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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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认真治理城乡卫生环境,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紫岩乡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目标,遵循“四个城市”发展定位,按照“扫干净、摆整齐”的管理要求,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切实提供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部门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职能发挥更加明显,乡容秩序更加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治理垃圾乱扔现象
1、切实做好场镇卫生工作,强化场镇单位和居民责任,实行“门前五包”,各居民户必须负责清扫门前地面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2、落实卫生清洁人员,落实两名环卫清洁员,每天打扫场镇卫生,并将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到垃圾池,拖运到垃圾场。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环卫员待遇。
3、整治场镇卫生死角
对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单位院落、公路河道进行卫生死角大排查,定人、定期、定责排除卫生死角。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乡政府负责政府上下内院,戏楼大坝,信用社负责门前街面,医院负责信用社至医院处,从中心校口处由中心校负责,从医院到初中校门口由初级中学负责,邮政所负责门前大坝,电信所负责门前街面,粮站负责门前大坝,大扫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点至6点。除打扫除外,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要进行卫生监管,确保随时干净、整洁。
4、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做到座商归店,行商归区、农贸归市,划出市场摊位红线,强力清理骑门占道经营,伸杆搭棚行为。确保人车通行和安全。
5、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工和投产前环保手续齐全,杜绝出现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有序堆放建筑材料,规范运输建筑弃土,坚决治理建材占用道路和垃圾、渣土等各类散装物料运输沿街撒漏,随意倾倒行为,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6、认真清理墙面不规范广告、标语和非法小广告,强力治理“牛皮癣”问题,严厉惩处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
7、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签订率达100%,每周开展“门前五包”检查评比,做到有检查台账、整改台账,评比挂牌率达100%。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1、教育引导农村居民保持房前屋后整洁干净。做到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人畜粪便,阴阳沟渠畅通,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
2、保持农村路面整洁、沟渠畅通,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塘库堰、河流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
3、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或焚烧深埋,无过夜垃圾。
(三)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场镇镇郊结合部卫生死角治理。镇郊结合部无污水乱排乱放,无建筑弃土堆放、垃圾乱扔乱倒。
2、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减少“四害”对场镇群众健康的危害。做到场镇无鼠洞、鼠迹,无蚊蝇乱爬、乱飞。
(四)加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
1、过境高速、乡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按交通主管部门划分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进行管理。按照道路保洁标准,做好日常保洁和管养,依法查处在公路及用地范围内乱倒垃圾的行为。
2、村道公路及两侧环境卫生由乡政府负责管理和考评。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为强化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范鹏飞
副组长:何金昭、吴学萍、冯怡、马平、杨萍
成员:粱成、吴敏、马云勇、陈松涛、李明胜、何文平、马力荣、场镇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强对场镇各单位的督查,实行乡政府各部门联系场镇单位的工作制度,党政办联系信用社,财政所联系邮电所、电信所,计生办联系乡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乡小学,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粮站,信访和群众办公室联系兽防站,联系职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到位力度,确保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量大、面广、上级重视、群众关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找准问题,研究方案,落实责任,亲自上阵,亲自检查,天天检查。凡是那个单位工作不到位,被上级曝光批评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关注,共同搞好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2
一、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由城区向镇村延伸,由主干道路向镇村道路延伸,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让全市人民共享创卫成果。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这次环境卫生整治,以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路域范围,以及河道、塘坝、渠道等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路面及两侧垃圾清理、破损设施维修、作物秸秆清运、河道漂浮杂物清除等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国、省道路域。范围包括国道309线、省道102线、省道242线、省道243线、省道244线、省道321线、省道327线等7条道路。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公路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公路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城区范围内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以外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二)县道路域。范围包括世纪大道、潘王路、普雪路、平普路、梭石线等。
1、路面及两侧卫生清理。已经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的路段,由交运局负责。要进一步优化清扫时间、线路和次数,加大垃圾捡拾密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切实做到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无农作物垃圾、无落叶。
2、道路设施维护。交运局负责。要加大道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井盖、路沿石、人行道花砖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
3、绿化带卫生清理。世纪大道、潘王路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要加大绿化带养护清理力度,做好绿化树木花草整修和补植提升,及时发现和清理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物秸秆和枯枝落叶,确保绿化带整体效果。
4、沿线经营业户管理。沿线各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镇村道路路域及河道流域。
1、路域流域卫生清理。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道路路域,由环卫中心负责;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路域和河道流域,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参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进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柴草堆垛等的集中清理,彻底解决秸杆杂物乱堆乱放、道路、排污不畅、私搭乱建、随意围占等现象,实现两侧无垃圾堆积,河道无杂物飘浮,路面无积水污泥,树立乡村整洁新形象。
2、道路设施维护。各镇街负责。要加大乡村道路的`养护巡查力度,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的路沿石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和设施完整、美观。交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协调、服务镇街搞好乡村道路养护和道路设施维修工作。
3、沿线经营业户管理。由所在镇街负责。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商铺等,要及时取缔和规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反复性的工作,必须根据整治任务和阶段重点,坚持长年治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专业清扫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群众自律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卫生面貌和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要坚持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共同治理。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差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宽环卫投入渠道,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化、日常化,有效杜绝各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以长效机制保障、保持清洁效果。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3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4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一)年初落实负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为了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日常开支。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人员到位。
3月1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专门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镇所属机关各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主观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共同配合,全力推进,工作中要管理细致,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并多次深入社区、村主要公路沿线等处调研,提出具体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机关、村(社区)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力求成效。会上与村、社区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强调了梨花节间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以“四城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镇上工作人员负责包干各段清洁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进入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发放环境整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行模拟文卷调查11107人次,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
三、加大沿108线、河沟河边整治工作
1、加强整治镇村、城区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工作。按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地处国道108线周边、县城城区实际,特别对国道108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整治社区院落、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全镇已对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保洁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卫生区域进行包干、定标准、定任务;明确了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3、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以及集中治理“五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的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居民、农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
(四)工作经费不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强108“沿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卫生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整治办考核措施,确保辖区内卫生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大对环卫设施的配置,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布放垃圾桶,杜绝垃圾积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落到实处。上广大市民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