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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

2025/02/23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镇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公路沿线环境、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我镇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质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班子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村居环境整治

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建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确保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二是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等房前屋后的杂物;三是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四是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门口塘清淤及保洁工作,解决污水乱排放问题;五是做好农村绿化养护工作,严禁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的行为,定期进行修剪、除草;六是抓好公共设施及环卫设施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设施齐全整洁。

(二)公路边及河道边环境整治

一是全面清除河道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二是全面清理打捞河面的水草、漂浮物、生活垃圾;三是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四是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工作,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五是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六是对主要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墙体、建筑物、进行粉刷美化,清除堆积物、废品收购点。

(三)镇区环境整治

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小城市培育要求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度,一是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清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清除牛皮癣;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做好门前卫生、立面整洁、市容秩序工作;三是做好企业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对厂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清除;四是整治占道经营,取缔重点地段、重点时间段的无证流动摊点;五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停车,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乱停放。

四、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X月XX日开始到X月XX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X月XX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宣传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排定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第一周集中开展村居内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第二周集中开展主要道路及河道水域环境整治,主要是指高速公路、辖区省县道、乡村道路和所有河流沟渠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区域;第三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做好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修复翻新破损设施,完善农村雨污排水设施,清理污水沟、臭水塘;第四周完成公路边、河道边、村口及周边乱搭乱建构筑物(废品收购点、生产养殖棚、大型堆积物等)拆除清理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镇组成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组,按照逐个村居、逐条道路、逐条河道、逐个区块过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至年底)

对环境综合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对环境综合整治短时间未能完成的项目,下一步要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创建美丽乡村、卫生村、生态村和无违章村等活动,倒排工作计划,做到强力推进,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民发动。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工作员要统一思想,把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和五水共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宣传发动,工作片发动到各村和社区,单位要发动到干部职工,村要发动到户,采取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体干部工作员要深入一线落实环境整治工作,以村居为单位,联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

3、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镇组成暗访组、督查组和考核验收组对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阶段开展交叉督查和全天候暗访曝光,并组织考核通报。对环境整治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督查考核办法》实施问责,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 篇2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大埔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致力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慢城,抓好百侯镇侯南村、侯北村、湖寮镇葵坑村、小留村等县级示范村庄建设,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到20xx年底全县完成100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县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出。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处处是公园,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打造大埔大公园。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幸福村居工程、发展乡村旅游、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各镇抓好2个以上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生态人居”工程。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的要求,一是改造旧村。对村庄的危旧房要连片拆除,对空城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尽量撤并自然村,安排集中居住,做到统一规划,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二是改造危旧房。结合扶贫工作,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提高农户建房的标准,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三是改造林相。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四是改造设施。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100%。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95%以上。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镇主要出入口,开展既鲜明又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客家风貌和地域特色。

(二)推进“生态环境”工程。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广告清理等项目整治。

1、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的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做到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收集,镇有垃圾填埋场,确保乡村清洁。

2、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村至少要建造一座以上卫生公厕,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3、整治农村畜禽污染。根据村庄特点,合理规划,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拆除污染猪舍、牛栏等,村庄内畜禽养殖户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整治广告、路牌。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对公路、河道及村庄公共视野范围内的广告牌、路牌进行清理,坚决拆除有碍景观、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制定广告布点控制性规划,规范各种交通警示标志、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等。

5、整治违章搭建。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坚决拆除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建设村野公园,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的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三)推进“生态经济”工程。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生态化、精致高效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生态乡村工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致力打造一批蜜柚、茶叶、烤烟、仙人草等生态农业专业村,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的乡村,要增强自然休闲特色发展生态旅游,将传统的农耕逐步引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庄、农情民舍等附加值高的乡村旅游发展,按照大埔大公园理念,利用现有果园、茶园等建设水果公园、茶叶公园等特色生态公园,建设客家香格里拉,打造国际旅游慢城。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保护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推动陶瓷企业到县陶瓷工业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推进“生态文化”工程。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形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生育文化知识宣传,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转变生活方式。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对公路沿线100米视野范围内和村庄第一重山的坟墓采取就地深填或绿化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治改造,恢复公路和村庄周围自然生态景观。

4、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镇村相应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整合项目,合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村委会要切实履行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3、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美丽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4、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海外侨胞、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农村人口居住情况,以农村社区为节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权利不变以及社区居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探索中心村组织机构设置新模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7、考核与奖惩。从20xx年起,县将每年对各镇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为达标的镇级示范村,每个村奖给xx万元,考核为不达标的示范村县将给予通报批评。

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 篇3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基层社会治理行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广播电视大会精神,着力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现就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按照“全面推进、因村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到6月中旬以前,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二、任务目标

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乡镇所在地和城建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主要有六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四清”:(1)清垃圾。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基本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2)清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3)清残垣断壁。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4)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二)集中处置垃圾。各村庄确定和建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村专兼职保洁队伍,设置专用垃圾箱。

(三)改造农村厕所。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清理,及时保洁。

(四)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清除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五)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村庄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六)提升亮化美化。有条件的村要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走廊。

三、工作安排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到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到4月底以前)

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使农村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3月16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县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整治内容: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拆除残垣断壁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街面墙面,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和规范;对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依法规范。各乡镇村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完善提升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

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前)

要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干部分包责任制,通过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村庄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县里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村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直相关部门、基层建设年帮扶单位等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引导和发动乡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并适时调度。完成统一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