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篇1
根据沧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五好家庭”等系列“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践行“夫妻相爱,家庭和谐,孝敬父母,培养后代”新时代家庭观,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系列的“最美家庭”活动,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沧县做出贡献。
评选的具体标准和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沧县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各类最美家庭,各乡镇共推荐“最美家庭”10户(其中“五好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抗疫家庭”1户、其余共5户)。
二、推荐的具体标准
推荐标准
1、沧县最美抗疫家庭推荐标准
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沧县最美廉洁家庭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廉洁。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3)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家风廉洁,家庭文化积极、乐观、向上;家庭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情况。
3、沧县最美绿色家庭推荐标准
(1)热心环保,积极参与。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和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地在家庭生活中体现节能减排观念,并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2)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安装使用节能设施及环保型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爱绿植绿护绿,垃圾废品科学回收和处理。
(3)行为环保,绿色消费。日常生活不扰邻,不污染环境;外出多乘公交汽车,消费购物节约节俭,拒绝过度包装,抵制豪华、奢侈消费。
4、沧县“五好家庭”推荐标准
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5、其他各类典型最美家庭推荐标准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在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的.最美家庭榜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上报确定程序
评选方案,由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沧县妇联将对推荐上来的家庭事迹进行横评后,择优选定。
四、申报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所推荐家庭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健全机制,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把好基础关,最大限度地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确保所推荐家庭都是经过群众认可和评选产生的,同时组织好社会公示这一重要程序。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思想引领,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家风故事,特别是宣传报道各类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4、不重复命名。凡是以往沧县妇联表彰命名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相同荣誉的推荐命名。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篇2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最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最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最美家庭的评选。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最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最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最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最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最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最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最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最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最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最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最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