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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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篇1
一、组织机构
准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准军事化管理学管小组组长:
副组长:
准军事化管理内务小组组长:
队组长:
学管教导员:
准军事化管理班级值班员:
二、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
1、每天,各班值班员应提前五分钟起床,听到起床哨声后,督促全体人员迅速起床。
2、工人听到起床哨声后,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准备。
3、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卫生。早饭前和晚饭后,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二)早操
早操分为跑步、队列训练、体能训练等形式,每次时间通常为十分钟。
1、早操时间要求:
在各队指定区域集合,各队值班员带队清点人数,进行登记;
2、因正当理由不能出操人员应由队领导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早操点名时,前未能集合的人员一律视为迟到。
3、各队清点人数后,由班级值班员向大队长报告,报告内容为:“报告,xx队应到xx人,实到xx人,xx人(病假、事假、无故未到),报告人xx,请指示”,而后由队长下达早操科目,提出具体要求,由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4、参加早操人员统一着工装。
(三)上工前集合:
每天早晨在营地前广场以班为单位,整队集合,报告人数,随后登上交通工具。
三、内务
(一)内务卫生标准
1、铺面干净平整,枕头,放于被子上方。床铺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
2、经常穿用的鞋置于床下,鞋尖朝里摆放整齐。
3、牙缸、皂盒放于脸盆内,毛巾两折放于脸盆分沿,脸盆应整齐置于桌子下。
4、桌面干净整洁,水杯、书籍摆放整齐,凳子并齐放于桌下两侧,暖瓶放于适当位置。
5、室内墙壁不准张贴字画,以及乱图乱画。
6、室内衣物挂放于指定位置,做到整洁、有序。
7、阳台清洁,不允许放置杂物。
(二)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各宿舍值日人员必须认真清扫、拖地,保持室内全天整洁,物品摆放按规定有序整齐。
2、每周进行大扫除,彻底清洁室内卫生,包括门窗及床下卫生等死角。
3、严禁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向窗外、阳台泼水,丢弃杂物,破坏卫生清洁。
(三)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1、各队值班员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系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分公布,同时不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进行纠正。
2、公司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总评,评选月最佳宿舍、最佳个人,月最差宿舍,最差个人并给予张榜公布通报。
3、对内务较差宿舍(个人)由领导小组进行帮教、辅导,对于数次帮教无效,态度不端者进行一定的处罚及处分。
四、仪容仪表
(一)着装
1、服装应当保持整洁,按规定配套穿着。不准在工作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赤背。
2、不准穿高跟鞋。除实际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3、集体活动、早操,统一着工作服。
(二)仪容
工人头发应当整洁。男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染发、烫发。
(三)举止
1、工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边走路边吸烟、吃东西。
2、参加集会时应按指定时间集合,按指定顺序出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要严格遵守会场秩序,要有良好的会风。散会时,按规定依次退场。
3、在工地、营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应自觉保持肃静,不准嬉笑打闹。
4、工人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五、补充要求
1、早操及各种大型集体活动:以班为单位,按要求集合,逐级报告,列队到指定场所参加。
2、内务以下发的《内务卫生标准》为标准,严格实施。
3、学生日常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的.规定。
4、值班员要加强对学生风纪的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的着装、仪容、举止等行为。
5、准军事化管理从2011年月日起实施。
变电站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篇2
1.目的、范围
1.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熟悉现场安全作业条件,避免和预防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烫伤、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2.定义
2.1有限空间定义:是指进出口受限制但足够容纳人员进入并执行作业,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狭小,不适于作业人员持续停留的空间。如进入或探入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地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能集聚的场所。
2.2非常规有限空间(或称特殊有限空间):是指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环境未达到或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能够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人身伤害的受限空间。
2.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非常规有限空间作业(或特殊有限空间):
2.3.1氧气浓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间;
2.3.2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高于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间;
2.3.3CO浓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间;
2.3.4硫化氢浓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间;
2.3.5温度大于40℃的有限空间;
2.3.6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的有限空间;
2.3.7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伏电压的有限空间;
2.3.8夜间进行作业的有限空间;
2.3.9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或加剧原有危险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间,如涂装、除锈或清理尚有残留物的反应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进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确定作业人员,指定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拟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和有限空间作业票进行审批,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理。
3.5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确认,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作业许可证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和整改。
3.6建设单位应当向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供供水、供气、供电等地下管线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支付保证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其费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无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间的潜在危险:
4.1.1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采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尘等危险。
4.1.2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氧气含量。
4.1.3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的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线指示标识。
4.1.5其他作业可能给有限空间带来的危险。
4.2进入有限空间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4.2.1有限空间作业共分为四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为三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为四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一、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特殊有限空间作业。
4.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证》。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24小时,特殊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8小时,如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还必须重新申办续票手续。
4.2.3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根据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和所采取的措施负责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无法排除的加强隔离、预防。
4.2.5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有明显标记。
4.2.6作业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禁止或警示标志和风险标识,将存在的危险告知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4.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设备和工具应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3.1.2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地通风或增设换气设备。
4.3.1.3特殊空间必须隔离所有电气和动力源。
4.3.1.4有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
4.3.1.5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小时内,对氧含量和潜在的有害空气进行相关气体检测(氧气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连续作业4小时,应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再次进行检测。
4.3.1.6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所有人员应熟悉救援预案的内容。
4.3.1.7在作业场所适当的地方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3.1.8根据作业性质和环境变化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合适的呼吸面具和设备。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呼吸设备使用培训,且考核合格。
4.3.1.9动力电缆、焊接电缆、氧/乙炔气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碍人员安全通行。
4.3.1.10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携带呼吸设备,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无法通视时,必须定时保持联络。
4.3.1.11现场至少应备用两套合格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
4.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救援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系方式。
4.3.2.2不见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
