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省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省、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附件1),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心理危机干预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三、组建队伍
(一)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组建以省、市级副高以上职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健康专家为主的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附件3),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专家组成员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混合编队,前往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中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专家为主的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工作。
(三)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各市、县(市、区)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四)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作用,鼓励专业人才及社会力量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五)基层工作者队伍。全面发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向辖区各类人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转介心理障碍患者,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四、主要措施
(一)及时识别高危人群。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开展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制定工作时间表。重点识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心理高危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避免事件的发生,如自杀、自伤、伤医和其他冲动行为等。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各市要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和“掌上办公”等方式,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级职能部门一线防治人员、门急诊筛查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的人员、村居(社区)干部及网格员,以及在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服务。
(三)强化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就诊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向住院和就诊患者免费发放心理关怀卡或告知热线电话(附件2),加强医患间的交流和沟通,避免因患者冲动而对一线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合理制定工作时间表,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减压。
(四)设立应对疫情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各市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组建热线技术专家组,在上岗之前,要对接线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每条热线至少开通2个坐席,提供 24 小时在线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信息,了解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络。充分发挥“健康浙江”、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保健问答30条》(附件4),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六)发挥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底座”作用。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安排专人在岗、开通服务电话,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村居干部、网格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等在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因疫情导致心理行为异常人员时,要告知当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信息和联系方式,并积极引导其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咨询和接受心理援助。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科学研判,做好参谋。各市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发挥参谋作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
(三)落实落细,抓出成效。各市要迅速组建相应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做好重点群体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公布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篇2
一、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制定干预方案
(一)目的。
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4.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三)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五)制定工作时间表。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安排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
四、组建队伍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
混合编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单独组队时,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
五、工作方式
(一)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充分发挥“健康中国”、“12320”、省级健康平台、现有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人群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需求和实际困难提供社会支持。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措并举,针对公众及重点人群分类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求助者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由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心理援助平台。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设全区24小时公益服务心理援助平台。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相关协会等,选派具有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精神卫生、心理学专业人员,由区精神卫生中心统一组织安排,24小时值守心理援助热线。区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共同负责心理援助热线日常管理和维护。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了解和掌握公众关注的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
(二)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区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负责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推送关于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等科普知识的音频、视频、文章,并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三)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线上线下同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开通互联网医院心理咨询门诊,方便有需求的人群掌上就诊。区精神卫生中心与心理协会、社团等共建互联网线上心理服务平台,邀请专家举办“新冠肺炎的心理干预”系列视频讲座,利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网络等媒介,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四)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区心理救援应急队要及时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分类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高危人群(新冠肺炎病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医院就诊发热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心理评估,制定适合个体和团体的心理干预方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受影响人群(高危人群的家属、同事、朋友以及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进行政策宣教、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对普通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的健康宣教,指导其积极应对。
五、队伍建设
(一)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统筹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二)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心理卫生行业组织和精神卫生机构负责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
(三)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区卫生健康、政法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各级各类心理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
(四)培训与督导。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对心理援助工作者和招募的志愿者开展抗击疫情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伦理培训,全面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不同服务对象,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并组织专家进行督导。疫情防控期间,培训和督导尽量采用远程方式。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制定干预方案
(一)目的。
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4.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三)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五)制定工作时间表。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以及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安排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
四、组建队伍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
混合编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单独组队时,配队长1名,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
五、工作方式
(一)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二)充分发挥“健康中国”、“12320”、省级健康平台、现有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及时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人群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需求和实际困难提供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