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百科 > 方案大全 > 正文

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25/01/29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充分发挥督导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对象

对县域内从幼儿园到普通高中学段的公、民办学校(园)实行分组评价。共分六组。

(一)高中组为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

(二)初中组为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三)小学组为局属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各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

(四)乡镇村小组随机抽取乡镇中心小学辖区内1所小学(不含教学点)进行考核,且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五)幼儿园组为局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随机抽取乡镇学区的1所民办园,民办园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六)其他学校(园)组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教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幼儿园由职能股室单独评价。

四、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五、评价方式

(一)学校自评。学校建立自评领导小组,制订自评工作方案,发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参与自评工作。自评应做到真实、客观,既要总结成绩与经验,也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发展对策。按照学校发展概况、规划实施的主要成绩、年度目标达成程度分析、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理由及失分原因、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新学年(期)目标调整等方面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督导办)。

(二)随访评价。督导室成立评价专家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重点对办学行为、课程改革与实施、学校管理以及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验证、查阅材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推门听课等方式,按照评估细则进行赋分。

(三)集中评价。主要考评学生、教师、学校教育教研获奖情况、总结性材料(自评报告)等,每学年一次。学年结束,局督导办会同局有关股室进行集中评定。

(四)综合评价。在完成上述三项评价工作后,对下列各项指标进行评价,一并汇总。

1.党建引领(意识形态(党建团建、队建等)。局党建办联合局团工委评价赋分。

2.开学工作(规范办学)。教育股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教育股、体卫艺股结合“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赋分。

3.学额巩固。教育股评价赋分。

4.中职招生。教育股根据初中学校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教招生任务情况评价赋分。

5.德育与劳动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6.信息宣传。由局办公室(信息宣传中心)根据各校(园)学年度内报送信息的质量与数量进行评价赋分。

7.学区工作。督导办联合教育股评价赋分。

8.学前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9.安全管理。办公室评价赋分。

10生源稳控。教育股依据有关文件,对全县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和全县中考生源稳控情况进行赋分。

11.教育质量监测。根据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出台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惩办法予以评估。

12.体育与体质健康。体艺卫股评价赋分。

13.特长发展。监测中心对参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体育与艺术教育进行监测、评价赋分。

14.教师发展(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人事股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结合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等开展情况评价赋分。

15.支教工作。人事股评价赋分。

16.满意度调查。人事股组织,根据参评学校(园)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7.特色校园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18.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评价赋分。

19.新优质学校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20.奖励与处罚。

1.奖励。参评单位在某一方面获重大奖项奖或因工作突出,年度内在市级以上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上报道宣传学校的做法的,按照等级进行赋分,累计封顶10分。

2.处罚。由教体局纪检组、办公室、人事股等提供依据。学年度内学校教职工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凡因学年度内各单位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节能减排、统计造假、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被问责或被上级通报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评估细则扣分外,均实行“一票否决”,该学年度不得被评为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

六、评价赋分

(一)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属小学(中心小学校本部)、村小。所有评价项目得分之和就是该校本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教学质量分是以县监测中心提供的参与监测的各年级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高中满分为60分,初中、小学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该校的教学质量得分。

(二)中心小学。校本部办学质量得分的70%(不含教学质量分),加上样本校办学质量得分的30%(不含教学质量分),再加上学区学前教育评价得分、学区集中评价分值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分即为中心小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中心小学(学区)教学质量分以全学区参与监测的各年级总评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教学质量得分。

(三)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分开统计,初中部纳入中学部分评比,小学部纳入局属小学和校本部评比。

(四)幼儿园。根据评估细则,结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确定等次。

(五)特教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采取实地查验方式,重点对工作计划的落实、年度报告的提交以及有关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等次。

七、评价结果

(一)评价等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分六组,即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乡镇村小组、幼儿园组和其他学校(园)组。各组按工作实际和相应比例分别设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

1.“优秀”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8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 (并列计入)。

2.“良好”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并列计入)。

3.“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学校(园)。

4.“不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学校(园)。

(二)结果公开。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

八、结果运用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规定,设立五河县中小学(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奖,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园)年度考核、校干考核、奖惩、任免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每学年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表彰,对获得优秀等次单位授予“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称号。

(二)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限期一年整改;对连续两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负责人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或问责。

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为全面促进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进一步引导中小学校按照《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修订版)》要求,关注教学质量,抓严抓实教学管理,营造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要点》,结合《基教科20xx年工作计划》,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实施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将质量提升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引导中小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了使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次监测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办法

1、监测时间:20xx年11月上旬。

2、监测年级、学科及考试时间安排

教育局决定本学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的部分年级(一个班级全员参加)、部分学科进行监测,小学监测年级为五年级,初中监测年级为八年级,中小学均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测试时间小学三科共90分钟,中学三科共100分钟。

3、试卷及命题

监测试卷统一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命题。出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各年段的要求,结合各学科的正常教学进度,完全体现教材目标,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基本能力的形成情况。

4、考场设置

各校的监测考场统一要求设在多功能教室,确保单人单桌、间隔合理。保证被监测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班级人数与学生名单要与基教科掌握的相符。

5、监考人员安排

监测工作由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具体实施。监考人员由基教科成员和其它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每个考场一名监考。要求监测工作人员要统一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监考认真负责,到校后立即对被测班级的学生进行测试。监测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和该校一名业务领导共同签名封存,送回基教科205室。

6、试卷的批阅与成绩评定

试卷统一由基教科组织相关人员批阅,批阅结束后认真核算成绩汇总,汇总结束后下发监测情况及结果的通报。

7、质量分析

各学校针对本次学生考试成绩和试卷完成情况,在成绩发布一周内,到基教科取回本校试卷,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形成文字材料,试卷分析人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试卷及分析送到教育局基教办2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xxx。

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组织管理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四、实施办法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统计及等级评定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六、评价总结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八、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11〕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新形势下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把握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引导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协调发展,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的影响力及竞争力,现根据我校教育教学现状,特制定《高庙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稿)》。

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评价分类、权重

评价重点

评价方法

评价方式

发展性

评 价

(30%)

学校自主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依据学校的建设,学校的影响力评定。

自 评

他 评

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的积极性、成果性。

依据教师的培养,从校本教研、培训的效果、教学视导、个人的专业发展情况评定。

学生全面发展的自主性、个性特长的凸显性。

依据开设的不同学科的学生学业评价评定。

以非纸笔性为主

水平性

评 价

(40%)

依据学校建立的教学质量机制,注重过程性的管理水平为主。

以学校参与区域性教学活动的实效和教学视导工作为标准。

他评

以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及学生区域性学科质量抽测、专项测试为主。

教师每学年由学校或中心校组织一次专业素质测试;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结合期末考试、小学毕业考试、量监测进行评定。

纸笔和非纸笔结合

选拔性

评 价

(30%)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生学科竞赛。

以每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师生竞赛成绩。

按照一定比例评定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

(一) 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实施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七、奖励办法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