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1
一、指导原则
按照泰州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做好我镇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镇上下要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坚决防止疫情出现反弹回潮。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单位要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
二、人员和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全镇面上的疫情管控情况、督查推进疫情管控措施的落实、汇总汇报每天工作情况、及时筹备组织相关会议、统筹协调其他小组的工作情况。
(2)加强疫情监测。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做到“疫情风险早识别、指挥体系快启动、核酸检测广覆盖、流调溯源不遗漏、社区管理控传播、风险划定防输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二)排查筛查组
1.组成人员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所有企业、工地驻厂(场)员
2.责任落实
(1)做好相关人员、公共场所、集聚活动的排查登记和各类报表的发放、填报、汇总、上报工作。
(2)做好来泰返泰人员排查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十户联防”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3)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要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泰返泰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其所在村居应加强健康管理。动员所有外来人员登录“新虹桥人之家”APP,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动态。
(三)疫情防控组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1)坚持党政机关先行。“两节”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集体团拜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应合理控制人数和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防活动期间发生疫情。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在泰州过节,非必要不出泰州,非必要不出境,如确需离开本市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
(2)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防控责任,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各单位和村(居)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大力宣传和发动本辖区内的人员要佩戴口罩,守住疫情防控网底。要督促重点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3)加强购物场所防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做好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清洁消毒,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餐饮场所防控。餐饮场所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举措,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要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引导顾客自助点餐,使用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合理处置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5)加强接待场所管理。宾馆、酒店等接待场所要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测体温、查健康码。发现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要及时向村(居)、派出所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公共区域设施的消毒处理工作,对客房、餐厅等重点部位落实通风消杀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6)落实交通运输防控措施。汽车站、汽渡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合理控制客座率,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身体不适的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7)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要求,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进入我镇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先进入所属市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工作,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
(8)加强文旅活动管理。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密集型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娱乐场所、电影院、网吧等场所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落实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码核验、信息登记工作。在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等区域设置专人专岗,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避免出现人群集聚。
(9)加强入境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14”措施,对已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的来泰返泰人员,核验集中隔离14天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对无法提供集中隔离证明的入境人员,应落实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境外来泰返泰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进行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0)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第一时间查验健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病区储备,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11)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幼儿园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去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精准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提醒学生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认真做好跟踪随访工作,及时掌握师生行程和健康情况。
(1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停车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13)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尤其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紧急接种。引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等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四)企业疫情防控组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1)落实具体防控措施。督促属地企业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做到“五有一网格”。组织人员排查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拟返乡人员,了解这些人员返乡的途径地和目的地。调查暂住人口排摸登记和在建项目、重点工程外来务工人员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2)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给企业员工发放关于疫情防控的.宣传手册,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3)落实企业防控责任。积极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引导群众“两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
(4)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工业企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加强企业监测和防控,做好企业职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情况,协调相关企业保障防疫物资供应;跟踪企业防控工作进展,及时上报企业防控工作信息。
(五)物资保障组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1)统筹抓好温度计、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和镇(区)机关以及公共服务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2)在镇(区)机关以及公共服务场所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
(六)舆论宣传组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1)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新闻宣传、疫情发布、舆情管控等方面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督促医院、宾馆、餐厅、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新虹桥人之家APP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大力宣传个人防护知识,合理安排出行。倡导网络拜年,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错峰出行,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出行前应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防控管理措施。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理解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七)巡查督查组
1.组成人员
2.责任落实
主要负责督查各村(居)、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凡是防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成员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完善冬季疫情防控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企业防控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园区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危害降到最低,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严密部署、全面排查。将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服务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园区一切力量,入企逐一动员排查,确保疫区往来人员一个不漏。
动态跟踪、精准防控。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防疫人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稳定思想、及时隔离、畅通信息,聚力防控,增强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统一领导、凝聚合力。坚持园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落实省市县防控“新冠肺炎”的各项工作;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物资保障;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和防控协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潘桂琴、胡茂喜同志任组长,徐东阳、潘雪之、何军、石磊磊同志副组长,党政办、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招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园区企业服务局,潘雪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严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一)严格执行企业复工时间。各企业严格遵守《泗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四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与园区签订责任状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如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必须书面向县政府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
(二)加强企业复工前防控
1.建立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一个机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责任;制定“两个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员工全覆盖,于2月7日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没有报备并批准的企业不允许复工。
