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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2025/01/16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带给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三、绩效考核周期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四、考核资料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忙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好处。第三,学生与教师持续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推荐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七、具体实施:

1.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学生评价

部门:参评职工姓名:职位:日期:

八、分数计算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校园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到达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到达校园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务必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个性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务必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校园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透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全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校园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根据平遥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性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体体现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生机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

二、领导机构

组长:孙维进

副组长:王建辉

成员:程惠达贾中保

三、方法及措施

(一)职业道德(15分)

A、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满分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测评占五十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进行统计,其比率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绩由核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职工进行打分。

2、实行加减分办法计算。对执行条款好或表现突出得满分或额外奖分,对不贴合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专人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140分为合格;90——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最多占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考核具体量化细则: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5分)

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园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荣誉和教师形象。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和观点。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爱岗敬业(30分)

(1)、教师无故诳课扣5分。

(2)、用心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每月至少一名,每转化一名得3分,未转化扣2分。

(3)、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发生争执、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根据状况扣3-5分。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移动电话,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用心参加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每次扣2分。无故不完成校园各项任务,每次扣5分。每指导一名学生或团体一项参加上级各项比赛加2分

3、关爱学生(10分)

(1)、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4、为人师表:(20分)

(1)、举止礼貌,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推荐或意见应透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2)、对同志、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礼貌,不说粗话脏话,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3)、在校不参与赌博活动,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5)、在教室及公共场所不抽烟,不乱扔烟蒂,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1)、在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校园工作安排,关心群众,维护校园声誉,不做有损校园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校园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6、廉洁从教(5分)

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自觉理解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7、严谨治学(10分)

(1)、用心参加例会和师德专项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8、尊重家长(10)

(1)、每月至少家访一次并有详细记载,并按时上报材料得4分,家校工作有特色的另加2分。

(2)、学生在校发生意外(感冒等)状况的能及时与家长联得联系得1分。

(3)、三名以上家长反应教师存在必须问题的扣5分。

9、奖励:

(1)、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9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7分;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5分;在县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3分;

(2)、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9分;获得省级荣誉的奖励7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5分;获得县级荣誉的奖励3分;

(3)、在外给校园赢得荣誉奖励5分。

计分办法: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二)出勤(10分)

1,要求全体教师按时到、离校(早8:30以前、晚5:30以后),一日两签字,务必教师本人不能代签。却一次扣0.01分。

2,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务必向校长亲自办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应向学区办理请假手续。校长有事向请假教导主任请假。累计请假一天扣0.01分(婚、丧、产假外)

3,上课教师应提前1分钟到达教室,迟到一分钟扣0.0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为旷课,每次扣1分。

4,无辜不到校者为旷工,每次扣5分。

5,该项扣分不封顶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三)工作量(30分)

1、校园规定在职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为12节主课。

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生物、地理周课时数×1。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周课时数×1.4。

2、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及其他职务工作量的标准。

校园校长计25分。

校园中层领导计20分。

班主任计15分。

其他分工酬勤计分但不超过班主任的计分。

3、领导处校园规定的职责外务必代课。

(四)教学教研(30分)

1,教案(80分)

教案要求: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流程、知识结构(或板书设计)、问题研讨(即课堂提问、练习和作业设计)、教后记等资料。

检查细则:

(1)、教学计划,总结不按期交者扣3分,教学计划不贴合要求者扣2分。

(2)、无教案上课每节扣5分。

(3)、教案是抄案,无自己的创新扣5分。

(4)、案中重难点不清,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方法无效的扣1分。

(5)、教案环节不齐全的按照扣分标准执行扣分,拖案一节扣5分。

2、作业(80分)

作业要求:

(1)、作业资料包括课后练习、教材配套作业本、单元练习、小论文、听写、默写、作文、随笔、练习试卷等;

(2)、作业量:作文不少于8篇/学期,随笔(日记)不少于2篇/周,每次作文务必全批改比例.少一次扣5分文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50%;理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70%,教师统一布置的课外作业务必批改。

(3)、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和面批。

检查细则:

