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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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畅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12)乡镇: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区交通整治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村要全面开展乡道、村道交通路障清理,对所有乡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及时召开会议,各乡镇、村要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精神传达到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形成全社会齐抓交通安全的良好格局;
(2)要扩大宣传声势,区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各种动态,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群众,做到人人维护交通秩序;
(3)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送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进村、进校、进工厂,充分利用交通安全VCD片,挂图等进行以案析法教育。交警大队负责提供教育材料,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以村委会为单位,每个村最少要组织一场电影或VCD片,挂图警示教育,教育面达到100%。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小学老师、学生(含学前教育学生)进行一项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面达100%。每校要有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专栏;
(4)各乡镇在街道主要位置要张挂5幅以上跨街布条标语,每个村都要有标语、专栏;
(5)印发交警大队、交通局、农机总站、安监局、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各乡镇、村要把《通告》张贴到每个自然村和主要通道,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6)适时邀请专家授课,提高领导干部的交通法制水平。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到位。在集中整治活动中,督查组每周要组织一次督查,主要是督查各乡镇、部门领导重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处理,造成交通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2
为贯彻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斗争,迅速落实市、县扫黑除恶的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恶涉乱问题及乱象,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涉恶以及行业治乱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乱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重点领域涉恶线索,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一批黑恶犯罪案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具体专项整治内容
交通运输领域黑车营运;交通执法领域非法营运车辆车主恐吓客运班车司机、暴力阻碍交通执法;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方面存在的涉恶问题及乱象。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履职,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行业乱象乱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本辖区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信访积案、执法办案、群众举报、工作排查等线索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中排查涉恶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要加强访查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下基层访视等活动,下到基层一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行霸”涉恶涉乱问题,深挖线索。
(二)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在积极模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过滤,细查提炼,将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三)专案经营,严厉打击。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涉恶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提前搜集证据,确保全面查清团伙结构、成员情况,做到精准打击。要把打击的矛头对准行业涉恶案件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幕后“保护伞”,力争做到查获一起案件、摧毁一个团伙,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此次乱象乱点集中整治行动,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利用宣传条幅、出租车显示屏、客运场站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集中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之后,可结合工作情况适当开展学习,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检举揭发行业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乱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一把手担任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打击格局。
(三)严格问责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出现因工作不力导致线索该发现未发现,发现未及时移送、延误战机或者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将及时在全系统通报并严格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将视具体情况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明交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14〕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交通乱象整改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断提高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快速出行、平安出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挑担啃骨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慈党办〔2022〕2号)精神,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道路交通新形势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创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集中各方力量,治理一批拥堵点位,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时段性、路段性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早晚高峰时段拥堵指数下降1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完善,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市主要路口机动车守法率和斑马线礼让率分别达到90%、8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均达到80%,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重点路口和其他路口分别达到100%、90%,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道路交通治堵工程
1.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设施、停车设施发展需求和历史欠账,合理布局相关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渠化路口25个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0个以上(详见附件2)。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改进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限时通行、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缓解早晚主次干道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试行高峰时段北三环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推进开发大道、南二环路等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隔离设施。落地实施教场山区块单向交通组织方案,实施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详见附件3)。(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运用绿波控制、禁止左转、潮汐信号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切实缓解城区部分路段拥堵情况。依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现交通信号设施设置维护和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专业化。引入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成全市80个信号灯点位改造。建设中心城区科技设施自动巡检报警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4.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市治堵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资金使用。加强交通堵点调查排摸,系统分析堵点形成特点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督促落实相关治理工作措施。开展“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治理活动,通过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收集治理一批民生反映强烈的堵点乱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停车设施供给
(1)制定、完善停车位配建标准,分类确定公建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适当超前配建,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年内再完成6000个路内停车收费泊位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开展停车位“增量行动”,挖掘退红空间、绿化带等“城市边角料”停车资源,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农村等区域停车供给,科学规划配建停车场(楼),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沿山线周边临时停车场地开辟工作,沿线镇各新增停车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
