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利用每年11月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之机,通过多种宣教活动,倡导更多师生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间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理念理念,进一步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
2、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文明绿色生活的方式方法和技能。
三、活动方式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力量,发动教职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形式,通过课堂、班会、社团、宿舍和网络社交平台开展各类灵活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五、组织单位
主办:校工会
承办:教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六、其他事宜
为部分参与活动的.师生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笔记本,为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发放一份纪念品。
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 篇2
我镇在中秋国庆期间在镇域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食用、加工、贮藏、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安全,维护生态平衡。达到野外无非法猎捕,人工无非法驯养、繁育,餐馆、饭店无非法食用,市场及市场以外无非法交易,路上无非法运输。堵死销赃、收赃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二、行动任务
1.强化日常巡查。
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和候鸟迁徙通道,特别是湿地、森林、餐馆、市场、厂房、养殖场、食品加工和工艺品加工场地、居民住所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强化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
发现猎捕工具立即拆除、收缴,对涉案个人或组织,立即组织追查,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大棚房内进行养殖的进行了全部清理。
3.强化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的监管。
我镇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进行了彻底清理,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镇域内进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饲养活动。
4.强化对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
对全镇药店、医院、交易市场和餐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未使用专用标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无合法来源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利用活动,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加强对宗教放生活动管理,引导信众依法理性放生。对野生动物买卖类网络信息的监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查处。
5.强化对野生动物运输环节的监管。
实施运输场站源头防控,对公路、运输和物流园区进行检查,严禁运输、寄递无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涉嫌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立即加以控制并通报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6.强化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
对各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及其栖息地进行检查,建立栖息地档案。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了此项工作,我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倪正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郝印杰、杨荣、陈希云、张双林、王春茹、董玉彬、张宏、张俊芳、孟祥冀、孙文瑞、桑海燕、袁锡道、赵英皓、韩中志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成员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共服务办(卫计)、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镇网信办、各村(居)。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镇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进行采样监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对非法捕杀及非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打击。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排查整治,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实施运输场站源头防控,对公路、运输和物流园区进行检查,严禁运输、寄递无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现涉嫌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公共服务办(卫计)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负责对镇域内所有的餐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监管,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禁活禽销售和宰杀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通过网格化管理在镇域内防范镇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办(卫计)开展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镇网信办负责利用公众微信平台进行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宣传,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禁捕禁食。
各村(居)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排查工作,并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禁捕禁食,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五、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8月31日-9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部署相关工作。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对镇域内的农地、林地、路边摊位、市场、闲置厂房、餐馆、饭店、食品加工厂、库房、冷库、道路运输等进行摸底排查,将查出的线索、案件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进行有目标的定点打击清除和重点检查,收缴违法工具、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情节严重违法人员进行询问,拘留、立案侦破或移交检察机关。
六、工作要求
1.我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各类违法行为。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敢于碰硬,真抓实干,提升工作摆位,维护生态安全。
2.我镇要紧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具体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查尽查,应治尽治。
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利用每年11月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之机,通过多种宣教活动,倡导更多师生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间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理念理念,进一步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
2、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文明绿色生活的方式方法和技能。
三、活动方式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力量,发动教职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形式,通过课堂、班会、社团、宿舍和网络社交平台开展各类灵活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五、组织单位
主办:校工会
承办:教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生命科学学院分工会、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六、其他事宜
为部分参与活动的师生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笔记本,为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发放一份纪念品。
野生动物立法制定方案 篇4
一、活动主题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
三、组织机构
宣传月活动由自治区农牧厅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市)农牧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负责实施。在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设立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四、宣传内容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宣传培训。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三)文明、环保的生活习惯。
五、宣传形式
(一)举行启动仪式。10月27日,在灵武市举行宣传月宁夏分会场启动活动。启动仪式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嘉宾、群众、媒体以及志愿者出席,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二)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包括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图册、宣传板、主题宣传片、宣传制品等。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和宣传丛书由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统一征订发放;宣传板各单位可到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官网下载设计方案自行印制。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合今年宣传月主题,自行设计制作或征订其他相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三)推进“进四区”“讲科普”活动。此次活动以“进四区”(进学区、社区、景区和渔区)为主要方式。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组织丰富多彩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应特别重视青少年环保道德教育,将“进学区”作为重点任务,组织一些公众能够实际参与的环保活动,宣传保护理念,普及保护常识。
(四)开展“减塑在行动”环保实践活动。配合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开展“减塑在行动”环保实践活动。即:
(1)经常使用环保袋,尽量不用一次性塑料袋;
(2)经常随身自带水杯出行,尽可能不用一次性塑料水瓶;
(3)使用分类垃圾,将塑料水瓶放入回收垃圾桶;
(4)海边旅游时,主动捡拾塑垃圾;
(5)带动家人和身边同事、朋友做“减塑”行动者。
凡是自愿在生活中,主动或将要主动减少塑料用品使用并主动收回者,都可通过分会微信、微博报名参加。参加活动者也可把自己参与“减塑在行动”的故事写出来,发至分会邮箱;新浪微博公益平台“微公益”、“微博环保”#美丽中国行动#+#减塑在行动#+讲出你的“减塑在行动”故事(短片、文字和照片)同步网上互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进行评奖和抽奖。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宣传月”活动是提高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促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自治区农牧厅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活动工作组,组织协调全区宣传月活动。各市、县(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借助全国联动效应,掀起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宣传的高潮。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地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时代新媒体、公众人物参与推广等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本次宣传月开展“减塑在行动”有奖参与活动,各参加宣传月活动单位、特别是各地农牧局、水族馆要在宣传月启动时对新浪微博进行“关注”,利用各自粉丝群体将本次“宣传月话题”转发宣传,形成强大复制效应,将宣传月活动真正推向社会,让更多的人参与学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环保习惯,共建生态文明。
(三)上报信息,推广经验。参与宣传月活动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自治区宣传月活动办公室也将深入宣传月活动现场,参与了解各地活动情况,及时将特色活动及好的经验汇总,推荐至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网站、微博、微信及会刊等向社会发布,推动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