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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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治理水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威宁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威宁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常住人口增长迅猛,文化呈现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二、改革思路
探索建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做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抓好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运用,确保达到工作效率倍增,着力促进服务职能下沉,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管理服务;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项目完成到位,做好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改革内容
(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各部门(单位)间协同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一是着力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发展壮大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寨老、联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理念,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当调则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依法合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政部门的权威。
三是不断深化司法调解工作,扩大司法调解范围,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注重克服“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四是大力推行信访事项公道评说机制,建立完善公道评说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继续上访的事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访,需要解释、疏导的事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进行公开辩论、举证处理的事项;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联名写信反映问题,经二次处理仍未息访息诉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评说的事项进行评说,有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
五是切实加快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医患问题、林权纷争、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六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接访工作,乡镇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接访工作,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指挥平台,开发设计多套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公共服务人性化、城市治理精细化和生态环境宜居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从基础上提升威宁整体实力,为社会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增加数据利用率和价值。建设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容纳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空间信息、云视频共享信息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流动性和利用率。三是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天网工程、智慧平安、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有序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划小范围、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的要求,以“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内容,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幸福指数高的社会管理环境。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以房管人”,探索建立以不动管流动,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安全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让房屋出租人做好第一道防线。通过辖区派出所与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增强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感,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要摸清全县出租屋的底数,掌握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将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延伸“以证管人”,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更多的服务管理功能,配套落实外来人员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住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化“以工管人”,根据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定人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情况。四是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解决侵害外来人员利益的劳资纠纷、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等事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受到的不法侵害,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刑释解戒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接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工作,避免脱管失控,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戒人员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要按政策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加快建设一批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过渡性安置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积极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戒人员。积极鼓励刑释解戒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三是坚持每月开展“统一巡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快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信息互通、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
(六)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包片,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协调联系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兜底动态监管,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探索“十户一体”“爱心邻居”等方式合力推进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关爱帮扶“十二个一”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二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加快“育新工程”建设步伐,通过“育新工程”学校有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来强化闲散青少年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对没有就学愿望的,与社区、家庭搞好衔接,落实管理、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办法,对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同时,要注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七)创新禁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 “斩毒行动”、“利剑行动”、“清剿行动”、“净土行动”、“回归行动”五大行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区域性毒品问题,有效形成打、防、控关联推动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构建“警方全警参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禁毒工作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问责。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签订“责任状”,在责任担当上从“部门首责”到“党委首责”转变,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捆绑考核。对落实不力、打击不力、戒治不力、宣传不力、管控不力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探索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以“打源头、控环节”为导向,实行“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的“双逢双查”工作制度,从最基本的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堵住毒品犯罪源头。探索建立“跨地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多省市外流贩毒打、防、控联动机制”,切实整治外流贩毒、堵截毒品入境、查控吸毒人员,有效查破毒品案件、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促进整治外流贩毒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数据禁毒系统”,变传统办公为网上管理、人工判断为数据运算、“千人一面”为个性“戒治”、事后处置为过程管控、定期考核为时时问效,努力破解“精准禁毒”难题。四是探索建立脱毒帮教、脱贫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因毒致贫问题。紧紧围绕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以及希望取得什么成效、如何退帮等问题拟定方案,从戒毒、康复、回归、融入等各阶段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有效解决脱毒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开展调研。
(二)方案制定(20xx年6月)。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五、成果形式
出台《威宁自治县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县要成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费投入,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组织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村级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四、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委宣传部: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并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体系;
县清洁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牵头、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县环保局:抓好垃圾焚烧炉及中转站的选址,指导焚烧炉与村级中转站封存垃圾的标准化操作控制,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与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等;
县水务局:抓好栗水河源头水保护,督促做好县域内各中小河道、水库、山塘的水质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并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科学指导村民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县花炮安监局:牵头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处理,严禁将花炮垃圾倾倒在公路两旁和河道里面;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 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村级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紧密结合生态镇建设,按照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我镇环境面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美丽新。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场镇、各村、组(自然村)。
(二)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加强场镇保洁工作,净化场镇环境。重点治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池、污水处理点等地点,街面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全天保洁”保障场镇街面清扫率达到100%。
2、加强容貌整治,改善环境秩序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画乱贴、乱拉乱挂等严重影响场镇容貌的“三乱”行为,规范招牌和各类宣传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路边有烟烧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场镇环境秩序。
3、实施绿化工程,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落实管护责任,对场镇的绿化带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适时补植绿化树,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事企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水、污水的不合理、不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严重的事企业单位进行通报,严格控制重建或加固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的进行处理与清运。
4、规范交通秩序,保证道路通畅
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将机动车停于划好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场镇上随意掉头,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派出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规范广告牌匾,确保道路整洁。
5、加强垃圾管理和清运工作
以村、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为:组上公共区域和组道以及沟渠卫生、门前摆放、垃圾池清理和分类垃圾),保洁员要做到每天2次保洁工作,每2-3天对户垃圾池进行一次清理并把户垃圾池(房)的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池内进行分类处理;每个村落实3名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以及主要交通沿线两边和沟渠白色垃圾、塑料垃圾瓶、玻璃瓶以及门前摆放,村保洁员每天要做到3次保洁工作,每2-3天负责把垃圾房内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处理池内并进行分类,每10天把分内垃圾处理池的分内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县上压缩运走。
(三)村组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1、治理柴草垛。柴草垛迁到村落外,摆放到适宜位置,做到码放整齐,井然有序。
2、治理粪堆。清理摆放到院落内的'粪堆、垃圾堆,统一迁到院落外,集中、有序堆放。
3、治理院墙。清理和修缮农户的残缺院墙,清除墙面上的乱涂乱画,做到美观实用。
4、治理庭院。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垃圾,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每个农户院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存放点,禁止将垃圾乱扔乱抛。
5、治理村落卫生。清理镇村结合部,村落出入口、居住小区、小路小巷的卫生死角,做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清理露天厕所,改进农户家庭厕所,做到“有墙、有门、有坑、有盖、不渗、不漏、不外溢”。
6、治理人居环境。在村组道路两侧、庭院内、空闲地、公共绿地种花、种草、栽树,建立绿化带、绿化点、美化点,做到路边、墙边、沟边有花有树,不留死角,实现村落绿化、美化、香化。
7、治理道路、河流环境。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周边的建筑垃圾,确保道路整洁。对镇区域内河流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三、时间与步骤
1、展开阶段(年3月29至5月底)。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先进典型,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2、深化阶段(年6月至年8月底)。全面开展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民风文明新气象;
3、提高阶段(年9月至年11月底)。结合整治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容貌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4、总结阶段(年12月)总结全年城乡环境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
四、组织落实和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内。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党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根据“脏、乱、差”地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失效,严禁形式主义;按照方案要求,与村(居委会)签订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z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这一环境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我镇居民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从4月初开始,全镇要把村容整治活动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建设标准,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要积极开展“清洁村落”和“星级清洁家庭”创建活动,按照建设标准,建立考评和激励机制。力争通过努力,到年底,全镇“清洁村落”和“星级清洁家庭”的挂牌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以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加以确定,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公共道德意识,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村级市域社会治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