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1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依据教委教师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从事教学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学校全体教师分为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两部分,各自独立进行教学考评。
理论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实习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和完成临时性任务为依据。
二、教学考评各部分分数权重:
1、理论教师:教学质量60%,教学工作量40%。
2、实习教师:教学质量50%,教学工作量30%,完成临时性任务20%。
三、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及权重
1)理论教师:包括五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作业批改1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实习教师:包括四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说明:
1)课堂教学由教学研究室负责,组建听课评委小组,听课评委采取课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打分。
2)教案评比、作业评比由综合办或实习办负责,平时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
3)学生评议教师由学生依据授课、辅导、作业等项不记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
4)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视教师违纪情节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以上考核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到教学质量分数。
四、教学工作量得分计算办法
1、教师工作量上半年计算3-6月份,下半年计算9-12月份各四个月的'课时总量。
2、最高课时量得分为100分,最低课时量得分为40分,其余教师的课时量依据插入法计算其课时量得分。
五、综合评定办法
1、理论教师按教学质量占60%、教学工作量占40%计算总分,并排序。
2、实习教师按教学质量占50%、教学工作量占30%、完成临时性任务占20%计算总分,并排序。
3、依据综合排序,进入总数前65%的教师为获奖教师。
4、教师奖励基金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为20%、30%、50%。依此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报教委办公室。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绩效奖励分配坚持“规范统筹”和“搞活奖励”并举,以绩效考核为基础并密切挂钩,体现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向有特殊贡献人员倾斜,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院)创造力,促进学校(院)事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学校(院)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总量使用,不突破核定总量,严禁在核定总量外通过其他渠道发放。
2、考核挂钩。学校(院)以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为依据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绩效奖励挂钩。
3、自主分配。学校(院)根据绩效奖励总量,实行自主分配,以教代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考核办法为依据,发挥学校(院)在内部分配中的主导作用。
三、绩效奖励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严格按教职工岗位系数进行分配,在总量范围内按系数预发,
年终结算。岗位系数分别为校长、书记1.7,副校长、副书记、班子成员1.5,中层正职1.4,中层副职1.3,普通教职工1.0。
2、控制学历教育的论文指导费、试卷阅卷费、监考费等,业务处室每年必须要有支出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一旦预算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开放教育蹲考、远程教育巡考按出差处理。
3、按在编教职工的13%和25%预留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奖励配套奖励额度。按在编教职工年度考核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结果进行配套奖励,其奖励额度同教育局确定的奖励额度等同。招生奖励、教科研奖按学校(院)规定执行,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4、教职工旷工、病事假按市教育局规定处理,扣发部分列入绩效分配额度,但被扣发者不再享受。
(二)综合考核奖
1、学校(院)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奖。
学校(院)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为优秀,市教育局按在编教职工基数增拨1500元/人,考核为合格,市教育局按在编教职工增拨1000元/人,不作统筹,如数发放。
2、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奖
基础奖: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平均额度人均统筹15%以后的'剩余部分。如果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发放办法,每年经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发放办法。
优良奖:根据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对优秀、良好者分别增拨2500元/人、1500元/人,不作统筹,直接发放。
(三)中层管理津贴
市教育局根据确认的学校(院)中层配备职数,中层正职增拨4000元/人,中层副职增拨2000元/人。学校(院)根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三档按1:0.9:0.7发放,额度按当年度教育局增拨总数确定。
四、附则
1、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2、本方案实施后,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平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学校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篇4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1.25(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20xx年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