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建筑施工生产有序进行,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地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达的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本项目部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杜绝本工地不发生和传播确诊病,确保广大工地内所有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合肥市、肥西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市防疫办、住建委、住建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关于防疫的相关通知、中建项管字〔2021〕180号《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中建防疫字〔20xx〕215号《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xxx。
当项目发生二级、三级应急事件或项目所在城市发生疫情时,项目进入风险状态。风险状态疫情管控在常态化防控方案的基础上,对以下七个方面提升管控要求。
四、现场封闭管理
1.现场对项目部进出口进行封闭,并张贴总平面布置图。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实现现场所有人员生活区至现场、现场至生活区的闭环管理。疫情防控点设置在工地项目部进出口。
2.访客预约限量管理。由门岗值班人员联系来访人员对接人,核实访客进入相关区域的必要性,如需确有必要的人员进入项目,必须提前向项目报备,在获得许可后方可前往。进入项目前必须提交48小时(从采集样本那一刻开始计算)内核酸阴性证明,安康码、行程轨迹、同行自查无异常。项目提前对访客进行同行密接人员排查,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旅居史或同行密接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3.车辆预约入场管理。如需确有必要的车辆进入项目,必须提前向项目报备,在获得许可后方可前往。项目须对车辆和同行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完成安康码、行程码、同行自查及48小时核酸报告核查并消杀后方可进入,进场前由项目部门卫贴上封条后且司机及同行人员不得下车方可进入。项目材料、厨师等采购人员原则上应禁止外出,建议进行线上采购后送货上门,必须核查上门送货人员安康码、行程码、同行自查、48小时核酸报告方可送货,且必须无接触送货,送运食材等车辆严禁入场,要设置场外接收站点,做好消杀处理,由指定人员转运至生活区内。若有必要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加大对厨师和材料采购人员的核酸频次,特勤人员应单独居住。
4.项目每日梳理上一日全部进场人员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实,指派专人管理全体人员健康码、行程轨迹、同行自查和核酸报告的核查及收集,及时形成全体在场人员的每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并保持每日测温一次。采购、保洁、保安等特勤人员应单独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5.核酸按照属地通知文件应进行一周两检,有条件的可组织进行一周三检。为了避免减少封闭管理期间人员外出和流动不确定性风险,由项目片区指挥部统一预约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进行采集,并及时收集核酸报告打包保存并打印备查。核酸检测期间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应维持好场内人员秩序、佩戴好口罩、反光背心、安全帽并保持不小于1米的`间隔,有序采集。
6.项目加大防疫检查力度,发现违反个人防护指引、疫情期间相关规定等情况严肃处理。
五、人员管理
1.项目部工作安排上禁止所有在场人员出项目区域。
2.项目特岗人员不得新进,所有特岗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3.严禁使用一切外来人员包括本地工人。临时工人(点工、散工)一律不得入场。
4.项目部及时向通勤管理人员进行风险提示,监督其在居住地自行防护,减少外出,并及时向所在社区上报信息,封闭管理期间,非必要,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区域内起居办公。
5.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展带班值班,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每日对项目所有人员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核查所有人员健康信息,检查监督项目防疫工作落实。
6、所有人员上下班一律走项目内唯一通道,通道口每天早上、中午、晚上上下班均有不少于2人值守核查进出项目现场人员健康信息。
7、场内所有人员若非必要不得离开项目区域,若有必要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请假,工人请假需向班组长开具请假条,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请假需向项目部请假并开具请假条,请假条应注明请假事由并签订离场防疫承诺书,签字按手印由项目部归档备查。请假人员需主动向离开地和到达地社区报备并告知项目部。请假人14天(入场14不满14天的以入场天数为准)在项目期间至少保留14天健康信息可追溯。
8、严禁使用60及60岁以上的人员入场,50岁及50岁以上工人必须进行体检,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等疾病的工人应劝退。严禁酒后作业和带病作业。
三、环境管理
1.严格会议管理。项目要严控封闭空间会议数量,非必要不开会,大型会议、活动采取视频形式,
2.食堂管理。项目所有人员一律采取分餐制,建议以部门为单位指派1-2人前往食堂取餐。在工位或其他区域就餐时保持就餐距离,避免面对面就座。
3.加大消杀力度。项目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开放式共用区域或多人共用区域,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消杀并留存水印照片及登记消杀记录;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品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擦拭。
4.强化人员聚集区域管理。关闭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严禁开展聚集性活动,并指派专人进行巡查。
5.垃圾分类管理。施工现场和项目部清理的垃圾应统一由项目部大门进出清理。工作时间内清运间隔不超过24小时,垃圾转运车司机进场前应核查健康信息、核酸检测报告,垃圾转运车进出均需进行登记并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消毒;垃圾桶放置区域墙壁、地面,每天喷洒消毒液上午和下午各1次,关闭直接落地垃圾点。
四、物资管理
1、在常态化管理基础上增加14天防疫、生活等物资的储备。
五、宣传和信息报送
1.封闭期间加强每日对工人进行防疫宣传,加强思想灌输,健康信息群接龙和CEIMS系统每日填报应做到流程填报张贴到每间宿舍、流程填报方式交底到每个工人,让工人可以有效的配合项目部日常防疫信息核查和统计工作,有异常第一时间反馈的机制。
2.各防疫点均应设置防疫组织架构和防疫紧急通讯录,有异常必须在30分钟内第一时间上报反馈。
六、应急管理
1.变码及健康信息异常。若安康码误报或者行程轨迹带星的应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社区及质安站,按照社区要求进行处理和申诉恢复绿码或者达到社区解除观察要求方可解除隔离。若安康码红黄码确是、行程轨迹带星无论是否误报均应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属地质安站、公司、业主、监理单位,并第一时间转移至隔离间,按照社区或防疫应急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对同居室的室友进行健康信息排查及隔离,按照社区和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对其异常信息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并保留记录。相关人员个人信息、14天行程及健康信息及所接触人员调出,形成汇报材料备查。
2.在收到封闭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一次防疫应急演练,并保持每月一次,及时总结,修订和完善项目预控方案和预案。
3.封闭期间若有人员突发疾病应第一时间报备社区和属地质安站,并对接属地医院组织急救,项目部应与属地医疗机构建立热线沟通机制,形成对接清单,明确项目对接责任人,确定应急路线。
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篇3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一、概况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
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
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
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