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百科 > 方案大全 > 正文

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

2025/01/28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自治区、xx、xx市有关工作部署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长和学生有需求的。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开设晚自习。晚自习18:15——19:30。

3、地点:晚自习地点在学校教室和功能教室。

4、服务内容:课业指导、答疑解惑,适当安排体育、艺术、劳动、科普、阅读等活动。不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5、工作步骤:xx月xx日中午12点前家长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年级编排组班、确定地点——各年级安排管理教师——xx月xx日实施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我市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全盟统一定价执行。

四、基本要求

1、宣传介绍。通过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3、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本服务的,书面向学校申请。

4、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5、因我地冬季天黑较早,天气寒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能按时到校接学生。

6、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需服从老师管理,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7、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惠民工程。

2、各年级合理安排管理教师

学校各科老师根据安排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细则待教代会修订相关考评办法。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3)管理教师要做好查人清点人数工作,做好零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xx发〔20xx〕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3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切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学生家长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机构。

(二)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民主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参与实施,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公开公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时间安排。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为1个课时,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1+X”模式,以托管服务为主: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其他服务为辅: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德育、美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原则上按照标准班额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地各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五)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目前暂定市内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资质审核。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1。组织机构:资质证明、组织管理、领导机构、师资力量等;2。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信息通报、财务管理等并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3。实施方案:校内课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劳务报酬发放方案等。报批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节假日除外)。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对提出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审核,评估认定合格的纳入备案目录进行监督管理,且每学年对其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质。

(七)材料报备。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2。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公益组织签订的协议、公益组织合法设立的证照或文件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3。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三)争取社会支持。开展课后服务的地方和学校可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xx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课后服务的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满足学校部分家长及学生的需求,破解小学生课后监管难题,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探索家校共育的育人模式,结合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学校积极开设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坚持“耕植梦想,静待花开”的办学理念,办百姓身边的.好学校,针对部分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经济上有困难等实际情况,按照xx县教体局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并开好学校课后服务班。

二、基本原则

1、自愿选择:指导学生、家长填写《课后服务意向书》,确定“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四步走”工作流程。

2、安全为要:课后服务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3、规范运行:杜绝统一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自主学习、个别指导、兴趣活动的工作原则,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责任学生考勤及服务班工作记录机制。

4、教师队伍“校内为主,外聘为辅”: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主要由我校的在职教师担任,针对戏曲、乒乓球、篮球、足球等专业性强的项目,学校也适当聘请校外教练。

三、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xx整体策划

副组长:xx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

组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天2人轮流值班,检查各班情况并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

管理人员:全校教师,安保人员(每天2名保安)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每天的服务班管理及安保工作

2、家长申请

发放工作通知及服务协议书,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学生。

3、全程监管

建立管理人员考勤及参加学生考勤名册。每天安排2名领导全面监管,做好管理人员的管理及考勤记录。各班级负责教师落实班级事务及学生的考勤记录。安排2名保安协助管理。按班级数量每班安排1名教师具体负责管理,严格服务班作息时间。

4、家校联系

以课后服务实际建班学生建立名册,包括姓名、性别、班级、班主任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具体安排

1、正常工作日午间

(1)时间:夏秋季:12:10——14:00;春冬季:12:10——13:30;

(2)编班: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原则上4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4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4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3)值日教师职责与要求:中午放学后进入相应班级,安排学生就餐。负责监管学生午睡和自学。

(4)值日领导职责与要求:每天安排两名值日领导,负责监督各班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2、周三、周五下午放学社团活动

(1)夏秋季:16:15——17:20。

冬春季:15:45——16:50。

(2)根据学校开设社团课程编班

(3)社团教师职责与要求:下午放学后进入相应班级,组织学生活动。

(4)值日领导职责与要求:每天安排两名值日领导,负责监督各班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班组织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清晰。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负责教师的考勤管理记录、班级学生名册与管理记录,与参加学生家长签订协议,建立全体参与管理人员的报酬分配制度。杜绝服务班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的发生。

3、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予以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