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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整治工作方案

2025/02/15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污水整治工作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污水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提示的函》(沪环水〔20xx〕128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以改善崇明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切实筑牢长江口生态屏障,维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情况

本次整治中,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区104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我区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确定了依法取缔、清理合并和规范整治三种整治类型。其中,2个排污口纳入清理合并、971个排污口纳入规范整治,另有7个排口信息重复、45个排口非排污口、18个排口点位现场无法查证。

三、工作目标

依托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结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一明确排污口类型、整治措施和计划节点,通过实施“一口一策”整治和问题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治理,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逐一分类,明确主体。对照生态环境部交办的排污口清单,根据排污口成因逐一分类,按照“谁设置、谁整治、谁出资”原则,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责任清单。

(二)科学谋划,分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针对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情况,明确各类排污口整治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各自管理领域范围内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一口一策,精准治理。有关单位充分履行治理主体责任,有关乡镇政府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排污口类型、监测结果、主要污染源等现状,通过实施“一口一策”整治,确保实现精准、规范、长效治理。

五、职责分工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要求,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上实集团、光明集团等责任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的监督管理,具体协调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督促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排污口整治;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并推动各责任主体做好排污口整治。

区水务局督促指导城镇雨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河港等排污口整治,以及明确责任主体为区水务局的各类排污口整治。

区农业农村委督促指导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田退水口等排污口整治。

区交通委督促指导内河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落实本部门养护的道路雨洪排口等整治。

区经委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指导有关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排污口整治。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指导有关居民社区排污口整治。

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要求,保障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整治工作经费。

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和城投集团、地产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等责任单位根据“一口一策”整治要求,对相关排污口实施整治和规范管控。

六、整治要求

(一)依法取缔。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清拆整治成果,青草沙和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千人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入河排污口,一旦发现,应及时依法予以取缔(纳入本次整治范围的1043个排污口中未发现此类排口)。

(二)清理合并。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港口码头等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应纳管后封堵。对于因管网建设滞后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收集范围内的工业、生活、港口码头等污水无法纳管处理的,应制定管网建设或者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主体、完成时间。鼓励规模化种植退水口(50亩及以上,以生产企业、专业化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责任主体较为明确的种植区域退水口)以及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散排口等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上述排口清理合并后,应及时拆除排口相关设施或封堵入河排口及距排口第一窨井节点。

(三)规范整治。按照达标排放、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等文件要求,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命名与编码,制作“二维码”并树立标志牌。

1.青草沙和东风西沙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1)经济果林以及蔬菜旱地退水等排污口需规范整治。有条件的区域优先将排口引出保护区排放;不具备外引条件的,应采取湿地净化、生态沟渠滞留净化或生态拦截等措施,加强冬作绿肥种植以减少裸露地表水土流失,并定期检测,保证排污口排水水质不劣于排入水体水质。

(2)千人以下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污水排放口:应纳入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就地处理,并定期检测,保证排污口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无法落实整治的排污口纳入依法取缔范畴。

(3)沟渠、河港等:各责任主体开展定期检测,镇级及以上河道应整治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以年均值计),村级河道和其他河道水体稳定消除劣Ⅴ类,通江河流水质年均值还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4)其他排污口:如存在非雨天排水的,应开展水质检测并溯源落实污染源整治;明确为雨水排口的,通过树立标志牌等措施落实整治;小范围内汇入同一水体的.多个排污口,同类型应合并优化并集中落实规范整治。无法落实整治的排污口纳入依法取缔范畴。

2.其他无特殊保护要求的区域

(1)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落实雨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或纳管等要求,并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实施范围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2)城镇雨洪排口: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应查找雨污混接原因,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雨污混接错接管网改造。

(3)规模化种植退水口:全面推广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农田氮磷流失,鼓励规范退水口设置。

(4)沟渠、河港等:各责任主体开展定期检测,通江河流水质年均值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后续长效管理中存在年均值不达标情况的,责任主体应鉴别超标原因,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整治。

(5)其他排口(含未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污口、非通江河流、小微水体等):应结合本区域河道整治要求、清洁小流域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排口规范整治工作。如为长期无水或废弃管网排口,在保证防洪泄涝、城市安全的前提下,需封堵拆除、限期取缔。

(四)销项档案。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按照“一口一档”要求整理形成排污口整治销项档案,相关材料应包括排口的整治要求、整治前后对比照片、监测数据、整治完成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由区生态环境局定期联合各类排口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完成整治的,及时做好排口销项。整治过程中,若国家或本市出台新的整治标准及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七、时间节点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树立排污口标志牌。各责任主体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将本年度已完成整治的排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2022年底前,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各类排口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每月20日前将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及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2023年底前,重点对工程改造难、整治期限长的排污口开展整治攻坚收尾,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责任主体于当年11月底前将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销项报告交区生态环境局归档。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要求,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坚决杜绝履职不力、进展迟缓、虚假整改等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构建有效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交通、房管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及时整改销号。各部门、各单位应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加强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公司园区组织管理区域内责任单位报送整改进展、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污水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20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污水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治理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三年治理为时限,至2024年底实现“三个消除,两个提高”。

