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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

2025/02/18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 篇1

为规范我xx街道车辆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确保我xx“环境提升年”活动和“美丽xx”6S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有关城市管理及环卫、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方式,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xx城xx乱停乱放、乱穿乱走、无证驾驶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为全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整治期间同时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从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各抽调5名工作人员和xx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人行道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整治

1、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对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采取管制和疏导相结合,建立临时疏导停放点,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市场,合法经营。

2、加大文明行政处罚力度,遏制占道经营。加强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举,避免出现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产生,有效地遏止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二)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城xx内车辆运行停放有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路段的车辆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

2、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

3、加强城xx营运三轮车的治理,重点治理因三轮车数量过多和非法营运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及安全隐患。

(三)加强运载沙、石、渣土车辆的整治

重点整治城xx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超速、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

四、责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间,由xxxx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全天候对城xx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联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综合执法。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队:一是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非法驾驶车辆;二是负责城xx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处罚;三是协同xx、住建、交通部门,重点对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xxxx: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等行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积极配合加强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等行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与公安交管、xx积极配合,整治营运三轮车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营运,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xx新闻中心: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策划,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全面的、深入的、长期的宣传报导工作,对整治过程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引导全民自觉参与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负责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限行为处罚。

xx监察局: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避免出现利用职权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现象。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职责。召开动员大会,并统一进行宣传策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和违规运载沙、石、渣土车辆为重点,对我xx城xx社会环境进行全面、彻底的综合整治,确保全xx车辆停放秩序发生根本性好转。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全xx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8月11日以后)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首要位置,责任明确划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把车辆乱停乱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车辆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车辆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耐心说服。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加强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对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说服,依法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牵涉面较广,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协调、检查、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加强整治期间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尽快整改,力争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长态化,巩固整治成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在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将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长态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 篇2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x《xxx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 篇3

近年来,全国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并且呈逐年多发态势,为切实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车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市场监管分局)

(二)电动车维修改装。改装电动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社区)

(三)电动车使用管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区)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标准、整治方法和行动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将电动车销售、使用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摸清见底。各村、居、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私拉乱接充电、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设电动车棚和充电装置等问题深入排查,对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可当场整改消除的,物业立即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无法自行整改的,上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消防隐患。宣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确保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总结和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社区任务清单

各村、居、社区压实管理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20xx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明显部位广泛进行张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车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相关部门任务清单

泰兴市市场监管宣堡分局:负责电动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销售、维修商铺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电动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落实物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制度,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电动车一律不停放楼梯间等区域,电动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镇消安委: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车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电动车集中停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推进,将电动车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推进联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隐患整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推送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

(四)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消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方案 篇4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电动车使用管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