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生活物资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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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控区生活物资配送方案 篇1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当前,我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供需总体平稳,但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势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物资保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增多。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社情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1.设立生活物资保障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抽调发改、商务、经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总社、交通运输等单位人员1人到区海关大楼二楼214室与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整治稳定组、物资调配组集中合署办公,建立日例会调度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形成省市县联动、产供销协作、政企协同的生活物资保障格局。
2.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组的日常指挥、综合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同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区消费情况、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对相关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核定以及粮油供应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单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协调、监控、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物资调拨调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类资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和不实消息,协助交通部门保障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类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基地有序生产保供应以及农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对全区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属地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区供销总社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隔离观察区域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负责医院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明确属地职责。各乡镇街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紧完善相关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定期分析会商,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安全、价格平稳。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尤其是要注意农村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货源调度和补充。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支持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释放保障供应的强大产能。发挥好地方物资储备服务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启动投放,指导商场、超市等增加进货补架的频次,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各地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粮油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缩短营业时间,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加强煤电油气等的安全供应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需要,以及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要用户的需要。
四、强化统筹调度,确保生活物资供应链高效顺畅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装载粮油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仓储基地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优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应急物资的运输需求,促进产地到零售超市的供应链顺畅运行。要加强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对接,发动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落实生活物资运力,优先保障生活物资需求,避免出现断货断供。
五、密切分析研判,着力完善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突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物资储备、价格变化、能源供应等六方面的监测,启动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产量、调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费量等动态变化情况。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物资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和模拟推演,重要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要加强预警,做好预案,抓紧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应、价格调控等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市场监测及时预警,遇到抢购囤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六、抓好宣传解读,着力稳定市场预期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报道生活物资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采购,促进居民均衡消费。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封控区生活物资配送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动员中心城区商超及有关配送公司开通线上购物渠道,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市民生活必需品的购买需求。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配送对象
受配送力量和交通条件限制,生活必需品配送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对封闭(禁止人员进出的小区)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代购配送,提供上门(非接触)服务。未封闭的小区(社区、村)可参照执行。
二、配送方式
(一)就近配送。每个小区(社区、村)原则上按划定的区域就近选择1-2家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作为生活必需品配送主体,配送主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也可以根据需求量自行联系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实施采购或配送。
(二)套餐配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蔬菜、肉类、鱼类等必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三定原则(定时间、定品种、定价格);其他品种根据居民需求提供清单,统计后集中配送,对急需药品的可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多渠道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品。
三、操作程序
(一)统一订购。村(社)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每日统计辖内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订单,统一下单订购。村(社)划分设立若干取菜点,并明确取菜点管理员(小区疫情防控人员、社区党员代表、网格员或报到的公职人员,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取菜点覆盖居民的每日订单收集和呈报本村(社)联络员,并按约定时间在取菜点收货分发。村(社)每天14:00前一次性向对应的商场超市、配送公司或其他合作社、企业提交订货清单。
(二)统一配送。中心城区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开通电商平台,与快递公司合作,按订单于次日上午12:00前,统一配送至取菜点。各管理员负责按时在取菜点分批次、分楼栋、分时段有序发放。每户居民原则上每2-3天完成一次订购配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生活必需品小区配送,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镇办、城南高新园应督促村(社)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供给周密、有序;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小区物资需求的收集、统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供应物资的商品质量检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要组织引导中心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和相关配送公司为辖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必需品配送服务,调剂好各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
(二)畅通保障通道。为保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与小区对接畅通,保障小区居民所需物资有效高效供应。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对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小货车、三轮车)按照绿色通道管理要求,在运返途中进行相关检查后放行。