4.3.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4.3.2.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4.3.2.5劳动防护着装和工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4.3.2.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2.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张贴经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票。
4.3.2.8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4.3.2.9监护人必须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以及运进有限空间所有设备和工具做好记录,并在出入口处张贴相关信息。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作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4.4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
4.4.1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要同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和《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实施工作危险性分析。
4.4.2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测有限空间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气体及氧气含量。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4小时一次的检测,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3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和有害散发物。并不间断地提供持续的和足够清洁的气源。
4.4.4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某种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或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4.4.5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从有限空间内清除。
4.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要求
4.5.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内容: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针对拟采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对各种拟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进场检查验收方法—具体的施工方法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对上述工作在落实时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出该项工作的工作危险性分析报告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明白该项工作有哪些危险性,自我防护的措施等。
5.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票许可证
变电站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钦北区有关防汛抗旱方面的精神。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水源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灾害。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全处居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等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全处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预备役民兵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全处居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5)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汛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水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指挥部由街道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办事处主任人第一副总指挥。分管农业工作和应急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党政办、公安、综治、市容站、计生办、团委、妇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督查后勤保障。
(2)公安部门职责:负责防汛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保证“三通”。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防汛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4)综治、市容站、计生办、团委、妇联职责:负责对防汛过程中重大汛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展开防汛。
三、防汛预警信息
1、气象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灾害时,处指挥部应提高预警,通知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居委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处指挥部。
(2)当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区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处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保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处指挥部要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要按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地点、时间、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情况和居民供水情况,加强险情监测。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四、预警预防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案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抗旱预案,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并不为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处水管部门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水位,为预警提供依据。
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雨时,处指挥部及时通知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做好排涝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4、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自治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处指挥部及时向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2)加强对危房、学校、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电力电线等公共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5、干旱灾害预警
(1)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应建立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五、应急响应
1、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处指挥部、各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2、洪涝干旱发生后,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处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江河洪水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处指挥部按照防洪方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须时调集民兵抢险突击队参加重要堤段、中带内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处指挥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各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万亩以上堤防决口应立即上报处指挥部,并逐级上报。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处指挥部、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6、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强化各居委行政领导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按照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指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六、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青年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2)抗旱队伍:在抗旱期间,处指挥部和各居委会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村自各战,组自各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七、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处指挥部集中储备编织袋、卵石,各居委会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编织袋、碎砖卵石集中存放在居委会,抗洪急需时集中调备,统一使用。
变电站电缆沟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篇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生产单位有限空间或存在窒息危险性环境下作业安全管理,降低作业风险,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有限空间:指各类容器、设备、介质管道、料仓、除尘箱体、收尘器、加热炉、高炉、锅炉、煤气柜、成品筒仓、煤粉仓、烟囱、污水处理坑井、地沟、地下室等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存在作业空间狭小或进出口受限、空气流通不畅、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易发生坍塌或绞伤、触电、中毒窒息等危险,可能对进入人员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3.2有限空间类别:分为密闭、半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3有限空间作业:指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内部的进行检查、检修、检测等活动。
3.4本制度中所指“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指负责有限空间正常操作或运行管理的作业班组、车间和分厂,也称“管理单位”;“作业申请单位”指作业人员所隶属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4有限空间日常管理要求
4.1各单位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xx〕56号附件)》接合现场实际作业形式和有限空间定义,对管理区域内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
详见附件2
序号
所属分厂
有限空间设备或区域名称
作业活动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
管理车间
