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区示范点对“志愿服务好”的要求,突出社区志愿服务这一重点,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广泛开展以社区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环境美化等为内容的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推行“党工+社工+义工半小时服务圈”,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把志愿服务常态化做进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二、活动主题
“邻里守望,关爱残疾人”志愿助残服务。
三、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20xx年10月至12月,各街道残联要积极发动社区(村)周密筹划活动实施,灵活利用时间,统筹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残疾人为对象,以扶老助残帮困为重点,使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环境美化等为内容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日常化,实现睦邻亲善,守望相助,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四个万家”惠民活动。以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的“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为有效载体,各级残联结合“党员责任岗”活动,与结对挂钩单位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入家庭送上“五个一”(一个环保袋、一份文明创建倡议书、一份调查问卷和有奖知识问答题、一张民情卡、一份文明创建知识宣传折页),悉心听取服务对象对文明创建的意见建议,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知识,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开展“暖人心”送服务上门活动。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定期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家政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为残疾人家庭打扫室内卫生、清洗换季衣物、检修水暖电气、代购物品、代发信件、代缴费用,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常识。大力开展亲情陪伴,组织志愿者到残疾人家中,陪他们唠家常、读书报、玩棋牌,给广大残疾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减轻孤独感和寂寞感。组织社区内具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建立服务队,开展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三)开展社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各镇(街道)残联,要以康园中心为平台,定期组织街道和社区医疗卫生和应急救护人员为广大残疾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进行义务健康查体,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就医取药,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防治心理疾患。
(四)举办“活力·健康”残健运动会。为贯彻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区残联计划在11月底,在全区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康园中心会员中开展“活力·健康”残健运动会,丰富广大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各镇(街道)要坚持以社区体育场所为平台,推动社区体育活动,让群众性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增强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的能力,鼓励他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
(五)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为了提高我区残疾人对辅助器具认知率和使用率,进一步加大在社区对辅助器具的宣传,区残联辅具站积极开展“辅助器具进社区,康复服务暖人心”活动和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当前,结合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加大力度做好辅具器具宣传、辅助器具采购配备、居家无障碍改造等工作,计划完成为我区贫困残疾人免费居家无障碍改造70户,发放读屏软件和耳麦600余份,为100台公交车安装导盲系统,为600名盲人残疾朋友发放导盲终端机。积极做好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五、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是全市的中心区,是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是复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使之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提升城区文明程度的一项惠民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残联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特别要深入街道社区,深入到广大残疾人家庭,大力宣传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党群干群共创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服务对象对文明城市复评工作,特别是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热爱惠城、建设惠城的热情。各镇(街道)残联于每周四前将本周内志愿助残活动内容报送到惠城区残联邮箱进行汇总,以便报市进行统计。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当前,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察内容”为重点内容,做好“三化”工作。一是推动志愿助残工作信息化。各镇(街道)残联要按照市、区关于完善志愿助残信息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招募培训、活动管理、资源整合等机制。各镇(街道)登记志愿者不少于本辖区残疾人的10%,于11月21日前报区残联办公室。(具体上报指标见附件1)。二是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制度化。各镇(街道)残联要建立起以康园中心为平台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服务点,完善相关活动台帐,包括:志愿者花名册、残疾人花名册、活动记录、活动图片、报道简讯等,促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三是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各镇(街道)残联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各级工作人员、社区医疗机构、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资源,与广大残疾人形成“一帮一”或“多帮一”结对帮扶机制,确保结对率达到100%,每月至少开展2次志愿助残活动。
四是要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级残联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真实记录志愿助残活动开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及时掌握和化解矛盾,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特别是依托各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结合“党员责任岗”活动开展,落实片区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篇2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篇3
1、活动主题:
关爱之路,你我同行
2、活动目的:
本次特殊活动旨在呼吁在校大学生关爱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朋友,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增进四校师生友谊,促进四校师生间相互了解,丰富活跃校园生活,使在校大学生真正做到奉献爱心,服务广大残疾人朋友,共创团结、友爱、美好的和谐社会。
3、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
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南阳理工学院院团委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共青团
4、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0日到12月3日
5、活动地点:
各大学院餐厅门口及各大学院礼堂
6、活动流程:
1)11月10日南阳市残联发布征文公告,四大院校共同开展征文大赛的宣传活动,前期活动截止11月23日。
2)分别在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谊晚会。三大高校的晚会具体时间待定。
3)12月3日下午在南阳师范学院东区演播厅举办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及“四校一家”联谊晚会。
7、宣传计划:
1)前期活动宣传:
11月10日,由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征文公告,自11月10日至11月23日,四大高校同时行动,粘贴统一的征文海报,发放宣传单。海报、传单内容激情活力,不失清新高雅,在保证征文活动的宣传情况下,可以更多的实现贵方的利益。
2)后期活动宣传:
a、餐厅门前派发传单:自11月26日起,每天在中午时段派发一次,传单可连同贵公司的.传单一起派发;
b、大型展板:所在高校的各个社团在本校均有2-4块不等的活动介绍展板,位置摆放醒目,不受其它任何组织宣传影响。
8、工作分配:
本次活动由各协会会长全面负责,工作分配如下:
1)所在学院的申请审批工作由秘书部负责。
2)寻找赞助单位及邀请嘉宾工作由外联部负责。
3)现场布置工作由爱心协会负责。
4)活动安全工作由会长及理事团负责。
5)清场处理由全体会委负责。
残疾人社区项目实施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残联字〔20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6号)精神,为做好百色市20xx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全市共为1631名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中央任务217人;自治区任务1414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补助标准
中央、自治区“计划”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各市、县(市、区)应通过财政配套、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受益人群。
三、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必须向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资助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1-4级)和重度肢体(1-2级)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长期需要照料;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阶段
1、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发动宣传、摸底调查;
3、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实施阶段
1、确定资助对象和服务机构。程序为: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管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资助对象由社区(村)核实、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核准;服务机构由县级残联审核确认。各项信息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2、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求进行开支,通过居家托养或机构托养为残疾人对象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要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保留有项目服务图片、受助残疾人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凭证、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3、建档立卡。为受助对象建立托养服务卡,记录所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4、填报进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员填报进展情况,经项目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认后,于20xx年6月起每月1日前填报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4)。
5、项目总体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残联于9月底前填报《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助对象名册》(附件5)。
6、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完成阳光家园信息数据库的填报录入工作。
7、项目各项信息统一报送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箱:xxx;电话:xxx。
(三)检查阶段
1、县级自查。检查项目档案材料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项目服务图片、是否填报项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是否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否有项目资金使用凭证、是否有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2、自治区、市级将对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通过核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材料,回访受助对象及其家庭,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追踪问效。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争取配套资金
在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动社会,争取社会捐助,增加资助人数,提高项目资助标准。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各项准入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目执行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真切关怀,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