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竞聘上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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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竞聘上岗方案 篇1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乡镇竞聘上岗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在学校领导干部使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领导学校现代化教育能力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选配中层职位时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和职数
教导主任1
教导处副主任1
大队辅导员1
总务主任1
校办主任1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2、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业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开竞聘方案、进行满意度测评。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开竞聘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对上届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公开报名形式,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时间xxx年8月10日-8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在网站上下载《宁波市怡江小学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按要xf填好后发至xxxxxx@xxx.com中并告知校长。电话:135xxxx3301
(2)现场报名。到校长室填表报名。
3、公开竞岗。通过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录用。
4、公推公选。在学校内部进行公推公选。
5、决定聘任。
六、管理与待遇
1、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竞聘入选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岗位津贴50元/月,正式聘用期岗位津贴90元/月)
3、对被聘任人员,加强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年度考核奖分A、B、c三档,A档1000元,B档800元,c档600元,分学期核发)。
乡镇竞聘上岗方案 篇3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班主任竞争上岗和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的用人机制,竞争聘优,优胜劣汰,实现教育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和谐校园。
二、竞聘任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编设岗,以岗定员,以职定责。
2、坚持择优聘用,优化组合原则。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以政教处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为核心聘任科任教师。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方案、职数公开,聘任过程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5、坚持教学第一线优先的原则。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申请和特长,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长。
三、竞聘对象
1、主要是本校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可直接聘任:
(1)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
(2)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
3、学校在编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聘任原则另行聘任。
4、免竞聘人员
(1)经批准长期病休的
(2)经批准内部退养的;
(3)经批准外出交流的;
(4)经批准借调人员。
四、竞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履行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相关岗位的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普通话水平要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其它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如无证书,要经考核,确有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能承担满工作量。
五、岗位设置
(一)编制情况
20xx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编制为49人.
(二)具体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班子(6岗):校长1岗、书记1岗、工会主席1岗、教学副校长1岗、德育副校长1岗、后勤副校长1岗。
2、教务处(2岗):主任1岗、教务员1岗。
3、教科室、体卫艺处(1岗):主任1岗。
4、政教处:(1岗):主任1岗。
5、总务处:(1岗):主任1岗,会计1岗。
6、分校区(1岗):负责人1岗。
7、班主任(14岗):本部11岗,校区3岗。
8、教学人员(44岗):
9、后勤人员(3岗):采买1岗;维修1岗,车辆1岗。
六、竞聘程序
1、制定《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公布学校编制总数,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及岗位待遇。
2、教职工个人递交应聘申请。
3、教职工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对象的意向,层层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学岗人员;第三步,聘任其它岗位人员。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并根据班主任工作经历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结合师德表现、考勤、教学成绩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3)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4)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5)学校管理岗位由学区和校委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竞聘。
(6)学校领导必须参加教学岗位的竞聘。
(7)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投票决定。
(8)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
(9)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xx)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4、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张榜公布。
5、安置处理落聘教职工。
七、受聘教师的管理和待遇
1、学校制定相关岗位的责任目标,受聘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教师的工作情况学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评优、评先、晋级、津贴挂勾。
2、受聘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落聘教师的安置和处理
对落聘教师学校要给予人文关怀,尽力在学校内部安排工勤服务岗位;对不服从安置的教师,按市区相关文件处理。对未能竞聘到任何岗位的待岗教师,第一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时间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二年仍未竞聘到岗位,只发放基本工资,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三年还未竞聘到岗位的,基本工资造册发放,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学区进行业务学习,准备最后一次的竞聘;第四年都未竞聘到岗位的教师停发基本工资,上报到学区和市教育局处理。
九、聘任实施步骤
1、8月22日—8月23日:宣传发动阶段,学校管理岗位、班主任竞聘;
2、8月24日:教职工填写竞聘意见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学岗位竞聘;
4、8月27日:其它岗位应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师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报竞聘上岗名单。
十、组织领导
组长:王xx
副组长:张xx李xx
组员:李x田x熊xx
十一、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随时予以解聘或待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极坏影响的;
(2)出现重大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3)严重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计划生育、或信访受到处理的。
乡镇竞聘上岗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在我镇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岗位、身份的限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意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
1、全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竞争(聘)未上岗的工勤人员(包括外借在编人员)。
2、镇国土资源所人员暂不参加本次机构改革竞聘上岗,待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实施。
三、竞聘方式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聘上岗采取xx测评和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公共知识)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的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
报考县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在笔试中加考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考试成绩得分的50%)。是否加考专业技术知识由县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县主管局在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中明确。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镇上和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派驻我镇的事业单位与镇直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同步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大致分为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工作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岗位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以上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事业发展需要、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编制数为依据,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岗位位置方案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3、公布岗位。经批准后的方案张贴公布。
4、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竞聘上岗的相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竞聘上岗中的各个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明确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身实际,客观选择竞聘的岗位,积极参与竞聘上岗。
(三)组织第一轮竞聘上岗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方式,由本人填写竞聘上岗自荐表,经我镇或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竞聘岗位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名登记。每人只能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和畜牧兽医站岗位中的一个,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只能填报本乡镇的岗位,不能填报其他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原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只能竞聘畜牧系统岗位,乡镇事业人员或竞聘畜牧兽医站提供的岗位。
2、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由我镇和县级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公开考试。全县统一设立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卷由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制,实行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公示上岗人选。根据所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综合得分,按所选择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农机工作站和水务站经竞聘上岗确定上岗上选后,应按照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让上岗人员依次自愿选择派驻站(所)。竞聘上岗人员经签字选择岗位后,不得更改,我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竞聘结果。
5、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镇党委、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册、未上岗人员名册、空缺岗位及时报送县人事局审查备案,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已上岗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再参加下一轮岗位的竞聘。
(三)组织第二办竞聘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第一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网上和县人才市场及时公布第一轮上岗后的空缺岗位情况,未上岗人员情况。
2、明确第二轮竞聘上岗的方法。第二轮竞聘上岗不再组织xx测评和考试,直接依据第一轮所有参加竞聘人员的xx测评成绩×50%+公共知识成绩×50%之和,对第一轮未上岗人员进行统一排名,竞聘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意愿,依次选择各乡镇直属事业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水务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和农机工作站的空缺岗位或待分流岗位,竞聘人员选择岗位并签字后,不得更改。
3、公示上岗人选。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选择的岗位在县党政岗上和人才市场进行公示,我镇和县级部门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5、本次竞聘上岗后的事业人员必须在所竞聘的岗位上工作,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