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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2024/11/07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

新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站里进行了集中学习,站领导进行了解读辅导,到省局参加了专题讲座、也进行了自学,体会颇深。

第一、新法体现了鲜明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

第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难得的是“综合治理”,既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和生产工作。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体现了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

第三、明确了安全执法主体。

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第五、建立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第六、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

二是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3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4

1、值此新年之际,衷心感谢**一年来对小弟的扶持,祝您祝你一家和和睦睦,一年开开心心,一生快快乐乐,一世平平安安,天天精神百倍,月月喜气扬扬,年年财源广进。新年快乐!

2、新年好,给您拜年了!九州同唱小康歌,龙江终圆振兴梦。***,真诚地感谢您一年来的帮助,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您阖家欢乐,身体康健!

3、过去的一年,感谢一年来您对我工作上的支持,新的一年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合家幸福。

4、**,新年之际,给你拜年了!祝你一帆风顺二龙腾飞三羊开泰四季平安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星高照八方来财九九同心十全十美百事可乐千事吉祥万事如意!

5、**,你的帮助让我在过去的一年里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在新春佳节之际,愿你在20xx年里,365天天天开开心心,8760小时时时快快乐乐,525600分分分健健康康,31536000秒秒秒幸幸福福!

6、每年的这个时候,祝福就会象海洋涌向你,希望我的祝福象一叶轻舟,给你带来新春的气息,多谢您一年来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和你说声:新年快乐!

7、一朵花采了许久,枯萎也舍不得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也想不起收;一条路走了很久,天黑也走不到头;一句话等了好久:祝新年快乐!和大家一起努力的这一年,是我难忘的日子也是我继续努力的动力。

8、今年大家一起经历了很多,很开心在**的带领下,我们终于获得了满意的成绩。不管来年有多困难,我相信:笑容是良药,音乐是秘方,睡觉则可以让你忘掉一切。呵呵,在新年之际,给你说声祝福:新年快乐!

9、新年好,给您拜年了!好事全来了!朋友微微笑,喜气围你绕!欢庆节日里,生活美满又如意!喜气!喜气!一生平安如意!

10、一起工作的日子是快乐,一起奋斗的日子是难忘的!感谢**一直对我的帮助,新年之际给你多多祝福。祝福加祝福是很多个祝福,祝福减祝福是祝福的起点,祝福乘祝福是无限个祝福,祝福除祝福是唯一的祝福,祝福你平安幸福,新年快乐!

11、新春快乐!万事大吉!合家欢乐!财源广进!吉祥如意!花开富贵!金玉满堂!福禄寿禧!恭喜发财!

12、祝君新年好!新年新面貌!新年新心情!新年新开始!新年新运气!新朋旧友齐愿你,万事总如意,钱途千万里!

13、一丝真诚,胜过千两黄金;一丝温暖,能抵万里寒霜,一声问候,送来温馨甜蜜;一条短信,捎去我万般心意——给您拜年了!

14、我不止一次对你说,不要这样玩命工作,要注意身体,可你总是意味深长地说:不趁春节多滚几个粪球,明年我吃什么?千万别累坏自己,祝你新年愉快!

15、新年之夜,我梦见了你,在此给你拜年了……然后一个喷嚏从梦中惊醒,我知道是你想我了,所以马上打电话对你说梦中未说的话——红包拿来!

16、我最烦你们这些拿手机当项链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今年春节,我一要锻炼队伍,二要考察新人。传我的话:六个字,这鸡年打好猎。

17、春节祝你乐开花:美丽胜鲜花,浪漫如樱花,吉祥似雪花,运气逢桃花,富贵赛牡丹花,打麻将杠上开花!

18、偶然中相遇,有缘不容易。也许天注定,错过多可惜。明知相思苦,寸心难言尽。春节又将至,何时见到你?祝你春节快乐。你想我吗?我好想你!

19、新年到了,送你一个饺子:平安皮儿包着如意馅儿,用真情煮熟,吃一口快乐,两口幸福,三口顺利,然后喝全家健康汤,回味是温馨,余香是祝福。

20、祝你新年好事都成双,出门最风光,天下你为王,赛过秦始皇;人人都捧你的场,自己吃肉人喝汤,钞票直往口袋装。

21、祝您春节一而再、再而三、事事如意、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彩生活、八面玲珑、久盛不衰、十全十美、百年好合、千禧之际、万贯家财、慢慢享用!

22、在新的一年里,愿我的朋友: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俊人丑,顺眼就要;人老人少,健康就好;家穷家富,和气就好;一切烦恼,理解就好;人的一生,平安就好!

23、我深深地祝福你:新年快乐!愿我的祝福能融化寒冬,温暖你的心灵! ,用幸福淹没你,可我不做上帝很久了,只能用短信祝福你:新年快乐!

24、让平安搭上冬天的快车道,让快乐与你轻轻拥抱,让困难对你刮目相看,让烦恼低头悄悄走掉,让吉祥对你格外关照,让幸福对你永远微笑!

25、事业无须惊天地,有成就行。友谊无须说谜语,想着就行。金钱无须取不尽,够用就行。生命无须过百岁,健康就行。朋友无须有多少,有你就行。好朋友祝你新年快乐!

