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
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顺利推进我镇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坚决遏制涉生突发事件多发势头,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学困生帮扶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透堡镇中小学学困生帮扶工作专项小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镇成教办、公安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计办、镇妇联、镇团委等部门和各村委组成,实行统一领导、谋划、协调、监督。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教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教育领导兼任(在分管领导抽调期间由党委副书记颜亮同志兼任)。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
三、帮扶内容
会同中小学全面排查掌握学困生和因疫情影响产生厌学、抗拒上学情绪的学生,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学生,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庭贫困特别是因疫情致贫增贫家庭的学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镇街、村居干部和志愿者进村入户,与上述学生家庭建立“多对一”帮扶机制。
通过帮扶,逐步消减关注群体学生因疫情长期居家学习引起的负面情绪,减轻学业压力,疏缓亲子矛盾,增进家庭和谐,帮助解决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学生成长进步,顺利渡过从居家学习到返校复课的.阶段,有效保证中高考和学期教学任务完成,促进辖区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四、工作分工
(一)专项小组对帮扶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难点问题,对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指导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予以问责。
(二)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学困生的帮扶工作。
(三)镇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帮扶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镇成教办:指导学校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确定报送学困生等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名单;协调、帮助学校集中优质师资力量,为学困生开展学习辅导;督导学校落实家访规定,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网络联系等方式,全面加强与学困生的家庭联系,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督促各学校向家庭和帮扶人员通报学困生近况。
公安派出所:负责防范和处置各类涉生突发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与学困生家庭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镇财政所:负责帮扶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将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学困生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对象。
镇卫计办:负责协调专业精神性疾病救治医院、机构建立健全心理转介通道,对心理状况异常学生开展诊治工作。
镇妇联:负责动员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对学困生开展入户走访,帮助疏解家庭矛盾,维护儿童权益。
镇团委:负责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多对一”帮扶活动,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成绩。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专项排查。立即开展所有中小学学困生排查工作,确认学困生详细名单,并提交至学困生就读学校所在乡镇政府。
(二)首轮入户。5月18日前,对本辖区内学校的学困生统一制定帮扶计划,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村居工作人员以及青年志愿者等,对学困生进行“多对一”、进村入户式帮扶纾困。
(三)常态帮扶。帮扶人员定期走访帮扶对象,建立沟通机制,切实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学习、心理和亲子关系状况,帮助受帮扶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学习目标,树立生活信心,摆脱当前困境。
(四)定期专报。帮扶人员每周向镇专项小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镇专项小组每半月向县帮扶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建立会商制度。镇帮扶工作专项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对学困生帮扶工作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工作落实。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村、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组织指挥,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困生帮扶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提供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应给予学困生帮扶工作经费支持,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责任追究。镇纪监委、镇效能办依据本《方案》,加强效能督查,严肃追究因帮扶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而发生问题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困生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受资助学生享受权益,根据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精准资助为根本,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认真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圆满完成学生资助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杨湾中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督促实施、检查反馈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志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包保机制,建立行政人员分组包保帮扶工作,负责带头行动、落实方案、督促推动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总包保负责人:吴明宝,负责全面布置、协调资助帮扶工作。
其他行政人员分组包保名单如下:
施长洲——周宏斌胡恒秀欧映长茅长青李松林
蒋满意——杨根旺吴照胜詹炳文潘庆才罗海松
曹志祥——朱政权汪雪峰汤小菊徐凤霞章结和
梅明超——谢利中汪杰梅凌家光张春林肖武
邢帮海——余必友徐根红陶芳模夏学平张晨
陈堤——殷俊华汤传瑜方斌江翔赵家文
杨菊艳——汪彬洪亮钟帮宽江江程克宏
包保职责:负责通知、组织和督促该组帮扶人及时按要求开展资助帮扶工作,并做好相应后勤保障和资料整理。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的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一个都不能少”是控辍保学工作坚定不移的目标(除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入学)。学校实行“全员班主任制”,层层签定控辍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2.坚持教改控辍。通过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功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3.坚持情感控辍。学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二)深入落实教育资助帮扶政策。
1.扎实做好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及时发放资助政策明白卡、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单、中职学校学生资助、“雨露计划”资助资金告知单等,确保学生及家长对政策、资助资金发放知晓率达100%。
2.扎实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认真摸底,准确提供校内住宿生、校外在册贫困户租住学生信息;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在册贫困户子女寄宿学生100%享受;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告知书,确保知晓率100%。
3.对子女就读于大学的帮扶户,帮扶责任人扎实做好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动员原在册贫困户家庭积极办理相关贷款。
4.根据县教育局安排,配合各普高、中职及县外学校及时送达学生资助告知书到贫困户,确保享受资助政策知晓率100%。
5.广泛开展辖区内教育帮扶工作。组织教师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开展送上门活动,确保少量特殊原因不能到校上课的适龄学生享有受教育权。
四、职责分工
1.全面推进资助帮扶工作——党支部
学校书记、校长是学校资助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教育资助工作的部署、落实、监督、问责等工作;分管教育资助工作的副校长、各包保人是教育资助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相应范围教育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管;所有帮扶人为教育资助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对应工作的组织实施。
2.控辍保学工作——教务处
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包保分工,组织教师与学困生、特质生广泛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上门,开展关爱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快乐成长。
具体责任人:蒋满意梅明超杨根旺各班主任
3.学生资助工作——总务处
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准确上报,及时发放告知书和相关资料,确保所有应该享受资助的学生全面落实资助。
具体责任人:曹志祥邢帮海
4.结对帮扶工作——全体帮扶人
职责分工:按照学校资助工作安排,每学期上门不得少于一次,做好资助政策宣传,结合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关爱与资助活动。
具体责任人:吴明宝
五、工作要求
1.教育资助是民生工程,全体教职员工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2.全校帮扶人员深入帮扶对象家庭,做好图片拍照、佐证留存工作,并上报包保人,由学校存档以作考核评价依据。
3.教育资助帮扶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局和学校将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宣传报道。学校要将教育资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尤其是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县局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6.做好学校教育扶贫档案归集整理装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