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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评优方案

2025/02/10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五四评优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五四评优方案 篇1

xx年以,我院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开展了大量扎实且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展示我院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巩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其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xx—xx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校级个人奖项设置及名额(附1和附2)

(二)院级奖项设置及名额

1、优秀社团1个

2、优秀红旗团支部1个

3、优秀班长1人

4、优秀团支部书记1人

5、优秀团学干部6人

6、优秀团员1人

二、评选条

(一)校级奖项评选条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见附;

(二)院级优秀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等个人奖项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三)优秀社团评选条,请见附4;

(四)优秀红旗团支部评选条:

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团员和党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团支部学风良好,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团支部经常组织第二堂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三、评选办法

1、整个评选过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班级团支部须严格按照评选条,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认真评选和完成申报工作。

2、“优秀社团”的评选采取社团申报,学院团委社团部负责初审并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团委书记团、学生会主席团、社团部学生干部、社团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对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学校及学院优秀社团。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形式,经班级团支部初审后提名到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学办辅导员老师,书记团、主席团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终审。

4、本次评优,校级和院级同时进行,审核集体和个人申报资料时,将全部默认为申请校级。

5、评审时优先评选出校级“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单,若校级奖项落选则默认为评选“院级先进集体及个人”。

四、评选流程

1、4月6日——4月8日,各班级团组织开展评选,并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2、4月8日下午点前,上交评选材料。

3、4月9日—4月10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4、4月10日—4月12日,学院范围公示。

五、上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所有材料需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个人上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可。

2、xx—x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附6)一式两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由团支部负责人签字。

3、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及更改表格格式,表格当中的“事迹简介”、“获奖情况”等应简要填写。

4、为全面了解学生个人获奖信息及先进事迹,建议附上奖状证书复印。

5、申报“红旗团支部”的班级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或班级团组织生活日记)。

(二)电子版材料

1、xx—x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

2、申报材料。其中包括个人通讯、全面材料、申请表、照片。本次评选要求所有申报奖项均须附有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集体及个人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事迹材料应为00字以内人物通讯。十佳班长、十佳团支书候选人,需上交候选人2张生活照分辨率大于200*100,横板(与申报材料电子稿一并上交)。申报表纸质稿严格按要求填写后,控制在1页A4纸范围内。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真实的反映申报者的现实情况和突出特点。申报集体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特色工作通讯不超过00字。

3、各班级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请以“XX班xx—xxx年度五四评优材料”命名,并在夹中以“班级+姓名+申报奖项”为名称建立个人子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

4、申报材料需附个人电子照片,同时需单独提交个人电子照片。

(三)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团委组织部;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x邮箱。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接受全院团员青年的监督。

五四评优方案 篇2

各学院(课部)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机关团工委、后勤团工委、附属学校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落实学校第十二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xx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五四红旗团委(6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3、五四红旗团支部(67个,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4、标兵学生会(5个);

5、十大标兵社团(10个);

(二)个人奖

6、十大杰出青年,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7、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8、优秀共青团干部(≤500名);

9、优秀共青团员(≤500名);

10、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00名);

(三)专项奖

11、“挑战杯”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12、“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10人)两个奖项;

13、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0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5人)、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10人)四个奖项;

14、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包括话剧《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贡献奖(20人)、“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15人,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10人)三个奖项。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基层团工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20xx8]2号文件通知进行;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20xx8]3号文件通知进行。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由各学院(课部)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课部)的分配名额。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十大标兵学生评选,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5、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6、“挑战杯”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评选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评选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褒奖先进、追求卓越的目的。

3、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5、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单位、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7日-4月4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4月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

五四评优方案 篇3

各班级:

20xx年以,我院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积极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开展了大量扎实且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展示我院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巩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其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xx—20xx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校级个人奖项设置及名额(附1和附2)

(二)院级奖项设置及名额

1、优秀社团1个

2、优秀红旗团支部1个

3、优秀班长1人

4、优秀团支部书记1人

5、优秀团学干部6人

6、优秀团员1人

二、评选条

(一)校级奖项评选条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请见附;

(二)院级优秀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等个人奖项参照“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三)优秀社团评选条,请见附4;

(四)优秀红旗团支部评选条:

坚持思想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团员和党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90%以上;团支部学风良好,堂出勤率高,学习成绩优良;团支部经常组织第二堂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三、评选办法

1、整个评选过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班级团支部须严格按照评选条,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认真评选和完成申报工作。

2、“优秀社团”的评选采取社团申报,学院团委社团部负责初审并组织公开答辩,由学院团委书记团、学生会主席团、社团部学生干部、社团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对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学校及学院优秀社团。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形式,经班级团支部初审后提名到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学办辅导员老师,书记团、主席团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终审。

4、本次评优,校级和院级同时进行,审核集体和个人申报资料时,将全部默认为申请校级。

5、评审时优先评选出校级“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单,若校级奖项落选则默认为评选“院级先进集体及个人”。

四、评选流程

1、4月6日——4月8日,各班级团组织开展评选,并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2、4月8日下午点前,上交评选材料。

3、4月9日—4月10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4、4月10日—4月12日,学院范围公示。

五、上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所有材料需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上交,个人上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可。

2、20xx—20x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附6)一式两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由团支部负责人签字。

3、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及更改表格格式,表格当中的“事迹简介”、“获奖情况”等应简要填写。

4、为全面了解学生个人获奖信息及先进事迹,建议附上奖状证书复印。

5、申报“红旗团支部”的班级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或班级团组织生活日记)。

(二)电子版材料

1、20xx—20xx年度五四评优个人信息统计表。

2、申报材料。其中包括个人通讯、全面材料、申请表、照片。本次评选要求所有申报奖项均须附有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集体及个人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事迹材料应为00字以内人物通讯。十佳班长、十佳团支书候选人,需上交候选人2张生活照分辨率大于200*100,横板(与申报材料电子稿一并上交)。申报表纸质稿严格按要求填写后,控制在1页A4纸范围内。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真实的反映申报者的现实情况和突出特点。申报集体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特色工作通讯不超过00字。

3、各班级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请以“XX班20xx—20xx年度五四评优材料”命名,并在夹中以“班级+姓名+申报奖项”为名称建立个人子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

4、申报材料需附个人电子照片,同时需单独提交个人电子照片。

(三)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团委组织部;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x邮箱。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疑问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接受全院团员青年的监督。

联系人:

顾xx

五四评优方案 篇4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xx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xx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五四红旗团委(6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3、五四红旗团支部(67个,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4、标兵学生会(5个);

5、十大标兵社团(10个);

(二)个人奖

6、十大杰出青年,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7、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8、优秀共青团干部(≤500名);

9、优秀共青团员(≤500名);

10、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00名);

(三)专项奖

11、“挑战杯”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12、“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10人)两个奖项;

13、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0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5人)、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10人)四个奖项;

14、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包括话剧《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贡献奖(20人)、“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15人,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10人)三个奖项。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基层团工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xx8]2号文件通知进行;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xx8]3号文件通知进行。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由各学院(课部)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课部)的分配名额。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十大标兵学生评选,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5、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6、“挑战杯”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评选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评选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褒奖先进、追求卓越的目的。

3、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5、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单位、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7日-4月4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4月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