1.“三个消除”:一是消除修文龙场、扎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空白区,新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我县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75%以上;二是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行业管理空白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管理、企业运维、权责明晰、分级管理、协同高效”和“县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管理精细”的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三是消除雨污管网的错接、混接、乱接问题,对现有排水大沟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两个提高”:一是提高我县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逐步实现BOD达到140mg/L),降低城区汛期污水溢流风险;二是提高我县污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三年内建成全套污水管网专业化管理体系。

二、治理范围

本方案治理范围为龙场、阳明洞、扎佐和景阳4个街道建成区域内的生活污水,修文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水系统治理工作,久长街道和剩余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农村“五治”工作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农领通〔20xx〕6号)的子方案《贵阳贵安农村“治水”工作实施方案》及“修文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三、治理任务

2022-2024年,扩建贵阳市修文县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1万吨/日)及县城规划城区生活污水管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6.3公里。

2022年完成新增污水处理厂1座(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日均处理能力1万吨,4个街道污水管网普查及规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公里。

2023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16公里。

2024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16公里。

四、治理措施

(一)摸清底数

开展管网普查,摸清现有建成区污水管网(沟)长度、管径等底数,查找现有管网存在的错接、混接、渗漏等问题,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制定修文县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实现“一张图、一个网”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二)制定改造方案

根据排查情况,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围绕攻坚目标制定三年建设改造方案,逐年开展建设。(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和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三)开展管网治理

整治现有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以及存在河水倒灌、渗漏等问题,结合污水浓度提质增效工作,重点从污水管网污水浓度低的区域排查整改。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污水管网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治理,未移交污水管网由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完成后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养护。对于投入使用年限较长但又未办理移交手续的污水管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商议解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治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治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

(四)厂网建设

依据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和三年建设方案时序,结合“三改”工作开展,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排水大沟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填补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结合城市发展和地块开发,新增(扩建)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

(五)专业运维

一是建立“政府付费、专业运维”的运行维护机制。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并长期坚持)

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管养队伍的建设。引进管网运维企业,建立组织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运营维护队伍,建立专业化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提升运维质量和综合管理效率。(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并长期坚持)

三是深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机制。合理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监管、汛期调度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强化厂网协同,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多措并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规范、科学、高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并长期坚持)

(六)移交管理

管网运维企业确定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牵头移交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污水管网按照“先治理、后移交;先验收、后移交”的原则和“治理一条、新建验收合格一条移交一条”的要求,将全县治理或新、改扩建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污水管网移交运营管护单位进行管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七)监督考核

按照“统一标准、谁付费、谁考核”的原则,由县级行业部门制定污水管网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管理权限分级考核付费。运营维护单位接受县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管养经费支付和扣罚的依据。县水务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考核,污水处理厂的付费和考核在运维服务合同中明确并依照执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已移交的一、二、三、四、五(背街小巷)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管理考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属地街道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污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并长期坚持)

(八)资金保障

污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一是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上专资金的使用;二是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三是将隧道路建设的污水管网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解决;四是将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申报专项债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五是加强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九)构建供排一体化“智慧水务”平台

参照市“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方向,积极引进有资金、有资质、经验丰富的社会企业,逐步建立“智慧污水系统”平台,接入污水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数据,加强供排系统对接和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供排一体化和污水设施信息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污水系统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22年-2024年并长期坚持)

五、优化机制

进一步优化建成区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机制,强化各部门职责。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空白区,实现行业主管各部门职责明确,规划、建设、移交、许可、管护环环相扣的管理机制。有牵头单位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没有牵头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编制方案,并完成实施。

(一)县水务局:按照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日常调度管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县城污水处理厂至上河城段沿河污水主管)运行的管理;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处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2022年10月30日前制定《新建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污水管网三年建设改造方案》并牵头督促实施。协调配合做好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强化对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的施工图审查;强化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逐步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管网普查,建立污水管网档案。2022年9月30日前针对已移交污水管网编制《建成区污水管网三年治理方案》并根据移交情况做同步更新。制定《修文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标准、经费标准和考核办法》,10月30日前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等;开展好全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依法强化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排水户源头监管,对排水户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调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单位,限期办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申报办理或拒不申报办理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错接乱接、雨污混流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管网治理改造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要求,协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环评审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从严查处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单位私设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与修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充分衔接,并监督污水规划实施情况。将建设项目污水管网规划(包括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纳入项目总图审查内容,与施工图审查环节相扣,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相关部门并联审查,并将审批成果推送至住建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查,将审批成果推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