(三)严格配送管理。各配送单位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全面防护;配送车辆和配送工具企业要严格消毒杀菌;各小区(社区)与商场超市、配送公司约定指定配送物资寄存点,通知居民分批次领取,不出现排队领取和人员聚集现象,付款方式一律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封控区生活物资配送方案 篇3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市供组〔2022〕1号)、市商务委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中共垫江县桂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桂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围绕“确保城区常住人口粮油肉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供应有保障”基本目标,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应”总体思路,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
组长:张文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宁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林政法统战委员
易林组织委员
卢先忠宣传委员
孙东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经发办、桂溪派出所、桂溪市场监管所、财政办、农服中心、平安办、党群办(工会团委)、应急办、社事办、规建办、社服中心、各社区(村)。
市场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党工委组织委员易林为主任,经发办主任郝霞为副主任,经发办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日常事务。
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职责:
当街道出现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情况,市场供应保障组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各司其职,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突发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二)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经发办: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进销存、货品来源、物资缺口等内容的台账,配合县商务委落实辖区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收集社区(村)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及时向县市场保障组报送物质调拨申请;对接保供企业,及时获取生活物资配送信息,组织应急保供队伍接收和分发物资;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溪派出所:负责协助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场所的治安维护,对城市生活物资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运输线路畅通。
桂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市场秩序。负责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财政办: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储备、市场供应应急调度及应急保供队伍核酸检测等所需的应急保供相关经费。
农服中心:负责保障本地“菜篮子”产品供给,守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加强本地重要农产品调控,联系本地重要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健全本地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平安办:负责物资接收和分发点的秩序维护,确保物资分发平稳进行。
应急办:负责组建街道应急保供队伍,牵头参与应急保供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
党群办(工会团委):负责指导志愿者队伍招募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志愿者参与应急保供生活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社事办: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困难群众生活物资发放相关工作。
规建办:负责协调组织保障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配送车辆等应急运力。
社服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物业管理队伍参与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应急保供队伍(党员、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建设,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台账,及时接收和分发上级调拨的应急保供物质,做好台账。制定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应急预案,统筹组织指挥辖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二、街道全域封闭管控生活物资保障
街道发生聚集性疫情,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城区封闭管控指令后,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激活指挥体系
1.市场供应保障组立即进入状态。市场供应保障组责任领导、办公室全体人员立即到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专门集中办公,按照县、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要求,全面统筹组织指挥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村)启动本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指挥体系。
2.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分别集中办公,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街道、村居、小区物管、志愿者组成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队伍进入指定位置。
(二)保障供给渠道畅通
3.按照垫江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重要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商超、生鲜店、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门营业,合理加大库存,前移备货场地,加密补货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
(三)确保生活物资保障体系高效运转
4.及时收集封闭区域居民重要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分类汇总。第一时间将需求信息向县市场保供组报送,便于县市场保供组对接各保供企业组织货源,确保需求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保供企业。
5.投入应急保供队伍。及时对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收集生活物资配送信息,及时组织街道、各社区(村)应急保供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生活物资及时分发到居民手中。
6.做好政府储备物资投放准备。根据县市场保供组的统一安排,及时联系辖区应急保供网点,确保政府储备物质能够及时投放,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民信心。
7.开展市场应急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日监测日报告,对重点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库存双监测,发现库销比下降、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市场保供组报告。
(四)加强保供人员管理
8.建立充足配送队伍,解决末端配送入户到位。建立街道、社区、小区物管、志愿者等多方面力量组成的应急保供队伍,分批轮流保障生活物资居民需求统计、封控区物资接驳点、临时供应点转运分发、配送上门等工作,确保物资保供“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供应及时顺畅。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点对点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无盲区、无死角。
9.保障应急保供人员正常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出入小区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入保供场所健康码异常的可持工作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三、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物资申请操作流程
10.各社区(村)及时收集辖区居民需求信息并分类汇总,第一时间书面或电话向街道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市场保障组值班电话:),市场保障组汇总各社区(村)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第一时间向县商务委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调拨需求。
11.县商务委下达调拨指令后,及时联系配送企业,确定物资品类、数量、规格、单价、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物资到达指定区域后,及时组织应急保供队伍进行接收,同时第一时间按照需求进行分发,各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分发台账。
12.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先申请、再调拨、后结算”和“谁使用、谁结算”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结束后,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组对接县商务委汇同保供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物资结算价格按照调拨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要加强统筹领导,强化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统筹和领导,着力推进完善应急保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日常联络人,履行好市场供应保障职责。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本辖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案,确保生活物资保障网点全覆盖。
(三)保障信息畅通。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联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定期沟通情况,共享信息,掌握市场供给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居民消费需求。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社区(村)落实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人员,储备志愿者队伍,掌握各相关人员家庭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疫情突发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物资、车辆、人员等及时到位。
封控区生活物资配送方案 篇4
一、工作机构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