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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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秀 篇1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X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XX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集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秀 篇2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展示质监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构建安全放心、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3.15”浓厚氛围,根据省质监局、达州市消保委会议精神,结合达州市质监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理念,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系列活动,引导消费、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开创我市质量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热线咨询、投诉活动
1、3月10日上午9:25分市局配合省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接受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市局稽查分局负责,政宣科、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4日上午9:25市局与达州日报社联合开展“3.15”消费者热线咨询、投诉活动。(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二)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3月11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到达川区管村镇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下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3日晚上20:00由市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电视台、消委会联合开展《3.15创新立业品牌企业大型经济文化展示活动晚会》。(市局政宣科负责,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各县(市、区)局配合)
3、3月15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在达州市中心广场设主会场联合举行20xx年“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同期举行。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三)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抽(检)查活动
1、开展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和服装专业市场等场所的纤维制品、校服、床上用品等开展专项检查。(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2、集中抽查并公布一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眼镜、家具等热点产品质量情况。(由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局稽查分局、市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3、深入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由市局特监科负责,市特检所、各县(市、区)局配合)
4、开展节能惠民产品和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民生类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治理。(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质量监督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5、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标志标识、地理保护产品标志标识、纺织品服装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四)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
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专项打假下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由稽查分局负责,质检中心、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制订宣传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扩大质监工作的影响。
2、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主题,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家用产品三包规定、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围绕活动积极开展的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宣传质监部门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把宣传方案落到实处。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总结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政宣科。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秀 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优秀 篇4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 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 7天左右2负责 3 月 15 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 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 米×1.2 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 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 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