(六)县发改局:把市政污水设施改造纳入年度计划,做好市政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七)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付费办法》,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的上专资金使用,在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落实县级承担管网普查资金,保障县级管理项目运维管理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统筹协调污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直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好普查、规划、建设、验收、移交、许可、管护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管。按管理权限及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后严格按照建设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管理。

(三)强化联合执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从信息管理上做到及时共享,为实现污水全过程管理提供支撑。从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各阶段梳理执法、监管范围和流程,做到对各级排水管网管理的无缝对接,彻底解决接驳“错、混、乱”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私接乱排、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

县污水专班要强化调度统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涉及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过程督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由县督办督查局进行督办、通报,提出处理建议。

(五)强化信息报送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邦平;联系电话:18885132281)。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调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污水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现状分析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共1709个村庄纳入治理范围,占全青岛市的31.83%。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投资6.59亿元,以“建站+纳管”模式为主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共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村庄1033个、占全部村庄的60.44%,其中采取建站模式的村庄66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6.39%,采取纳管模式治理的村庄118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11.42%,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的村庄848个(另有一个采用分散收集集中拉运方式)、占比82.09%。此外,敷设管网710公里,建成提升泵站18个,建设明村前楼和崔家集驻地工业园区污水厂2个、处理规模为3000吨/日。但通过前期治理情况看,以“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村庄并未从源头上实现对灰水有效收集,灰水乱排乱倒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根据省上和青岛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关于“20xx年所有村庄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均不得验收”的新验收标准,我市尚有1498个村庄需开展有效治理,所需资金巨大,治理任务艰巨。

二、治理目标

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46个(其中20xx年采取“建站+纳管”模式完成的28个未进行验收,20xx年实际治理村庄518个),含重点区域范围内和青岛市国控断面流域范围内必须完成治理的198个村庄。其中,新治理村庄214个(含8个已完成的),巩固提升村庄332个(含20个已完成的)。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省平台验收的村庄1246个、占比72.91%,其中采取建站模式治理村庄112个(不含扩容2处污水处理站)、占比6.55%,采取纳管模式治理村庄289个、占比16.91%,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327个、占比19.13%。

三、建设内容

综合运用“建站+纳管+集中拉运”方式,以“建设收集管网+蓄污池+专业化抽运”(简称集中拉运)为主,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兼固长远的原则,统筹兼固农村供水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建设污水处理站。按照优化布局及就近集中拉运至处理站的要求,结合镇、街道社区规划,选择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长期保留的村庄和能形成成方连片辐射效应的村庄,建设镇街社区级污水处理站34个(包含2处扩容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为5120吨。

二是纳管治理村庄。距建站村庄2公里范围内且能够形成成方连片的村庄,通过纳管治理收集污水(黑水+灰水)。距建站村庄2公里外不超过3公里的,可纳管收集灰水(通过压力管道形式输送),年内完成纳管治理村庄157个。

三是集中拉运。借鉴“昌邑模式”和“莱西模式”,结合辖区已建成污水站的实际饱合情况及规划布局,坚持结合实际“一村一策”,最大程度上利用既有完善的排水沟渠,通过集中拉运模式建设村庄局域排水网收集灰水,年内完成集中拉运村庄327个。

四是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建设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网络智慧调度指挥中心,对污水处理站、提升泵站、蓄水池、排水口(池塘)等安装监控摄像头,运维车辆加装GPS定位,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集—装车—运输—处理”的全程可视化、智能化监管,保障既有污水处理站负荷高效运转,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投资概算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72508万元,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概算19340万元,采取纳管治理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4342万元,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8176万元,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概算650万元。

五、资金来源

以平度控股集团筹措资金为主,整合部分奖补资金为辅(青岛市财政奖补等)。

六、建设方式

采取EPC+O模式。

七、实施周期

20xx年1月至12月,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期为3月至11月。

八、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生辉同志为组长,市水利水产局局长高志强同志为副组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平度控股集团副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通报、考核奖惩、宣传发动等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单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分工如下:

1.市水利水产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平度控股集团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负责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运维管理费等工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对接协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配合水利水产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并参加迎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工作,负责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监测,负责指导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该局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指导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建设行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的规划调整,会同城乡规划中心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所选项目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5.市城乡规划中心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污水设施用地规模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及后期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审批工作。

7.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各镇(街道)负责协调村内实施污水管道敷设工作,并结合规划确定污水处理站选址,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并协调做好路面恢复工作。同时,作为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央环保资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属地管理工作)。

9.平度控股集团负责招投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配合水利水产局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加强运维管护。健全完善运维管护长效机制,确定运维费用,保障运维资金。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网维护、集中拉运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用标准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核定并支付当期运营费用。加强企业自主检测与监管部门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