26、朋友是天,朋友是地,有了朋友可以顶天立地。朋友是风,朋友是雨,有了朋友可以呼风唤雨。财富不是永久的,朋友却是永久的财富!祝新年快乐!

27、漫天雪花飘飞,迎来了新年,让久违的心灵相聚吧,我想用阳光温暖你,用星光装点你,用美酒陶醉你,用美食满足你,用烟花灿烂你,用幸福淹没你,可我不做上帝很久了,只能用短信祝福你:新年快乐!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5

2021年6月10日新《安全生产法》修订正式通过,从2002年制订,历经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改,此次是第三次修改。自从这部法律制定以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新《安全生产法》修改,有以下两点让我感触颇深: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在第三条中,增加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同时明确了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都必须管安全。

自古以来都有“人命关天”的说法,可见一直以来生命都是至上,但现实中,因种种因素被当成了口号,而未真正敬畏这个词、领会这个词的内在涵义,表现在工作中不自觉地就让与其确实相关的事情优先,从而忽视了安全的管理。

我是管生产的、我是管业务的,安全与我无关,这是很多非安全管理领导之前的观念。本条款修改明确纠正了此错误观念,否则非安全管理领导不仅不管安全,反而当安全与其所主管业务有冲突时,让安全无条件让步,无形中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并且往往很多就是因生产、业务等部门安全意识薄弱,导致频频出现安全事故。

以上安全管理现状,使我不禁联想到与此情况非常类似的体系管理。体系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最直接的用处是达到体系管理要求取得体系证书,企业拥有体系证书代表其管理在这方面是符合要求的,能够得到用户的认可,在投标及用户对公司的资质审查中都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会起重大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都应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做事。而体系恰恰讲究的是制度、规范,这是一个企业做大做强、进入规范管理的必备。一个企业若不按制度、规范管理,是无法做大做强的。

联想到此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如果事前完全按照体系管理要求执行,按规范认真进行危险源识别,制定措施;如果进行严格管理,达不到施工条件不允许施工;如果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如果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都很高,能按规范操作……,这些“如果”都做到了的话,这起事故是可以控制到很小的、甚至有可能都不会发生。

但是事故已经发生了,所有的“如果”都只是假设,真正给我们的警醒是:人人都需重视体系管理,全员管体系,才能管理好体系;人人都重视安全,将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人人参与管理安全,安全才能落到实处。

二、加大对安全投入保障力度

在第四条中,增加了加大对安全投入保障力度,强调加强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的规定。此条增加部分与事业部近年重点推进的方面极度吻合。首先,安全投入是否符合规定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只有安全投入足够了,才不会为了节省,而贪便宜买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才不会少买或买线径不足的安全绳,从而使安全防护效果打折。其次,事业部注重安全信息化建设,利用安全公众号宣传安全知识,建立安全管理平台,缩短管理距离,种种信息化建设,均起到不错的效果。另外,近几年事业部新开发了多种新产品,需要我们多关注新产品、新技术,从设计开始识别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制定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将隐患扼杀在摇篮。

其他,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等新安法中增加修改的内容,均与我们现实生活息息相关,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普法,二是严格执法,三是精准执法,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四是规范执法,五是奖惩结合,新安法使法规条款要求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我们需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领会新安全法的精神,但更重要的应该是贯彻实施。相信贯彻实施到位后,新《安全生产法》将会发挥出强大的作用,使安全事故进一步降低,保障生命。同样,我们工作中也制订了非常多的规定、措施与要求,但是无论制定了多少规定,无论要求多完善,如果没有实施,没有执行到位,一样等于没有,只有确实执行到位了,制度措施才能真正显示出作用,企业也才能变得越来越好。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6

20xx年9月1日,新版《安全生产法》正式生效,站内全员掀起学习热潮。作为一名特高压检修人员,不仅需要不断学习专业技术,还要及时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思想、新理念,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现场安全管控能力。

我们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新版《安全生产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把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于我们一线人员,这些不仅仅是文字、口号,应该是悬在心头的一把尖刀。

同时,新版《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单位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工作负责人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营造出一种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的氛围,保持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敬畏心理。

通过这次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我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做好设备巡视、看住现场作业人员,关键还是在于如何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思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我们只有不断学习专业技术提高风险辨识能力,不断提高现场安全管控能力,才能从根本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7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8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这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喜事。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到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多亮点和新意。作为一个汽车运输企业,结合x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9

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大了违法的处罚力度。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上的功夫。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遵守安全生产法体现在我们收费人员每一个细微之处。从交接班起,必须穿上红色的反光背心,走安全线路;不从拦杆机下经过,不在车道上逗留。佩载好口罩和手套,检查车辆戴好面罩。对设备设施的`进行班前检查,用电用气按规程等,这些都是每天的必做工作。隐患就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但有违规操作或不小心失误时,它就会窜出来侵吞我们的健康、财产,甚至生命。所以不管何时何地都做到:一小时就要安全六十分。安全是抵御隐患的杀器,安全如同我们的影子要形影不离,安全是我们的朋友一路同行,它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们更加清晰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我们的工作安全只是起点,没有终点。并且安全要全员参与,只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讲安全,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努力化解安全风险,那么就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0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的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2、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1

新《安全生产法》于20xx年x月x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篇12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