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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

2025/02/11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 篇1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 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 篇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21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 篇3

为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尽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救治重症麻风病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年度目标

1、加强麻风病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水平,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650例,检查麻风密切接触者560人。

2、强化新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及时判愈临床治愈病例。

3、正确处置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病例。

4、免费医学处置重症麻风病人。完成手术治疗80例,发放自我护理用具包420个、溃疡一次性换药包23640个、防护鞋9294双。

5、村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使用率≥95%。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

三、项目内容

(一)强化全省麻风病监测工作

1、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麻风病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病疑似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复核制度及季报、零报告制度。年内每个县(市、区)报告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每个麻风病监测点或麻风病线索调查项目县年内各报告10例以上麻风病疑似病例;仍未设置麻风防治责任科室的区级单位,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数由所属市级单位承担。全省年内完成报告650例麻风疑似病例。

2、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及时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麻风病监测工作报表,主动对辖区内各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进行一年2次以上核查,在一周内对报告转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疑似病例进行复核。

3、各省级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麻风病监测工作,强化对综合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疾控中心及时对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复核诊断和处理,确保病例正确诊断与用药。组织有关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推进《江苏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麻风病监测整体工作水平。

5、实行报病奖励制度。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1000元报病奖励。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

1、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市、县(市、区)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至少3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省年内完成560名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2、在灌云等6个县范围内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三)免费救治和管理麻风新(复)发病人和现症病人

1、对每例新(复)发病人诊断前免费进行相关临床及细菌学检查、皮肤病理检查;用药前免费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签订联合化疗告知书。

2、现症病人联合化疗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免费血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各1次,查菌2次、肝肾功能检查2次。停药随访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查菌1次。

3、对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免费提供相应的抗不良反应药品及相关医学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

4、对照《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08)有关麻风病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判愈病人。

5、规范抗麻风药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病人联合化疗药物的正常供应。

(四)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完成80例矫形手术。泰兴、姜堰、楚州区、吴中区等4个麻风矫形手术医疗点,每个点完成本地和周边地区筛选的20例手术任务,对每例手术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及交通补助。

2、提供自我护理防护包。对全省210名现症麻风病人每人提供2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通过当地专业人员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3、治疗溃疡和提供防护鞋。对1576例溃疡患者每年由专业人员发放15个溃疡换药敷料包;对4647例麻木足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省辖市疾控中心选择有康复工作基础的县(市、区)落实该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随访工作经费,省疾控中心根据敷料包配置要求,向有关厂家订购和发放。

(五)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麻风防治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1辆麻风康复流动手术车;为部分基层业务单位更新10台显微镜和配备少量电脑及多媒体健教培训器材,提高查菌质量;各市利用年度麻风健康教育经费,为所辖县(区)配备摄影小件器材,完善麻风病人图片等相关病史采集工作。

2、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培训。

利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一期省级麻风防治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省辖市和部分麻风防治重点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举办一期麻风细菌学检查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麻风检验人员的查菌水平;分片分期举办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研讨会,提升各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对麻风疑似病例核实、诊断以及处置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等能力。

儿童麻风病联合治疗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6日至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xx年)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那卫健发[20xx]109号)要求,及时完成部门自评工作,及时将《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xx年)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指标统计表》纸质盖章后交到县疾控中心备查。继续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麻风病患者发现工作,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补齐短板。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识和关注度。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单位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九时在县武装部旧址门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知和关注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县卫健局安排城厢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场地的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做好相关单位的`台签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在麻风病宣传活动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麻风病防治宣传标语(内容:①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②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县疾控中心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准备。一是宣传主题的横幅(内容: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二是咨询台横幅(内容:2021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三是准备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四是麻风病防治成就展板、麻风病防治宣传栏。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县卫健局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深入有麻风病现症病例和愈后存活者的百都、百省、坡荷、德隆等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7名麻风病受累者进行走访慰问,实地解决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实际困难问题,落实麻风病畸残者保障和救助政策。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策划慰问活动,制作“2021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横幅,要求在1月25日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于1月27-29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四)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关注度,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于2月4日前将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材料发到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县卫健局审核后于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皮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