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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2024/09/22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1

刀光剑影的英雄故事,是否真的如其表面那段正义?

——题记

人们总一味沉溺于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怀,更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如痴如醉。

历史的画卷总是由仇恨与复仇交织绘成。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伍子胥为父报仇的故事。当年,平王被奸臣费无忌盅惑,诛灭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无一幸免。于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复仇之路。当对国家的忠诚与对家族的使命相冲突时,家族使命已远远高于一切。几经周折,终于以胜者姿态踏上楚国土地的伍子胥发现平王已死,不仅对城内无辜百姓进行屠杀,而且连平王尸体也不放过,硬生生从墓穴中施出,进行鞭尸。看到此,人们一面为伍子胥成功的复仇感到庆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这是否还是君子复仇?这与那些只有采取下流行径的小人还有何分别?

而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个经典的复仇人物,可他的复仇却有别于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夺权,母亲改嫁,朝纲混乱,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当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亲,复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父亲还一个公道,更肩负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责任。培根曾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我认为哈姆雷特的复仇更倾向于为国家公益,这于伍子胥的私仇,这样的复仇就显得更加正义,也更能被人们所接受。

复仇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本应的目的则是让对方意识到错误。再回到之前所谈到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来对信念的坚持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一个人心中对当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能让那个本可以愈合的`伤口愈合呢?不仅我们大家,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对这一类事件又是否应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却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复仇,如此行径之后又是否能平静内心呢?以德报怨是复仇的最高境界,一个视仇恨高于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盲目崇拜一个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又是否真的正义?

当血与泪交织在一起时,一篇篇有关复仇的诗歌渐渐在历史的烟消波静间消散……我不禁思量,复仇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2

“真理是什么东西?”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3

前几天翻开了很久没看的培根随笔集,记得我曾经以培根所写的|《论读书》写过一篇口头作文参加过比赛,那次比赛对于我来说使一次新的挑战,记得,那位老师和我说了题目后,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培根的那篇文章,

论读书中讲到读书之用有三:一是:心旷神怡、二是:增趣添雅、而三是:长才益智。这三点我深有体会,但却不觉得如此,我深感的是,我从来不会如此认为,但是这确实真正的原理,爱学、想学那就一定会觉得所讲的没错。

我这次,我所看到的这篇就是人人都有的——愤怒。培根的笔者翻译得很好,人之所以会有怒是因为人很脆弱,经不起波折,但是易发怒者,脾气就必定会很暴躁,但是大部分人却无法克制发怒的倾向,所以培根就说“愤怒乃人之常情,但不可因发怒而犯罪。”其实,笔者认为,要克制再一次发怒,就应该反省每一次发怒的原因,从而改变。到哪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用时间慢慢的'改变。不可急于一时。

看完这篇文章,我发现自己也如此,易发怒,但却从未反省。也学这就是人吧。

而《圣经》里说人要有耐心。我给大家一个小小的建议“要保持冷静,耐心等待”这样,你一定可以打败愤怒的。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4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本书不喜欢有三,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当然本书肯定是好书,喜欢有三,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5

《培根随笔》是与《海底两万里》一齐买的,起初,我对它比对更没有兴趣,除了看起来古板的书名,还有刚开始翻阅时乏味的资料,都使我不愿再看它第二眼,于是,它被我残忍地扔到了乱七八糟的旧东西里。在网上,我了解到这是一本评价极其高的书,看了出于书中的各种真理名言,我便知道了,这是绝对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从杂物堆里将被埋几个星期的翻出来,沉下心,将书翻开。

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作者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被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在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主角,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重点论述人就应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不好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貌与美的德行结合,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一个打扮华贵的人的美是供人欣赏,转眼便是过眼云烟;而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永垂不朽的。

《培根随笔》的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读着它,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使人受益匪浅。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6

人们应该总有一瞬间思绪豁然开朗,在黑暗的审讯室打开一盏灯,思绪像光线上的尘埃飘飘浮浮又清晰明朗。后来为自己那一瞬间脑海中闪过的话语而自喜,好像自己的话可以成为千古名言。

