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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围城》有感

2024/09/15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读《围城》有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围城》有感 篇1

一直以来很想拜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苦与没有时间,寒假期间,终于花上时间,认认真真地把这书看完了。我总以为这类大师级人物的书,应该是很有深度的。但看完之后,总觉得有些闷,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滋味。并且夹杂着些许的无奈。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对钱先生这本书这样的一段评价,大意是书中某些场景,某些对话,是你非得深思之后才能忍俊不禁了。对当时这个社会的深刻讥讽,我想如果在古代,钱先生一定是位两袖清风,脱离世俗的文人。书中令我忍俊不禁的地方实在是太多,我就举一个例子吧。这个场景是描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更是把两位的表情描写的唯妙唯肖,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去读一下的书,书中对真实社会的描写实在恰当。也反应了人们对真实社会的无奈。“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恐怕是最能形容这本书的句子了吧。

读《围城》有感 篇2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读《围城》有感 篇3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能够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能够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述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回到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终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仅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仅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可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终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终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终一道门后,最终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

读《围城》有感 篇4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读《围城》有感 篇5

《十月围城》里有一段小小的爱情。

玻璃窗边上鹅黄衣衫的少女在弄花,突然街上响起一阵清脆的铜铃,少女从娇艳的花株中抬起头,明亮的额,眼似千湖水,清澈温暖,看清一下子蹿出去的人,抿嘴笑起来,白皙的皮肤犹如绽放的葵花。阳光洒在她的眉心、鼻尖,使她与阳光一样明媚灿烂。她的名字与她的美丽一样,阿纯。

铃声仍然在响,响彻了整条狭窄的街道,一直掩饰不住爽朗笑容的车夫不停往后张望,直到那明净的玻璃与鹅黄衣衫变成一个小小的明晃晃的点。他心满意足地回头,随意问老板几句闲话,笑容刻画了一个大大的弧线,直扯到了眼角,戛然而止。憩息在眼角,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斜飞进额角。然而,渐渐地似乎那伤疤不复存在,少年的笑容融化了刻在伤痕后的仇恨与敌意。他有点丑,非常普通,他的名字与他的普通一样,阿四。

阿四爱阿纯三年。就算知晓她美丽背后行动如何不灵便。

要是世界只有爱就好了。

要是世界没有战争就好了。

很可惜,命运与时代是不容许置疑与期盼的。

阿四不识字,在他为老板保护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的前一天,一定是他短暂一生最美的一天。他剪了一封情信给阿纯,“三天后,我取你。”阿纯取笑他连“娶”字也找错了,嘴角却不自禁露出笑容,明眸皓齿映在阿四眼里,是千金难买的珠宝。

周围有闹哄哄地戏水踩浪的孩童,溅起一小串一小串的.浪花,衬在他们身后,黄昏的微曛披在他们身上。两个人微笑着,又不好意思地羞怯地扭头。年轻的脸上有对未来的热情和憧憬。多希望时间就此停摆。

次日,某条窄小巷弄,烟卷大地,尘拂万里。几个钟头前还处处宣传婚庆喜讯的少年,趴在街中央,身旁是血渍。他随身搭着的白布巾,猎猎地被风吹起来,末端绣着血样的字眼“纯”。那是他们爱情最终的篇章,天人相隔。

只能叹息这段爱情时间错误,地点错误,身份错误。或许阿四与阿纯的悲恋只是当时千千万万对佳偶眷侣的写照而已。在那样一个年代,天是灰的,街是灰的,海是灰的,所以需要淋漓的鲜血来点燃华夏大地,点燃沉睡了数十年之久的中国人的筋骨。

在民族巨大的生存压力、沉重的屈辱前,所有今天看来甜蜜清澈的恋情总是首当其冲,沦为牺牲品。“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回味阿四与阿纯淡如清菊的爱,咀嚼出的却是泱泱中国当时如何需要庇护的苦涩滋味。

这是一段小小的爱情。

这是一出长长的历史悲剧。

读《围城》有感 篇6

《围城》这部书的经典性自然不必多说,他的作者钱钟书老先生自然也不必多说,但提及钱老先生,却想起了与自己相关的一件小事。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是在哪里,读到了一篇有关复旦大学一位老校长的文章。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回想起的时候一直把钱老先生当成这位老校长,甚至出于这个原因,还一度想到复旦去求学,但还是未能如愿。直到有一天猛然发现钱先生根本没做过什么校长,自己突然感觉这个世界是假的,赶紧去旦旦的官网翻遍了从建校以来所有校长的名单,确实没能发现他的名字。还是蛮失望的。但至今也不知道当时看的那篇文章到底写的是谁,自己又是怎样把钱老先生当作是那个人的。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是书中最为经典的文字之一,也是最初吸引我去读这本书的原因。当时初看这句话,感觉写的好含蓄,这“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把他“围”起来?他和《边城》会不会有什么关系啊。但读了原文才发现,这句话的原话是“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那时才发现,这句话讲的并不含蓄,反而是不能够再巧妙的了。当然,《边城》也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

去年抑或是前年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但怎奈读了一点后便觉得索然无味,放在一旁吸灰。前几天又从书架上取了下来,从头开始认真拜读。此番读来却是饶有趣味。

不像传统的中文小说那样具有故事性,情节也可以说是非常简单。或许这便是之前自己为什么读不下去的原因了吧。但这次阅读,却像是给自己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我发现,描写性的内容居然也可以那样的有趣,看似及其平常的东西居然也可以联想到那么多的事物。就连方与孙的吵架内容都可以刻画得那样让人难忘。我想,这可能是自己书读的太少的'原因吧,才会对这种写法展现出如初见一位美丽女子的好奇与兴奋。自己觉得钱先生写《围城》,或多或少的还是受到了西方文学的一些影响,字里行间还是能嗅出一点点西方文学的那种味道。倘若自己在阅读了大量西方文学之后回过头来还能对《围城》的描写感到美妙,那时候对钱老先生的敬佩之情将会更上一层楼了。

爸爸说《围城》写得好,在于他可以让每个读者觉得这就是真的,书中所描写的内容让读者看来就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身心与情感都能投入进去。但我看他和妈妈也没像孙和方那样吵架啊。看过网上一些评论,却发现与自己所看到的东西都不大一样。比如很多人都认为方不是真心爱孙的,可我却感觉二者是相爱的。但这些也无所谓,“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去做什么文学评论员,也不会去什么公众场合宣扬自己的思想,我只是出于自己的喜爱来阅读,读给自己,自己读自己。

书的最后有一篇杨绛先生写的文章,记录下了钱老先生与《围城》的点点滴滴。字里行间无一不流露出对钱老先生的爱,不禁让自己联想起先生之前曾经写的那本《我们仨》,对于两位老人之间的这种爱情,在我看来还是很引人羡慕的,毕竟自己目前还没有。两人之间的那种情投意合,那种互相理解与关爱,那种彼此之间才会有的默契,都让自己很向往,也让自己为这两位老先生而感到开心。

好像是在杨绛先生的那篇文章中看到的,说读书可以让人增长经历,但要有了足够的经历才能够读懂书,我觉得自己目前算是经历匮乏吧。或许多年以后再来重读《围城》,会有一种别样的体验。我又突然觉得,好书要多读,一遍是肯定不够的;而读书可能也不应该一味地为了读书而读书,还是要带着一种兴趣,带着一份耐心,这样才能有所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