(1)、作业每次量过少或过多扣课任教师1分。

(2)、作业批改不认真,学生作业有错误教师未改出扣任课教师3分。

(3)、作业次数未到达要求扣任课教师1—5分。

(4)、批改作业不及时或长时间不布置作业扣任课教师1—10分。

(5)、作业本不整洁,格式不规范扣1—10分。

(6)、评语过分简单扣1—3分。

(7)、与教材相随的目标与检测务必全批.少一次扣3分。

3、上课(30分)

上课要求:

(1)、循序渐进,执行教案。教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知识讲授准确,知识容量、难度适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完成预定教学任务;

(2)、注意学科特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视直观教学,尽量采用现代教育手段来提高课时容量;

(3)、教态自然大方、衣着整洁端庄,语言准确、规范、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不出现科学性的错误。按时坚守教学岗位,不得坐着讲课,不得以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体育课要及时集队,清点学生数,按体育课要求组织活动,保证学生训练活动的安全,不提前下课。

检查细则:

(1)、擅自停课、调课、代课扣当事科任教师各5分。

(2)、不严格执行课堂规则,迟到、早退者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为旷课,扣15分.

(3)、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纪律不好,吵闹扣代课教师5分。

(4)、教师每学期至少开一节汇报课或公开课少一次扣5分。

4、课外辅导(40分)

辅导要求:

课外辅导最少每周两人次,。

检查细则:

(1)、少辅导一次扣2分。

(2)、课外辅导时不认真、无效果,学生纪律差每次扣1分。

(3)、课外辅导每次要有记载、有作业,否则该项该次不记分。

5、知识反馈(50分)

考试要求:

(1)、各科任教师务必对学生进行周周清和月月清的教学原则。

(2)、每次考试后要按时上缴试卷、考情分析、成绩表等。

检查细则:

(1)、无周测试扣2分/次,无月测试扣5分/次(包括考了不改)。

(2)、测试教师不亲自改扣2分.

(3)、月测试无试卷分析扣5分。

(4)、考试纪律不严,学生舞弊扣5分。

(5)、无测试成绩统计表扣2分。

6、评教评学(10分)

评教评学要求:

全体教师要用心按时参加校园组织的评教评学及教研活动,并有详细档案资料。

检查细则:

(1)、不参加群众教研、课改、备课听课活动一次扣5分。

(2)、不完成教务处教研组布置的教研任务一次扣3分。

(3)、参加后无详细的记载扣3分。

(4),代表校园参加一次乡级公开课加5分,县级加8分。

(5)、在教育局教育简报上投稿发表教学论文加3分。

(6)、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学论文或文章的奖5分。

(7)、指导学生在县级各种学科比赛加5分,获前三名者分别再加5、7、9分。

7、转差(10分)

转差要求:

全体教师要作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学期初制定好相应的转差计划,学期末做好总结。

检查细则:

(1)、各科任教师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认真确定转差目标,转差计划,措施和过程记载。少一项扣2分

(2)、对差生不检查,督促学习,差生转化不显著者扣5分。

(3)、对差生心理状态不清楚的教师扣1分。

8、教学成绩

所代科目考试成绩名列前4、3、2、1名者分别奖3、5、7、9分。

9,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五)专业水平(15分)

1、按规定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合格成绩(记3分)。每次培训缺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给分即扣3分。

2、用心参加校本培训,教育教学潜力持续提高(3分)。每次活动缺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3、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合格证书(记1分)。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要切实发挥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记2分)。

5、熟悉教材,教学设计合理,能切实有效的组织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教学中无知识性错误(记2分)。

6、学科专业扎实,能刻苦专研业务(记2分),

7、重视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培养和学习潜力的加强教学方法得当(记2分)

合理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资料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校园规章制度的状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潜力、教学潜力、教育科研潜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教育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潜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潜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校园兼职等方面的状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状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状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校园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校园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状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资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潜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忙学困生等方面的状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状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状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状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状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校园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状况。

第八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义务教育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试行办法,结合校园实际自行制定。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校园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试行办法,结合区域实际自行制定。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统筹思考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的权重,突出考核的重点。第四章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校园职能科室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园绩效考核小组依据校园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状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荐意见;

(4)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群众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

(6)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校园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校园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校园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校园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章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校园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校园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状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推荐,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务必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务必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校园务必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校园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校园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能够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校园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