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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

2025/01/21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 篇1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状况下,食堂需要帮忙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善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持续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持续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职责。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发票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机关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第四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持续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持续环境整洁。

(三)持续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第五条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理解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持续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务必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善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状况。

(三)机关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推荐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推荐可随时向每位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善。

(五)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 篇2

一、引言

为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与供应稳定,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现对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方案旨在明确招标流程、评审标准、合同要求及后续管理,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并筛选出优质的食材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涵盖学校食堂所需的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能够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5)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招标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标平台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要求、时间节点等信息。

供应商报名及资格预审: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方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发放招标文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书、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等。

投标及开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方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读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

评标及中标公示: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审标准

食品安全: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明,确保所供应食材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价格合理性: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成本、质量等因素,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供货能力:评估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包括生产能力、配送能力、库存管理等,确保食材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

服务质量:考察供应商的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选择能够与学校食堂紧密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五、合同签订及履行

中标通知:招标方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明确中标结果及后续合同签订事宜。

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履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供应计划、质量要求等履行供货义务,招标方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后续管理

食材验收:学校食堂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验收,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供应商评价:定期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供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为下次招标提供参考。

合同续签或调整: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续签或调整。

七、附则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通过以上招标方案的实施,旨在为学校食堂筛选出优质的食材供应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与供应稳定,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美味的餐饮体验。

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方案 篇4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xx]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行政: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

(3)食堂人员代表:

(4)家长代表:

(5)纪律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

(2)招标主持人: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的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