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坚决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谢塘社区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中心组成员唐波、分工领导夏春雨指导,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社区居民参与的联动体系。全面提升我社区禁燃禁放管理水平。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指挥、督查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措施
1、20xx年1月18日召开禁燃禁放动员会,向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签定承诺书及(1+5)包保责任制,同时发放了由社区印制的禁燃禁放宣传信500封,会上张书记要求每名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以身作则,做好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2、20xx年1月1日各社区民组及主干道拉禁燃禁放横幅20副,张贴禁放标牌150个,向社区民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法规;
社区广播滚动播出《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车辆每天在各自然郢道路用车载广播宣传,每天来回巡查;
自然郢醒目位置张贴禁燃禁放公告;
利用社区委会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
3.落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明确一名禁燃禁放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禁燃禁放工作。
4.健全巡查监管体系。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全员上阵,党员、各社区居民组长,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包片守点和全天候巡查,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合理安排力量,每个班不少于29名,分工负责,不留空档,确保及时有效。
5.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一是腊月23小年夜,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下午17:00到凌晨24点;
二是大年三十年全天至新年全天,做到无缝对接巡查。三是正月初八,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20:00,;
四是正月十五元宵节,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凌晨24:00。五是春节期间红白喜事排查,做到早摸排、早发现、早沟通、早制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和值班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分片包组,层层明确,责任到人。
2、畅通信息,整体联动。禁燃禁放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社区两委禁燃禁放工作人员要严守禁燃禁放纪律,严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
及时将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情况上报镇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五、落实奖惩措施
对全年和重要节点没有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网格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违法居民按社区村规民约进行罚款处理并同时上报派出所予以处罚。
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 篇2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目标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乡(镇)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向社会进行通告,方便群众办理;
2. 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监督其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3.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有楠,副组长:尤敬宁,成员:汪筠、尚军、孙晓燕、鞠在祥、王珲、陈洋、吴勇、朱国顺、苏有来、夏礼军、刘春、刘士顺、杨兆禄、杭国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禁放烟花爆竹会议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执行瑞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大力改善空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引导交通相关单位、企业、交通从业人员及广大旅客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切实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罗永林
副组长:张吉安、张锟、陈衍阳、姜文胜、张敢
成员: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艾宏明兼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组织和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宣传,全覆盖。
采用多种宣传方式,进行高频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集中宣传,利用出租车载视频以及汽车站、收费站、办公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宣传内容及标语,确保“禁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抓查处,强震慑。
各单位、科室要密切协作,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手段,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与公安、安监、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做好执法衔接,按照各自职能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并要根据违法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轻重程度,依法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
(三)抓防范,控源头。
一是严监控。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服务范围,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企业及本行业从业人员不储存、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对旅客、车辆、汽车站、收费站等公共场所实施全过程检查监控。二是堵源头。运管所要加强汽车站进出站车辆和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的查堵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携带烟花爆竹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任务分工
(一)运管所负责本单位及客货运车辆、客货站场、汽车驾校、汽车维修检测等场所的“禁放”宣传、教育、检查、劝阻、制止违反规定行为等工作,负责在出租车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放”字幕,负责做好旅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的监管,加强路面巡查,打击非法运输行为。
(二)长运公司负责本单位运输车辆、汽车客运站、维修厂、停车场等办公场所的“禁放”宣传、教育、检查、劝阻、制止违反规定行为等工作,负责做好旅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的查处工作,利用站牌、屋顶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售票窗口等设置“禁放”公益广告、标语口号、温馨提示语,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视频或字幕。
(三)公交公司负责本单位及维修厂、停保场、换乘中心等场所的“禁放”宣传、教育、检查、劝阻、制止违反规定行为等工作,利用站牌、屋顶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缴费窗口等设置“禁放”公益广告、标语口号、温馨提示语,在车载视频上滚动播放“禁放”标语,负责做好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上车查处工作。
(四)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班干部职工及办公场所禁放宣传、教育、检查、劝阻、制止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五)局财务科负责协调解决交通运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经费保障。
(六)局安全科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密措施。20xx年春节是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第一个春节,时间紧迫、工作敏感、任务艰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逐级落实责任,严密工作措施,确保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强化责任,严格纪律。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勇于担当,主动配合,不推诿扯皮。春运期间,主要领导要坚持值班、带班,保持通讯畅通,扎实抓好本单位“禁放”各项工作。凡因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查处打击不力等造成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予以问责。
(三)明确专人,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掌握本单位开展“禁放”工作情况,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做到及时上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