(3)建立健全停车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开放措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完成金一路(寺山路至景观大道)、科技路(漾山路江至西二环)、梅林路(中横线至轻纺城物流大棚南侧横路)等工程建设,启动科技路(西二环至赵家路江)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7.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针对客流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公交线路、班次,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设计公交站点,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加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高标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快速交通与慢行交通的有机衔接。全面推广“出行即服务”模式,广泛应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化。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8.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根据不同学校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推广错峰上下学、多校门接送、车辆即停即走、专用接送通道、定制公交、远端停车、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共享、临时停车场建设等措施,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状。以实验小学为试点,全面排摸分析学生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设计若干条接送线路,开通定制公交,学生在沿线公交车站等候接送,切实解决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完善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对符合小型汽车入园要求的学校,打通内部接送通道,明确停放区域,配置专管力量,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应开尽开”。周末、节假日离返校时段,实验高中开通内部接送通道,慈溪高中视情为家长车辆开放地下车库(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深化“家校警”联动护学模式,形成学校、家长、公安交警共同参与的护学保畅工作机制,合力保障校园门口交通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慈溪交通集团、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道路交通治患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临水路段安全隐患。按照“彻底排查、排查彻底”的标准,对临水路段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缺失,防护强度不够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治理计划,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闭环落实,7月底前完成治理提升(详见附件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2.全面排查治理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的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和路侧开口,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是否合理、有无缺损或遮挡,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亮度不足,绿化遮挡视线,爆闪灯、让行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必要时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实行一点一策。对77个非灯控平交路口开展标准化治理(详见附件5),6月底前完成招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提升。(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力度,开展“坡改平”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道路交通治乱工程
1.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乱象。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行为,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改装、右转弯未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工程运输车辆指定车道行驶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
2.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每日安排5组整治力量、每周组织1次统一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期间查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路面管控。公安部门充分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加大现场查纠力度,重点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进行查处。工作日期间,市公安局机关民警每周上路不少于2次;交警大队秩序民警上路时间不少于4小时/天,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查处数不少于20起/天;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每周配合交警开展一次上路整治,人均查处数不少于10起/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
(1)加强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擅自改装、拼装、篡改车辆,依法严肃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
(2)以规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园)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检查,督促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门岗制度,落实头盔门岗提示,推广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每个镇(街道)各设立规上企业、学校头盔“租借”“共享”点不少于3个,将头盔佩戴情况与员工绩效考核、学生评优评先等挂钩,交通安全门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5.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整合执法资源,实行分路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常态化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分析交通流量特点和违停车辆规律,制定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布点计划,新增违停抓拍设备50套以上,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重点道路和重点部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6.优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缺失、不合理、不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安装维护,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齐全有效、发挥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交通设施进行评估,确保设置规范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镇、街道)
7.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在三北大街、慈甬路有条件的路段推广安装“未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新增30套以上,全面提升机动车礼让率。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风景线”活动,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带头礼让。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执法直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
8.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9.建立健全重点车辆抄告制度。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一次抄告所在单位,推动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一年内被二次以上抄告通报的,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10.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落实基层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性宣传教育。每家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活动,“五进”宣传5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慈溪交通集团,各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压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3月底至2022年6月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治堵治患治乱”三大方面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类隐患、堵点、乱点的排摸、治理工作,同时梳理痛点、难点,做好招标等前期准备,为后续开展集中攻坚打下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6月底至2022年11月底)。集中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力量,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按期完成问题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固化推广,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推进顺利、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公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茅建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协调和推进等相关事宜。
(二)强化督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推动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规上企业及中小学校(园)头盔佩戴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市道交专委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专项行动效果的,实行警示约谈和工作督办,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三)优化机制,加强工作保障。要加强各项经费保障,教场山单行线工程性改造、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渠化路口(路段)、非灯控平交路口治理建设资金由慈溪建设集团负担;临水路段隐患治理由所在镇(街道)实施,不区分道路属性,建设资金由所在镇(街道)自行负担。要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动推进与长效机制建立“同步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涉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各镇(街道)细化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至市道交专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