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保供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农贸市场保供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贸市场保供方案 篇1
根据《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优势,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一、生活必需品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
二、工作内容
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社决定成立右江区供销合作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见附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重点监测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并做好相关研判,为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做好准备,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区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全区供销社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基层社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各项工作专人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农村市场供应,强化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形成工作全力。各乡镇基层社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自2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乡镇基层社对本辖区内商超商贸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贸市场保供方案 篇2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在凝冻天气、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疫情时期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县商务主管部门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保供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信、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工业和商务局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领导小组。
组长:孙庆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冉茂万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光禄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商贸流通业务科,杨骥同志兼任调度员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工作。各科室、中心要相互配合,确保本辖区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二)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小组的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落实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科室、中心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调入;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市场保供工作的事项。
三、市场保供工作措施
(一)全力做好物资储备和保供。建立与本地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储备制度:一是建立保供企业信息库。尽快落实一批应急保供骨干企业,确定一批应急商品投放网点。县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落实不少于2家,重点倾向于农贸市场,较大型的综合性超市等,企业名单确定后及时汇总,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二是指导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保供计划。县工业和商务局积极引导农贸市场和综合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生鲜农产品进购关系,指导企业做好半年的企业周转储备计划,计划报县工业和商务局备案;三是科学制定本辖区市场保供方案。根据本县农贸市场和商超周转储备计划,以半年为期间,重点突出近三个月,形成本县市场保供方案,安规定时间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四是协助企业建立稳定保供渠道。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指导承担保供应急任务的企业科学合理提前做好半年的生活必需品进购计划,与上游供货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关键时刻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五是强化日常监管。县工业和商务局加大承担保供任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至3月底前,每日上报企业销售情况、库存情况。
(二)强化市场秩序保障。县工业和商务局协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三)强化信息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县工业和商务局实行日报制度,加强与各保供企业的信息收集、分析、汇总,并于每日16时前将本辖区市场监测和保供情况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同时根据需要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人:杨骥,联系电话:0856--8220836、18185564088,邮箱:398258860@qq.com。并如实抄报给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加强市场预警信息监测。县工业和商务局抓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日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口罩、消毒液等。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当地大型农贸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二)加强市场异常信息报送。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定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县工业和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启动应急响应后,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报有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三)加强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各地正常供应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调拨储备企业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五)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依法征用。紧急情况下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农贸市场保供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二、目标任务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农贸市场保供方案 篇4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二、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测预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五、收储与投放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六、资金兑付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