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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2025/02/21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篇1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对班级工作的过程管理,明确班级工作的管理目标,充分调动班主任、学生对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进一步发挥班集体在学校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决定试行班级综合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1.每周自主管理量化考核。

2.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及活动开展。

3.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4.阶段考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5.全校性活动(包括全校性的各种检查、比赛)。

6.学生校级以上比赛获奖。

7.学生参加学校选拔的各种训练队、社团。

8.学生在校级以上的奖惩。

二、考核办法

1.每周的自主管理量化考核(按照政教处考核结果排名,名次并列取平均分):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

得分6 5 4 3.5 3 2 1

2.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及活动开展。此项基础分为12分,有加减类项,可计负分。

序号项目考核标准

1、安全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安全规定。出现安全问题加倍扣分,每次扣1-3分

2、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经政教处审核为合格的计划、总结,每份加1分。

3、出操、集队跟班班主任无故未跟班组织的,每次扣1分。

4、开展团队活动检查了解中发现无故不上或挤占挪用于教学的,每次扣2分;申请并上观摩课加1分。

5、黑板报未及时刊出的或质量不过关,每次扣1分。

6、自行车管理荣获“车管先进班级”称号的,每次加1分。(每阶段评一次)

7、看电影等外出活动秩序混乱、不讲卫生、无老师跟班、擅自行动的,每项扣1分。

8、文明寝室评比每阶段不定时组织一次评比,男生取前6名,女生取前4名,每评到一次加1分(005—008室加2分)。

9、召开家长会开过家长会并有任课老师参加的加1分(以“家长会记录”为依据,一学期最多为1分)

10、开展家访活动一学期完成30%以上家访率的加1分(凭“家访记录”)

11、完成学校任务主动承担学校额外增加的工作的,每次加1-2分;学校临时布置的硬性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2-3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2分。

12、学校活动、材料上交学校组织的活动未积极参加的,每次扣1-2分,有关材料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0.5分

3.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此项基础分为12分,累计可计负分。

序号项目记分方法

1、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早上到校和下午放学时间,抽查发现违规的,每次扣1分。

2、考风考纪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若学生有违规行为,视节轻重,每人次扣1—5分。

3、早自修到岗要求班主任在早自修前到岗,且每周到岗次数应在四次以上。若低于四次的,每缺一次扣1分。

4、表册、材料上交教务处布置的有关表册、材料未按时上交的,每项扣0.5分。

注:表格中未尽的其他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完成情况参对上述每次每项扣1—3分。

4.阶段考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九年级:

(1)学生个人成绩考核前140名,1—45名每人计3分,46—90名每人计2分,91—140名每人计1分,然后统计各班总分,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12 10 8 7 6 4 2

(2)班级平均校A等率: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12 10 8 7 6 4 2

八年级:

(1)学生个人成绩考核前175名,1—60名每人计3分61—120名每人计2分,121—175名每人计1分,然后统计各班总分,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名次一二三四

得分10 8 6 4

(2)学科平均校A等率:

名次一二三四

得分5 4 3 2

(3)学科平均合格率:

名次一二三四

得分5 4 3 2

七年级:

(1)学生个人成绩考核前210名,1—70名每人计3分,71—140名每人计2分,141—210名每人计1分,然后统计各班总分,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12 10 8 7 6 4 2

(2)班级平均校A等率: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9 7 6 5 4 2 1

(3)班级学科平均合格率: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4 4 2 2 0 0 0

注:接班问题。学科教师接班:按校A等率来计算,七年级校A等率为45%,八年级校A等率为35%,九年级校A等率为25%。接班前班级该校A等率与年级校A等率相差达到年级校A等率的20%,考虑该学科的接班情况。该学科校A等率提高了年级校A等率的10%以上(经折算后的成绩),则学科成绩向前靠一个名次。

班主任接班:按优秀生来计算,七年级班均优秀生30人,八年级班均优秀生25人,九年级班均优秀生20人。接班前,该班级优秀生数与年级平均优秀生数差距达到年级平均优秀生的20%,考虑该教师的接班情况。该班级优秀生数提高了年级班均优秀生数的10%(经折算后的成绩),该班级上重高人数(优秀生)考核时按实际人数的1.1倍计算;该班级优秀生数提高了年级班均优秀生数的20%,该班级上生高人数(优秀生)考核时,按实际人数的1.2倍计算,以后依次类推进行计算。

5.全校性活动:

大型综合活动:体育周、艺术周、学会学习周、科技周。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12 10 8 7 6 4 2

八年级学会学习周考核:

单项活动:篮球赛、乒乓球赛、公物检查、大扫除、教室环境布置、

黑板报比赛等。(指以班级为单位的团体性活动)

名次一二三四五六七

得分6 5 4 3.5 3 2 1

6.班级以上的比赛、学科竞赛及荣誉:

说明:

a.学校组织的非团体性比赛按获奖人次记分。

b.县市级以上的'比赛必须是由学校组织参加的比赛或选送的作品获奖。

c.体育比赛、文艺节目获县市以上团体奖的,则以奖级得分×班级参加人数,累计后计该班级。

d.以上获奖作学科竞赛的减半加分,非教育部门组织的按1/3加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音、体、美、劳、训练队,每人加1分,一次未参加扣05分,中途退出扣1分,累计计入班级(不计负分)。加入学校社团的每人次加0.5分,最高为2分。

8.(1)班级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经政教处确认,酌情加0.5-2分,受到上级部门公开表彰的,每次加4分。

积极向政教处举报同学违纪违规事件的,酌情加1-2分。

(2)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每人次警告扣2分,严重警告扣4分,记过扣6分,留校察看扣10分,班主任积极、主动向学校汇报,并配合教育、处理,酌情加分。违法刑拘的扣20分。

班级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扣20分。

(3)如发生学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刑事拘留,在期末文明班级评比中一票否决。

三、班级工作量化考核

每学期分四个阶段,每五周为一阶段,每一阶段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总结分析上一阶段的考核情况,年级前三名的发给星级牌(第一名为三星班级,第二名为二星班级,第三名为一星班级),并发放奖金。

四、班级工作量化考核,每学期总结一次。

1.一学期考核总分,年级段第一名的为文明班级。

2.优秀班主任每年度评选一次,本年度中二学期班级量化考核皆为年级段第一名的班级班主任即为优秀班主任,一学期考核为年级段第一名的班级班主任,按2:1由学校评选。

3.按一学期所得总分,排出班级在年级中的名次,只奖前三名。

4.班级综合量化考核是其它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依据。

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篇3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初中教师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