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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2025/02/25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全省今冬明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打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基础,我市决定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机制、后项目,先整洁、后宜居,先治易、后克难”的原则,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首先实现基本干净整洁的整治目标,为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层级推进。市政府抓责任、建设局抓督办、乡镇抓落实,加强考核督办,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2.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义务,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各乡镇实际,突出整治特点,注重分类施策,做好统筹协调,避免盲目突击,不搞“一刀切”。

4.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开展整治工作,坚持宣传和思想工作在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坚持长效运行。整治行动与建立管护机制并重,强化管护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整治成效扎实长久。

二、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整治任务

“三清理”,即:清理村庄内外积存各类垃圾和废弃杂物,清理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农村破旧房屋和残垣断壁。通过“三清理”达到村庄人居环境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逐步规整、村庄房屋整体布局面貌渐趋协调。

(二)整治标准

1.清除垃圾杂物。集中清运村庄内和村庄边200米范围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村庄内主次道路、环村道路边沟内的垃圾、杂物、畜禽粪便、淤泥、荒草等。

2.建立包保保洁制度。有条件的村庄要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农户包清扫门前垃圾、包清理门前积雪、包管护门前绿化责任,建立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按时转运和有效处理机制。按照村庄每100户左右配备1至2名专兼职保洁人员的参考标准,建立村庄日常保洁队伍,清扫环境卫生、收运村庄内垃圾。

3.清理村庄内主要道路积雪。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应及时清理村庄内主要道路积雪,并有序堆放。

4.治理村庄内公共空间。基本达到村庄内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空间无构造物私搭乱建、无栓驻散放牲畜家禽、无随意设点摆摊经营、无乱停车辆农机器具、无垃圾杂物堆放、无农产品晾晒堆放、无乱设广告牌匾。

5.整理农户庭院环境。规范庭院农机器具杂物摆放;在村庄外按规定集中堆放农户后期使用的大量柴草秸秆。农户庭院内存放近期使用的少量柴草秸秆,并整齐码放、不宜高于院墙。

6.拆除废弃建(构)筑物。拆除残垣断壁和已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应拆未拆的危房;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房、废弃危旧构造物和养殖圈舍等,并达到无拆除垃圾和原用地平整。

7.设置村庄名称标牌。各村庄出入口应设置村庄名称标牌,做到字体醒目、形制大方、实用耐久、色彩协调。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清理。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所有村庄深入开展“三清理”专项行动,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

(三)考核验收。20xx年3月31日至20xx年4月10日前,市委市政府将对各乡镇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考核,4月15日前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为组长,市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计生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三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xxx兼任,负责“三清理”推进工作,以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搞好宣传发动。市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各乡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专项行动的广泛宣传,号召和引导广大农户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三清理”专项行动。

(三)加大资金保障。采取市、乡镇两级政府投入,村屯组织农户出工出劳,对“三清理”成效卓著的乡镇、村屯及农户进行奖励,提高村集体和农户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村庄分片包干的“片长责任制”,组织农户清理垃圾、清除杂物、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实施村屯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模式,各乡镇落实定人、定岗、定片、定责、定标责任,确保村屯人居环境长治长效。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00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00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事务,以xx村试点村,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共同缔造”活动,xx村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村庄环境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xx年,xx村“共同缔造”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利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组织xx村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共同缔造的经验。

2、成立机构,决策共谋。建立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横向到边组织架构,将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村庄社会组织,实现人人参与、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架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村民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工作小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环境管护工作小组、卫生环境评比工作小组等,做好责任分工,做到村庄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均有工作小组和责任人负责。建立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蹲点专班)、村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建立产业、行业协会,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拟定村民理事会、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和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则,保障村民有序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村庄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开展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村庄问题反馈箱、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短板,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要点,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和建筑风貌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从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整治、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乡村道路建设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撬动“以奖代补”项目,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3、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制度,出工出力共建基础设施。探索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的不同模式: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村民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村民参与为辅。

探索多方资金筹措渠道,设立“乡村共建资金池”,用于村内公共建设支出。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环境管护工作小组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公共空间管理、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开展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美化、绿化工作。公共区域安排专职清洁员,由党员、中心户带头认领,负责监督维护。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指导村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不定期对各户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通过相互评比与监督,保障村容卫生整洁。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金牌中心户等评选,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用活用好“以奖代补”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成“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通过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政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xx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xx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资源、人员投入试点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镇直各单位应大力支持xx村“共同缔造”活动,主动跟踪xx村工作进展及动态,及时排忧解难,为xx村提供支持。镇党史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要加强对上沟通,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合作,多方面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共同缔造机制。

(三)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镇农办要整合涉农资金,协调财政和其他各相关单位,对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上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向“共同缔造”xx村倾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总结经验

镇宣传办、组织办要大力宣传xx村“共同缔造”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并投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