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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保供方案

2025/03/07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蔬菜类保供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1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二、强化负责制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三、抓好蔬菜生产供应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做好信息监测与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六、抓好防灾减灾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七、促进产销衔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本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市农业农村委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3

一、目的意义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二、监管标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4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