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xxx)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责任人:xxx)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责任人:xxx莉)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完善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应急预案启动
机构(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营业: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营业: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机构可营业。营业后机构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勤登记追问制度和午晚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xxx)
2、机构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机构。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人:xxx)
3、机构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机构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xxx)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xxx)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机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xxx)
6、如果疫情加重时,机构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托管代餐。(责任人:xxx)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 篇3
市教育局发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遵循“一停、二定、三化”的工作原则。
1“一停”是指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2“二定”是指定时和定人。定时是指根据培训机构复课前、复课当日、复课后三个时间段,各培训机构梳理工作准备内容,制定预案,确定各时段、各岗位职责的工作内容。定人是指因时因岗,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落实每项工作的'“管理员”。
3“三化”是指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网格化是指组建教学班级、培训机构、属地教育局的纵向网格。清单化是指做好一事一清单。责任化是指做到事事都有“管理员”,落实主要负责人、培训机构负责人、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根据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同步。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经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通知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相关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需申领省健康码,作为其进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凭证。凡获取省健康码绿码的,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返岗工作。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以备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员工、家长的疫情防控意识。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各培训机构自愿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抽查。
复工复课后,各培训机构要暂停使用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做好日常性消毒,以清洁为主,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教学区域、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落实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
▲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有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上学,停止培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隔离观察室,配备紫外线灯等设施设备,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舞蹈培训机构复课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掌控及及时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长:李会
副组长:梁玉兰盛景峰
成员:各班主任
三、主要职责不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宣传不科普教育、和突发情况(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开学前全员排查分类处置
1、由政教处及学校防疫员负责排查统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学校全面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收集有无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由政教处主任做好开学准备。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由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在家自主隔离、14日后方可报到。
2、学校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政教处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处负责完成对校园、食堂、教室、办公等重要场所的消杀任务。积极采购物资,配发洗手液。
(二)报到时全员检查妥善安排
1.防疫人员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进行消毒处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2.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送留观室观察
(三)报到后全程防控及时处置
1.坚持对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2.各部门不进行不必要的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
3.政教处、安监办负责做好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瞒报、不漏报。
解放营子乡中心小学学生复课具体安排:
根据解放营子乡中心小学的实际情况,住宿生入校由校车接送,不可能分年级、班级错峰入校,只能根据校车接送的先后顺序入校,第一辆校车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有序下车后,由班主任在校门口接待,其它校车在待定区等待。前一辆校车学生全部下车后,待前面校车离开校门口,后面的校车依次跟进。
学生下车后由班主任接待登记后,依次经过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每生间隔距离为一米,并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后由各班引导员(四年一班:康孝平四年二班:盛武军五年一班:禹晴五年二班:杨晓娟六年一班:刘丽丽六年二班:张宏志)引导学生按指定路线进入教室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将学生的行李依次送到宿舍交给舍间教师安排住宿,确保学生不聚集。
学生就餐时,由班主任引导按指定路线间隔保持一米进入餐厅,先洗手然后按指定餐号就餐,就餐纪律及安全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食堂教师负责。就餐完毕后,按指定路线依次退出。中午和晚上到指定的生活区活动,早上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班级。
学生入厕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的距离入厕,入厕时男生每次不超过20人,女生每次不超过15人,便后依次返回,进入班级先洗手在入座。
课间活动时由本节课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并指导学生不聚堆,进行课间活动。
走读生入校时要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进入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进入班级。放学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依次离校。
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教室和宿舍每天进行3次消毒5次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中午学生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午休安全,晚上学生就餐后、入舍前的区域活动由值周教师和贾春刚老师负责,活动结束后进入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寝前卫生和就寝。早上起床后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有序进行洗漱,并做到不聚堆。就寝和午休期间学生入厕时要求学生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由舍间教师负责。
三区卫生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合理安排学生分散打扫,结束后依次进入教室洗手入座。
学生的早操由值周人员和值班体育教师负责,间操课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分三个区域进行活动,并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
学生放假时乘坐校车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舍间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保持一米距离有序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