2.开展调查摸底。企业复工前应对湖北籍、近期到过湖北、近期与湖北籍人员接触过、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四类员工”进行排查(附件3),全面掌握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泗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排查情况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3.告知相关信息。对“四类员工”,由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一对一”告知,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泗、返岗。同时,提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告知注意事项、制度规范。所有员工要签订未到过重点疫区、未接触疫区人员承诺书。企业经批准同意后提前复工的,到岗员工需签订自愿提前复工承诺书备查。
4.准备防疫物资。企业做好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喷雾器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临时隔离宿舍,在门卫处要设立临时留观点。各企业物资储备情况于2月7日下午4点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物资储备满足不了防疫需求的不允许复工。
5.厂区防疫到位。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三)强化复工后和未停工企业防控
1.加强入口管理。企业在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配备不少于3名检查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人员体温进行测量、登记。体温超过37.3℃人员禁止进入厂区。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厂区。发现疑似患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园区管委会汇报。
2.佩戴防护用品。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员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必要时需穿戴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等。企业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加强检疫检测。安排专人做好防护措施日志记录,对在岗在班员工进行测量体温,每4小时至少测量一次,测量结果要做好登记备查。人员集中的车间、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要求。
4.减少集聚集群。在防疫期停止前,企业内部要减少会议频次和参会人员数量,采取网上办公、邮件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等活动。
5.加强饮食管理
(1)食堂严禁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每餐之后对公用餐具及员工个人餐具进行消毒。
(2)适当延长用餐时间,通过盒餐外带、分餐配送、分散就餐、分批错时用餐、员工自备餐具、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方式减少餐厅人员集聚、公共餐具使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脱口罩,并做到“三避免”: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3)餐厅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6.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企业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7.加强宣传引导。在厂区门口、宿舍、车间、食堂以及公共宣传栏等处,采用宣传页、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精心招聘员工。通过网上招聘、邮件沟通等方式,招聘人才和劳动力,不举办线下集中招聘活动;企业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招聘登记;暂停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鼓励录用员工本土化,对拟聘用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入职安全。
9.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复工或未停工企业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照要求每天下午4:00前向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当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履行签字和盖章手续。
10.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复工前对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等检修检查一次,并对上岗员工分班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次,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四)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规范转运。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所在班(组)长必须第一时间报企业带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隔离,并向园区管委会汇报,由120专用车辆进行转运。
2.加强消毒。在防疫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及车间、工作台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停工管理。园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企业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必要时,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五、复工审批
(一)提前复工
对“四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生产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对擅自提前复工的企业,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泗阳县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附件2);
(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体系》;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4)《企业“四类员工”登记表》(附件3);
2.属地初审。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初审,对企业防护物资准备、隔离宿舍、消毒检疫等制度进行现场核实。认定企业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连同《泗阳县企业提前复工申请表》(附件1)、《园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报县审批。
3.上级审批。县政府对园区管委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调查,达到复工标准报市政府审批。
(二)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复工
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由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承诺、员工个人承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四类人员”排查等防控制度进行检查,企业达标后由园区向县政府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复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超前制定和细化应急应对方案,确保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
(二)落实主体主任。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处置流程,责任具体到人。每天上午10:30前《复工或未停产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4)报园区管委会。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资源向员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发布预警提示,切实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帮办人员要深入企业对照“十个必须”复工要求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园区将组织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春节期间单位疫情防控检查方案 篇4
根据市领导在《年初国家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报告》上的重要批示,1月23日召开的国家、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1月26日召开的大连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大疫经指常办发〔2021〕1号)要求,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在这个特殊年份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特别重大。为切实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防范安全风险责任,加强行业和属地化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维护好我市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成立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设4个监督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内容
1月26日—2月26日,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体育行业疫情防控督导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硬件上是否有隐患,制度上是否有漏洞,执行上是否有缺失。
(一)疫情防控检查:按照大连市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的要求对体育场所(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
1.工作人员是否了解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责任和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制定情况,确定各操作环节具体责任人及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措施情况;
2.落实健身人员健康通行码查验制度及体温检测工作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员流量和密度、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情况;
3.工作场所通风情况,建立的通风记录和检查台账情况,防疫卫生专岗和独立的隔离观察区域设置情况;
4.工作场所建立定时消毒机制和保持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情况,柜台、休息区、收银台、卫生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消毒和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5.口罩、消杀用品、洗手液、红外线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准备情况,落实防控宣传提示情况;
6.建立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体健康档案以及员工健康状况公示情况,建立员工管理制度,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
7.健身器械的消毒标准和次数情况,健身器材和器具的保养维护情况。
(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检查:
1.经营者在取得许可证后,是否存在不具备规定条件经营该体育项目的;
2.经营者是否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按要求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3.经营者是否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4.经营者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5.经营者是否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要求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6.经营者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买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
(三)体育经营活动检查:
1.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买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举办冠以行政区域名称的各类经营性综合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面向社会的其他体育竞赛的情况;
3.是否存在接纳未取得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手续的体育经营活动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情况;
5.“人防、技防、物防”等三防措施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安防人员的技能培训、应急突发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构建起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疫情防控体系。
2.进一步强化各类体育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安全,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标准化、信息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体育类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安全运营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健身、科学健身、快乐健身的环境。
3.春节前,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查小组请于每周一下班前将督导检查情况填报《督导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和督导检查清单报至市体育局;春节期间,请分别于2月17日(正月初六)、2月26日(正月十四)18:00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至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