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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01/31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30%、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25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

2.打造“健康大脑+”多跨场景应用。以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等三张清单为抓手,迭代看病就医“一件事”场景,打造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数字健康进社区”和“疫情精密智控”等一批标志性应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运行高效的“健康大脑+”体系,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和智慧公共卫生等领域率先实现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和制度重塑,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3.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实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行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四)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强化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探索运营助理员制度。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优化省医院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做好合理用药、医用耗材、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计划。

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落实分级定价机制,到2025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点数法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不断提高,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六)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xx—2025年)。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2025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建设指数逐年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强化卫生健康整体智治。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进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医疗健康和医保公共数据共享,明确医疗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技术规范,分级分类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到2025年,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4.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的发票等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医改工作领导的要求,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或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在全省选择若干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建立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重点,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标迈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地。实施“秦跃计划”,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争创呼吸、心血管、癌症、精神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选择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综合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底前,各市(区)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所有市(区)城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县域医疗服务基础。以县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为目标,加快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础强、技术精、服务好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全省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内医疗副中心,逐步对建在乡村医生自己家中或租赁其他村民房屋的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产权建设。到20xx年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50%县区,到2025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扎实推动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建成省重点专科联盟。20xx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加强针灸、骨伤、肛肠、康复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10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5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诊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学技术模式创新。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和转化研究。聚焦城乡居民多发病、常见病,以慢性病、地方病、尘肺病、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及各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疗效提升、运动康复技术应用推广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责任制整体护理和运动促进健康等模式,积极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全省分片区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建设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脑梗死、慢性肾衰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建设省公共卫生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5个省级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支持宝鸡、铜川、渭南、榆林、商洛市新建5个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4个市级传染病医院,保证每个市(区)都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设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引进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西医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5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00名左右基层实用紧缺人才。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在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构建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审计机关依法对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合理制定并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定向招聘政策。继续实行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下达招聘计划2000名,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争取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建设3-5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适时总结西安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韩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及人、财、物供给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中的.量化治疗、药品和耗材使用标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xx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xx年底前,制定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开医院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覆盖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单位管理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加强成本关键环节管控,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建成陕西中医药博物馆,打造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时间短的问题。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缓解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成立“服务中心”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咨询及意见反馈。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患者疾病健康知识的掌握。实行“一码通用”解决就诊卡卡内金额沉积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抓总,建立任务推进台账,定期通报督导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9.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6.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全力打造国内一流高水平医院。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落实,加快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建设。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争创综合类、高原病等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老年疾病、口腔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取更多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在川落地。〔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紧紧围绕省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规划建设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着力解决患者跨区域就医问题。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大型公立医院适度建设发展“一院多区”。建设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坚持网格化规范管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传染病等专科医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集团内开展多层次医疗协作,构建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模式。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率达100%。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对实现了“五统一”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加快乡村卫生资源整合聚集和服务模式创新,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与县级医院形成协同发展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5.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争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1+6”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建立省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与研究检测平台和实验基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达100%。健全中医药全程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运行机制,争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加强肿瘤、呼吸、消化、心血管、妇产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建设国家、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70个、300个、500个。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三级公立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中医医院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教育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生命健康领域天府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转化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推进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科技攻关。推进公立医院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推动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落地见效。建设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8.突出患者需求导向。传承“大爱成就大医”的.医者仁心,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费用合适、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60%二级公立医院和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公立医院和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公立医院和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力争建成30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进“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闭环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强化患者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20%。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供精准用药服务。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融合应用。力争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60%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2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大数据中心、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引导医务人员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视患者如亲人”的医者担当,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12.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加强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控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调整。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规范经济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科学绩效评价。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

16.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高校附属医院制定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医工、医理、医文交叉学科,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统一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评审。〔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推进攀枝花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泸州、德阳、南充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试点,落实推广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医保支付体系。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实行统筹区域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民族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通过改善值班条件、落实休假制度、假期子女托管、争取人才公寓等方式,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和职工关爱帮扶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1000张及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100%。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包括医院院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