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xx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居住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3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农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上“五个一”的统一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完成我镇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1月至2月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3月至6月底,完成辖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
7月至11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治理,50%以上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3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年底前,除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目前现状
1、九龙村、无山村、建设村、红马村、龙潭村、五龙村、高治社区的河道、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亭子村、百步村、邓坪村、义和村、丰竹村、高治社区、建设村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2、岔河村岔河子至岔河3组1.5公里河道地段、市场社区上拱桥至下拱桥1公里河道地段有明显暴露生活垃圾,规划区龙潭山庄桥下,马口湾堰塘外至赵大祝房前800米河沟地段、草坪村办公室及小学区域、摇钱沟至马口湾区域、市场社区、xx社区、华吉村、亭子村、食品组公路外河坎坝边有较多存量生活垃圾,收运困难较大。
(二)工作任务
1、对目前存在存量生活垃圾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清运处理,以后按照县上“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建立“五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加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xx月至xx月)
1月底,按照县上通知要求,成立xx县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完成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月底,我镇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xx月至至xx月)
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启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我镇所有存量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xx月至xx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自检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迎接县上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必要时将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体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解决。
各村村委是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县上要求,县财政从起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财政办应该相关程序每年向县财政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以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县上规定工作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努力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目标原则
利用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不断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因地制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深入细致、贴近生活的宣传动员方式,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新时尚。
把握节奏,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循序渐进,把握好宣传活动的推进节奏和力度,确保长流水、不断线。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重点,通过多样形式,持之以恒把宣传工作做细做实。
创新方式,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强化舆论导向,形成社会共识,及时展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对所存在的问题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宣传影响。
三、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和相关实践活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参与度。
(一)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宣传活动。以圩镇社区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一线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1.开展“垃圾分一分,社区美十分”现场示范活动。组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专业素质培训,深入社区现场教学,引导社区居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常识和方法。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社区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猜”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猜等活动,让社区居民在寓学于乐中掌握分类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知晓率。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宣传办、社区
(二)生活垃圾分类进乡村宣传活动。立足乡村实际,发挥村民自治的制度优势,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村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在广场、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宣传、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以及垃圾分类相关小礼品等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开展“垃圾分类写进村规民约”活动。指导村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重新修订内容,引导村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树立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开展“垃圾分类评先”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星级户”“最美庭院”“垃圾分类能手”等评先活动,激发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农业办、水利所、各村(社区)
5.开展“垃圾分类文艺作品创作与演出”活动。发挥“文艺轻骑兵”的'作用,结合“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深入乡村开展“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主题演出,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不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宣传办、环卫所、农业办、水利所、各村(社区)
(三)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活动。结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的生态环保教育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传播者和践行者。督促中小学校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目的;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工艺品制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进中小学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
6.开展“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融入课堂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少先队主题队日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责任单位:团委、环卫所
7.开展“垃圾分类,青春助力”活动。引导中学生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团员的先进性,积极推动生态环保类学生社团组织发展,在世界环境日、国际森林日和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减排、水源保护等课外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责任单位:团委、环卫所、环保办、农业办、水利所
(四)生活垃圾分类进企业宣传活动。企业要着重于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员工素质的提升,在倡导源头分类减量与节能减排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8.开展“垃圾分类践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鼓励职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倡导他们做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参与者。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
9.开展“垃圾分类,工会先行”活动。企业工会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环保课堂、变废为宝、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让企业职工在活动过程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镇工会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宣传活动。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办公场所、电梯间、食堂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要积极发布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和实施情况,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引导家庭、亲戚、朋友践行垃圾分类理念,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
10.开展“垃圾分类,我代言”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把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志愿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实践和引领工作。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1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点建设,广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扩大示范点建设的示范和拉动效应,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办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农业办、水利所、教育指导中心、xx中学、xx中学、xx师范大学附属xx学校、xx站、xx(约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整合资源,理顺工作机制,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社会面宣传覆盖,以声势浩大的舆论造势,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分类、人人参与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经验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做好信息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分工,结合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落实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务必重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和文字材料、现场图片的收集留存和整理归档,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宣传办。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创新管理,实现农村垃圾环保、集约化的处理,农村环境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践,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与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主要目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卫生乡村创建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到xx年底,完成65%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90%,全市85%的行政村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稳定村庄保洁队伍,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提高到15%。
到2018年,力争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除部分高寒边缘地区外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
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92%,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17个。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一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畜牧养殖(场)点污水要集中规范处理,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二是加快改造农村户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农村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式”、“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大对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改厕后续管理,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从xx年起,用3年时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减量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体系建设;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村居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坚决查处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
(四)严格控制城市垃圾侵蚀。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和工业的发展,城市垃圾正向农村蔓延,城市周围的郊区或农村到处是垃圾,到处是白色塑料袋。经过风吹日晒,这些垃圾被刮得到处都是,并且散发出很大的异味,以致周围环境被弄得污浊不堪。因此,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必须重视城市垃圾污染农村这一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城市垃圾向周边的村庄蔓延。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xx年4月30日前)
各相关单位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务必要明确目标、权责清晰;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让农村居民支持、理解、参与治理活动。
(二)集中治理(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的工作计划,根据农村垃圾治理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同时,将通过区县自查和随意抽查的方式,对集中治理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初见成效。
(三)巩固完善(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总结集中治理成果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推广做法,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务求工作取得实效,持续维护农村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强化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农村垃圾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务必把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开展创建卫生村镇活动,编写宣传材料,刷写固定标语等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利用广播、墙报、电视、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教育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遵守卫生管理、门前五包、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好的典型,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曝光批评。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力量,集中扶持。进一步协调加快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垃圾的治理工作,并抓好工作督查。各单位还应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与农村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旧村整治、村镇住宅小区建设、创建卫生村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四)保障经费,建立机制。一是各县(区)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相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修缮经费;整合资源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并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运行管理。二是坚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要积极创新、建立确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考核,保证实效。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垃圾治理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建立半年报制度,每年7月中旬报半年总结,年底报全年的农村垃圾治理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治理办。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