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我村党委决定开展胜利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二、评选对象
本村户籍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领里互助。
3、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整洁和美化。
4、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主动将土地流转至村集体,无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的情况。
四、评选方法
1、可直接前往我村村委会报名评选或在本村微信公众号留言。
2、可到村民组长或者党支部报名。
3、评核与公示:我村将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报名的家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文明家庭”,然后通过信息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奖励表彰
文明家庭名单确定后,将于12月进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传递。同时还将在我村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表彰。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农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XX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村开展遵纪守法好、爱岗敬业好、孝老爱亲好、勤俭持家好、热心公益好等“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的要求,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村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本村、本组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文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勤俭持家、爱护环境、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参加“五好家庭”的评选,然后在入选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20XX年度XX村“文明家庭”户。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按户数的6%左右评选产生“五好家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在全村已评定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10户左右“文明家庭”户(暂定原木港6户,原万许4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孟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0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XX年1月1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XX年1月下旬对当选“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上来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选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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