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1
这个星期,我们听了一次法制教育报告。我从中受益匪浅。其中,有三个与我们差不多的同龄人,本来应该享受在学习的阳光中,却因为一时的差错而误入歧途,现在还在少管所内接受着管教。
有一个是入室抢劫。他是因为抢劫时被发现而被抓。他之前还抢小学生的钱,去打劫,等等。还有另外一个是杀了人。当听到他所犯下的罪名时,我心中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们这么大年纪还有杀人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在抢劫的时候别人不给钱,一时情急之下杀了人,另一个人被他的匕首砍成重伤。最后他去公安机关自首了。
我觉得很奇怪,未必钱的诱惑就真的`那么大,而值得人们光天化日之下去打劫?我觉得这是很不值得的。毕竟遵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就算我们再怎么自尊也不能违法乱纪啊!而抢小朋友的钱更是不对。也许,我们可能跟他们一样,昨天是霸占运动场地、“借”钱什么的,今天是抢那些小朋友的钱,明天可能就做了犯罪行为,被关起来失去了自由。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也许积少成多就是这个道理吧。
我认为,为了区区的钱而花这么大代价——自由,是很不值得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因此失去了学习的权利,而要许久地去劳动,还要在以后人生的道路上划上一道深疤,更是在自己的心理留下一层阴影。为了一时之乐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我觉得他们真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浪费。为一时而浪费时间,浪费自由,浪费父母的爱,更是浪费了以后光明美好的前程。这怎么不是一种浪费?
还有一个使我惊奇的一点,他们的小学成绩普遍的好。我觉得,这就是叫自甘堕落吧,或者说是放纵自我。他们由于小学的成绩,渐渐产生了骄傲的心理,就不屑于学习,渐渐就踏入了歧途。而现在,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希望自己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做一个好的自己。
希望,我在听过这个讲座后能够警醒一些,把成绩搞上去吧。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2
星期二上午第二节课,我们来到了操场上,准备听法制教育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人有全校师生,教育局的人,还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
首先是小张同志讲话。只见他滔滔不绝的讲起来:青少年,是未成熟到成熟阶段的过程。犯罪就是危害国家的利益和人身权,民族权,法制权。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不追求刑事责任。18岁以上犯罪称为成年人犯罪。青少年不能干的的是有:吸烟,喝酒,打架,偷抢东西等。青少年犯罪的重点主要是盲目性:青少年还未意识到什么是正确的道路,因此走向错误的方向。 听了张璐同志的讲话,我想到了我妈妈就是律师,她给我讲过一个案子:有一个19岁的男孩,有一次买醋忘了带钱,他就抢劫了一位妇女一袋白砂糖和2元钱,目击者打电话报了警,在法庭上,他说:"不就是借点钱和糖嘛不应该是犯罪呀。"就是因为他缺少法律知识,因此走向了错误的方向。最后,他被判了三年刑。
接下来,律师又给我们讲话。他说:法律能保持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常运行,法律就是守则、规则。学校里的规则有: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有许多法律值得我们学习,老师让我们遵守的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法律是要靠我们自觉遵守的。我们都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对我们来说,要讲道理。法律不是靠一个人遵守的.,而是要大家共同来遵守的。法律是毫不留情的,所以我们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要被迫遵守法律。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就因为一些小事而惹下了大祸。这使我想起了我妈妈的一个案子:几个初中和高中的哥哥在吧里上发生争吵,结果七个哥哥把一个哥哥打死了,这七个哥哥都被判了刑,有一个被判10年。不但不能上学,还要被关进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吧结识一些坏人。南阳市十五小的两个五年级小学生逃学去吧上,结果被坏人抓去杀死了,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快要哭死了。
做为小学生,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3
下午,我们学校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4
在讲座中,方指导从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青少年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有哪些、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向学生解读有关法律知识。用生动的事例打动了学生的心灵,将深奥的法律知识讲解得浅显易懂,将严密的条文规定解释得清清楚楚。
张主任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现状、趋势以及对策等方面入手,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他还讲到,从目前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等趋势。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是当前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最后,桂校长在总结中说,这场法制教育报告,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既有法制理论的深度,又有大量鲜活的案例分析,使我们全体师生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法制教育课、法律知识的普及课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警示课。我们青少年学生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在学校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在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使自己成长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这场法制报告会,让战斗在一线的法制工作者结合未成年学生校园犯罪的具体案例,给这些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学生来上一课,其效果远胜于老师家长每天苦口婆心、老生常谈。那些发人深省的案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那些犯罪孩子的所作所为在我们身边也并不鲜见。我想,听到这场报告会,那些在校不学习,整天想着打架、敲诈勒索、以大欺小的学生,该有所收敛了吧。
本班也有一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动不动想充充班里的老大,经常抬出认识高年级的某某,威胁威胁这个,吓唬吓唬那个,弄得班里学生对他们都望而生畏。我要借着这次法制报告会规范学生的言行,好好整治一下班风班纪,给那两个同学再勒紧紧箍咒。
我认为这场法制报告会开得很及时,让学生受到了一次思想的洗涤与净化。学生们不仅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学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也相信经过这次法制教育活动,同学们将会更加关注法律,跟法律走得更近,最终成为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5
星期一,学校里请来了派出所了的张指导员、侯所长,给学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报告会。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
法制教育报告会心得体会 篇6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五的下午,我们学校举行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报告会,我们班的同学听了这个消息兴高采烈欣喜若狂。 终于,第一节下课铃响了,我们都协调有序地搬着凳子下了楼,首先是郝校长讲话,郝校长讲的都是关于法制的事情,有一个六年级的同学被坏人骗走,说给她买好东西,带他去旅游。结果,这个女生就跟这些坏人走了。然后,这些坏人把她带到娱乐场所,时间长了她在这个游乐场呆不下了,就从娱乐场所偷偷地跑出来了,幸好她碰到了一名警察,她才得到解脱。还讲了一个初二的学生乱偷别人的东西,自己想要什么、想得到什么就去偷去抢。结果长大了偷金偷银。养成了不良的习惯,最终,被警察抓了起来。接着,又讲了不要乱吃垃圾食品、不能乱相信别人的诱惑和欺骗,要让好的小我战胜坏的小我、两个小我斗争,做成功的人士、有用的好孩子,不要做小偷小摸的事。最后薛主席又对郝校长的讲话做了一下总结,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好少年,还对郝校长进行了赞扬,说郝校长虽然不是一位老师,但是她有一种真正老师的行为和品质。
随着下课铃的敲响,法制教育报告会结束了,我在这次报告会中深受教育,要做一个不偷别人东西,要在两个小我斗争中,好的小我战胜坏的小我认真遵守小学生文明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