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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2025/02/09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学历证书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

三、核定方式:

(一)岗位工资: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1400元,持有其他专业教师资格证的1200元,无教师资格证的1100元;高级职称439元,一级职称150元,二级职称100元,三级职称50元。

(二)效益工资:1100元

1、学期初按时上交:班级计划、德育计划、特色课计划。

学期末按时上交:个人总结、德育总结、特色课总结。

2、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一日生活组织有序,不随便打乱作息时间。按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准时参加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为幼儿。

5、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

6、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7、两位教师能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领幼儿准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带班教师要随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纪录,语言简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9、每日做好晨检工作,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并做好身体情况记录。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能及时主动的与家长沟通。

11、培养每一为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12、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吃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13、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点半起床。

14、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发展健康。

以上规定,违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问题当月违反两次者,加倍考核,违反三次以上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

(三)奖金:100元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有耐心、爱心,不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能妥善处理与家长间的矛盾,不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绝不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5、不向家长或幼儿亲友收取任何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除扣发当月职业道德奖外,并扣5~10分。

B、全勤奖:30元

1、当月出满勤者奖30元,未出满勤者无全勤奖。

2、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过后及时销假,以免影响排班。住院治疗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资每天的平均数扣除,无故旷工按事假两倍扣除。(无全勤奖)

3、临时出园办私事必须向园领导请零散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进行零散事假登记。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扣工资,当月病、事假累计半天及以上者无全勤奖。

C、安全奖:50元

1、及时发现幼儿病情,幼儿有病马上处理,及时通知园领导及家长,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儿走失。如发生幼儿走失并及时找到的`,视造成的影响,扣5~10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一般责任事故,如幼儿磕伤、碰伤、抓伤、烫伤、扭伤等轻微伤,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出现需要缝合的外伤或骨折等事故,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直到家长满意(上体育课、室外活动属正常活动范围出现非责任事故另做处理)。

4、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责任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影响,扣2~10分。

5、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问题的严重性,扣5~10分。

6、幼儿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走失、严重伤害,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发当月安全奖。

(四)工龄工资:从正式带班开始算起,工龄工资为20元/年,一学期教加10元,每年累积。

(五)学历、证书补贴:本科:80元/月;专科:40元/月。普通话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计算机等级证书:30元/月。

(六)会议补贴:40元/月。如迟到累积15分钟以上扣20元/月。

(七)奖励

1、先进个人: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一学期无请假扣分者参加民主评选,选出5人,给予一次性的表彰奖励。200元(期末)

2、备课教研: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改革,积极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幼儿园评定或有关部门签字认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期末)

3、家长问卷: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不收取家长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的表扬,期末家长问卷满意度最高的4位,可给予适当的.奖励。100元(期末)

4、勤俭节约: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经常修旧利废,节约开支,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大家好评,评选两个班级,给予一次性奖励。90元(期末)

5、见义勇为: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元

7、各班幼儿定员: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带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带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带班);

大班(学前):38人(二人带班);每超出一名幼儿每位教师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与奖励(如论文、示范课、绘画类辅导、文体指导等)

课题等获奖期末一次性奖励:省级1000元(一)900元(二)800元(三)、温州市级800元(一)700元(二)600元(三)、乐清市级500元(一)400元(二)400元(三),论文、优质课、半日活动、案例获奖的一次性温州市级200、150、100元,乐清市级的150、120、100元;学区级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奖还加奖金:省级的50元;温州市级25、20、15元;获乐清市级加20、15、10、元;学区级加15、10、5元,依次累计;同个项目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一个来算取最高奖,如评选没等级的按最高额进行奖励。

如向市、学区、镇姐妹园、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的奖金为90元,一节课的奖金为50元。大型活动有评奖的奖金等级补贴分别为:

100、90、70、50元,家长会补贴为50元,教研活动补贴30元。大型活动主持人100元,级段活动主持人50元。

(八)浮动工资:快乐小团体

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篇3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 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 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 16节。

校长0 - 2节;副校长2 - 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⑴参与每周2 - 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总350元/月;

d、保卫250元/月;

e、教研组长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务会,有未尽事项由校务会讨论补充修订。

幼儿园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6)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教职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六)、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矿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超过15天的。

(7)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具体分配办法:

(一)经考核能够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20%作为科技成果、论文论著、教案教学设计、优质课、引路课、示范课、公开课荣誉奖励,按级别设立加分奖励,学校年终核算后一次性发放。

(8)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及发放实施办法》由县局统一发放。

(一)其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办法》执行。

(二)幼儿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办法及考核办法按《李各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单独核算。

(9)绩效工资执行时间:自20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对教职工实施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