4.2各单位应在有限空间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比如:出入口处),并对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审批、登记、交底培训等工作。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根据《河南亚新钢铁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包括窒息、中毒、触电、坠落、跌滑、机械伤害、高温等),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进入有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在危险作业许可证上体现相关需审批内容。
5.4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如下:
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对作业项目、动力、物料源安全可靠隔离措施进行确认,并向作业负责人交底——〉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进行确认,并向参加作业人员安全交底——〉进入前作业人员进行环境检测——〉厂级主管领导审批——〉检测符合条件后进入作业,并指定专人监护作业过程——〉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和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确认签字——〉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将两联作业证共同存档。
5.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
5.5.1停用所使用的容器或设备,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确认容器或设备内是否可能存在积料坍塌、物体打击等危险,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有关的任何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
5.5.2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固定转动部位,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派专人监护。
5.5.3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人员应首先拟定逃生方法,并应与监护人约定好可靠的联络方式,对所用工器具、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器材(呼吸器、安全绳、安全梯等)进行检查,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存在易爆环境下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
5.5.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比如:自然通风不佳、内部焊接作业等),但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5凡是有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因素的,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
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作业中每2h至少记录一次数据;采用间断性监测的,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若监测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检测结果应保证:含氧量应大于19.5%且小于23.5%,煤气区域CO浓度与作业时间应满足《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要求,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满足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相关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应存档。
5.5.6进入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工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内;难度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必须获得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厂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批准。
5.5.7作业期间监护人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对进出人员、时间等进行记录),并与进入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及时制止作业。监护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进入有限空间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必须在作业票中予以明确标识,并对其进行作业安全交底;上岗6个月以内的新工不得担任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
5.5.8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满足作业条件的方可进入。
5.5.9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清点人数和工器具,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由作业负责人发出封闭有限空间指令。
5.5.10对作业证未办理、安全措施未落实、监护人不在场、违章指挥等,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指令;安全检查人员发现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停止作业。
5.6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发包合同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6有限空间条件下的应急救援要求
6.1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时,作业负责人必须同时考虑有限空间条件下的逃生路线、应急救援方式、适用救援装备、通讯联络方式等,作业监护者必须掌握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和安全防护措施;
6.2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按预案程序组织抢救,抢救人员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救生索、有毒气体防护装备等,除非该装备可能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危害,可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防止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化。
6.3参加救援人员中必须有人掌握基本救护和心肺复苏救护方法;在有限空间环境下参与救援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摘除个体防护装备(比如呼吸器面罩、安全绳等,除非确定救援环境安全)。
6.4监护者在不能确定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的情况下,应首先发出请求支援信息。
7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职责要求
7.1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职责:
7.1.1加强所辖区域内有限空间的管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审批者职责;
7.1.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7.1.3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安全作业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程序、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7.1.4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创造安全的`作业条件;
7.1.5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7.1.6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7.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2作业负责人职责:
7.2.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7.2.2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并向参加作业人员交底;
7.2.3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7.2.4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及时终止作业,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7.3作业者职责:
7.3.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熟知作业中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3.2严格按照“作业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7.3.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并在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3.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监护人不在场不得进入。
7.3.5熟悉应急预案和自救、互救知识,正确的处置突发情况,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7.4监护者职责:
7.4.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对进入有限空间人员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
7.4.2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7.4.3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
7.4.4坚守岗位,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发现异常,及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7.4.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7.4.6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携带“作业证”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7.5审批人员的职责
7.5.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5.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作业证管理
8.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办理,必须经有限空间所在单位确认;所列项目必须逐项填写,内容严禁涂改,相关人员签名严禁代签;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或作业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8.2作业证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对大中修等特殊情况,与有限空间相关联的系统已确认停机且作业连续不中断的项目,经厂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批准后作业证有效期允许超过24小时,但不能超过7天,岗位应严格遵守作业证中批准的“作业时间”,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本人或指定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应每班至现场查看作业条件。超出时限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证(作业地点、作业任务、作业条件等未发生变化的同一作业项目,作业证办理人应携带首次审批的票证)。
8.4作业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现场作业监护人持有,作业完成后交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档,第二联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留,记录保存期限为1年,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应建立审批台帐。
9附则
9.1作业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制度中规定,未按要求办理作业证或相关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的,按照严重违章进行考核;造成重大险肇事件或人身事故的对管理单位进行追责。
9.2已明确要求纳入公司级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在履行上述审批手续的同时应至安全部进行审批备案。
9.3本规定由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