培根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诸如此类又站在理性顶端的话呢。这么幼稚的想着。

爱情或许就像钱,没有思想而造就别人的思想,总是做出许多称之为不幸、误解的东西,却无法阻挡人们追逐的脚步。“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海神波塞冬掌管江河湖海,也握不住安菲特里忒的眼泪;“我走过无数的桥,看过无数的云,喝过无数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写完这句话后离开张兆和,为了高青子;“从前有个小兔子,掉到了爱里面。恋爱让我,有种吃饱的感觉”,恋爱就像吃烤肉,吃的饱饱的瘫坐在垫子上摸着肚子,即使新买的大衣已沾上无法除去的烤肉味。有些人说只有一生一世一心一意才是爱,有些人说就算同时爱着十个人,都是真真正正,那也是爱。可是谁知道呢。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也许只有幸运才能毫无误差的感受到“啊。对了。原来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爱情。

亚里士多德说过:“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其实神灵和野兽也不赞同这话吧,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遇到深夜独自坐在路边喝啤酒这种让路人看来孤寂又可怜的事,同样的,野兽与神灵也拒绝孤独。“对一个人来说。与其把一种想法紧锁在心头,倒不如哪怕把它倾吐给一座雕像,也是多少有点益处的”,有人对床边的布熊说话,有人对树洞说话,有人在山坡挖一个洞向下大喊,难道不能说他们与这些缔结一种“友谊”吗?“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怀念也好,歌颂也罢,就像在下着大雪的冬天喝下烈酒让胃里不断燃烧翻滚般火热又漫长,这样温暖、无尽的存在。

这样温暖、无尽的友谊。

《论爱情》、《论友谊》……,似乎乍一看都是与原文相差无几。若是深究,人们总会按照自己的头脑来解释。

培根从不同角度去俯仰它们而印在一只只羽毛笔下。

在每一个最好又最坏的时代永不腐朽。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7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读后感800字 篇8

《培根随笔》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著名作家弗朗西斯·培根一生心血之结晶。在这本书中,培根几乎谈遍了人类生活的的方方面面。他见解独到,发人深省,令人回味无穷。

我是在六年级的时候接触这本书的,当初是因为朋友的极力推荐,其实我当时很不以为然。但之后某一天因为实在无聊,才让它重见天日。不知不觉中,我竟然迷上了这本书。每个章节我都要看许多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论死亡》中的一句:“复仇之心可以征服死亡,爱恋之心足以蔑视死亡,荣誉之心会献身死亡,悲痛之心会奔赴死亡,恐惧之心会预期死亡。”

对此,我深有感悟:一个人在仇恨的驱使下,可以做出任何事,为了报仇,就连付出性命都在所不惜;当两个人相爱,并且爱得很深的时候,死亡便在他们心中变的微不足道;人为了获得赞赏,为了让自己名留青史,为了让别人在提到自己的名字时用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可以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死亡;一个人在极度悲痛、伤心之时,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住而自杀什么的;人在因为什么东西而担惊受怕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未来,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虽然我可能永远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投向死亡轻柔的怀抱,因为我的人生很平淡,而且可以说大部分的人生都是很平淡,但这并不妨碍我追求轰轰烈烈的人生,甘于平凡,却不甘于平庸。

虽然我现在并不大,但也并不小,已经能明白死亡的含义了,死亡意味着离别、痛苦,不仅是自己的,还有家人,如果争气一点的话,可能还会有更多人,但我觉得能为别人作出贡献的死亡才是有意义的,像普通人一样,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我不想在生命的尽头,当走马灯放映时,像看一场烂片一样索然无味,甚至心生厌恶。“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每当我吟诵李清照的这句诗时,就会心潮澎湃。有人可能觉得我好高骛远,都还没成年就想死的事,但我觉得这是对人生的一种不满,是一种拒绝平庸的表现。

培根的每句话都蕴藏着做人的道理,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三观非常正直的人。《培根随笔》中,他的每一句话都更能让读者在阅读中塑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印象中的培根是个语言正中红心,但同时令人遐思的牙尖嘴利的英伦绅士的形象。

《培根随笔》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享受与它相伴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