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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2025/02/24申请书

倚栏轩整理的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篇1

xx市国税局:

xxx合作社于20xx年7月15日成立,合作社现有社员13名,经营范围为:组织收购、清洗、包装、销售社员生产的水果、蔬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税[20xx]81号第一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本社特申请贵局给予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单位:xxx合作社

申请日期:20xx年8月22日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篇2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兰考县根良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的'农副产品应以免税。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xx年7月1日起,其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必须品也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我社符合免税条件,请批准我社免税申请。

等候佳音!

申请单位: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篇3

新民市国家税务局:

新民市中俊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XX年9月14日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主要种植生产黄瓜、西红柿、芸豆、各种叶菜等蔬菜。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系自产农业初级产品。根据相关政策,我社享受免税政策。

特此申请免税备案。

申请单位:xxx

申请日期:20xx年8月22日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篇4

新民市国家税务局:

新民市中俊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XX年9月14日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主要种植生产黄瓜、西红柿、芸豆、各种叶菜等蔬菜。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系自产农业初级产品。根据相关政策,我社享受免税政策。

特此申请免税备案。

新民市中俊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xx年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