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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2024/08/16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一个人朝圣》有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1

建良战友组织的月读小组在7月份的书单是《一个人的朝圣》,作者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这是她的我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几年后默默退休,没有要好的同事,没有相知的朋友,甚至与他的相依为命的妻子莫琳也是貌合神离长期分居,他每天所做的仅仅是读一读当日报纸和孤独的发呆,他的生活呈现的是这般无趣,平凡,寡淡。

书中写道: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无法挣脱,获得自由。由此可以感知,哈罗德的空寂的内心和摇摆的婚姻。

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同事奎妮写来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他在伤心之余写了一封信回复,并去街边邮筒寄走,但在他经过第一个,第二个邮筒时,并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寄走那封信,他思绪难平。或许是想起了自己已是暮年的人生,或许是想起了老同事奎妮为自己所作的牺牲,亦或许是有了一种悻悻然的冲动,不愿放弃不甘心如此,他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来到一个加油站时,加油站小女孩对哈罗德说到自己姨妈得了癌症,因为坚定的信仰延续了生命,突然让他萌生了用走路的方式为奎妮祈祷,他要横穿英格兰,亲手把信送到奎妮手中,希望奎妮能够活下来。

就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不会表达情感的他没有任何准备,仅是临时出门穿着的一双帆船鞋和一件防水夹克,也没有带手机,他甚至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仅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便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哈罗德行走了87天,627公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东北的贝克里。

在一路的行程中,从最开始吃住旅馆,到后来露宿天地之间与植物露水相伴,从开始兴奋的出发,到期间后悔纠结,最后的坚定执着,从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渴望得到认同到一个人与一条狗偷偷溜走获得宁静,从内心封闭痛苦,到一次次的回想和释然,从那个禁锢他与妻子感情的牢笼的家到最后妻子追随他一起送别奎妮,哈罗德以一个英雄的姿势,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不是对任何宗教的朝圣,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朝圣,是把自己和妻子在儿子去世后那种蚀骨的痛苦和埋怨,自责中解放出来的救赎。

哈罗德在幼年时被母亲抛弃,他害怕分离,社交障碍。年幼时心灵的伤害在他成年后显现出不会对爱的表达,他的儿子与他之间的疏离一点点积累,妻子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一日日增加,直到儿子自杀后,他与妻子仅存的情感山丘轰然崩塌,他们变成了空心人,他妻子莫琳则用常常给死去的儿子打电话的方式来消化这份痛。他们彼此封闭自己,生活过的像一层纸一样轻薄。这时奎妮的这封道别信激起了哈罗德的勇气,他之所以能够走完这全程,一定是这几十年来积累的疑问和不甘心,对生命的质问,对自己的交代,对未来的期许,所有的条件在一个契机里找寻到的出口,哈罗德终于找到的命运给出的答案。

最后不得不提的时,作者写作的高明。全文在细节处的描写尤为生动,情感的铺垫和烘托又恰到好处,比如最后哈罗德成功的完成了一个人的徒步之旅,在最后精疲力竭之时来到了奎妮修养的医院,原本到这里该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哈罗德完成了他的壮举,修道院这时会聚集很多媒体,四处掌声聚光灯此起彼伏,然而偏偏这时只是一个安静的出奇的修道院,只有一个修女接待了哈罗德,奎妮等到哈罗德来到后安详的离开了人世。哈罗德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奎妮身边,没有强烈的情感起伏,只是那么平常的淡淡的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有过一点读书笔记,摘抄如下:

“哈罗德真希望自己没有和这些顾客讨论他的计划,更希望他们刚才不要提起宗教话题”从来都活得像个隐者,他不希望被关注,害怕被关注。

“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只要走就可以,多么简单,往往有了一个目标持续去做就行,难的不是做,是持续。

“他更愿意把计划牢牢地装在脑子里,就像把奎妮的信牢牢装在裤带里一样”有时候倾吐内心的秘密需要勇气,而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守护这份初心,坚持!

“但过去那么多年他们都淡漠了语言的沟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更为安全。他们都自觉的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渐渐打开尘封的记忆,压抑的情,亲人见渐行渐远的冷漠,曾经的温情,回忆起来没有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一切都很平淡,温凉温凉......

”哈罗德擦擦眼睛,又惊讶又羞愧的发现自己又落泪了“哈罗德大半生都在找寻情感的归宿,却在有了儿子以后又迷失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在找自己,麻木的心逐渐鲜活起来。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几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一直回避的是孩提时不被看见的隐痛痛,是成为父亲后渐渐疏离和被疏离的痛,不愿触碰。

“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多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又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时间,莫琳一定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回想起种种过往那个,当阳光照耀过来,才感觉所有伪装都无处遁形,因为她深深懂得哈罗德的孤独,正如她自己,如果哈罗德在家,两个人的孤独似乎比一个人去忍受要好的多。

“他听到外面整个世界兀自运行的声音,车流,人流都在奔向自己的方向。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躺在床上,不想动,不想卖你对这一天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忽然有一种迷失,但也是一秒钟,哈罗德还想着自己的任务,尽管心生疲惫,但也想坚持,他真的是担心奎妮等不到他吗?或许他只是怕自己放弃,再陷入死寂一般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又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的好像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激动的几乎流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然后坐下。”一个人的徒步有多意外就有多艰辛,坚持下来不仅仅是自己的毅力,还有外界善意的加持。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他不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此时的哈罗德已经不是在世俗世界的他,他如此贴近人的本真,感情有如此丰沛,他活成了大家向往的样子,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活着。

“并不确定,但好像听到了轻轻的一声抽泣。她说;你上新闻了,哈罗德,你和奎妮,到处都是关于你们的报道”读到这段突然有种哽咽的感觉,哈罗德的坚持,莫琳的守望,他们冰封的感情在一点点融化,哈罗德的行走像一座灯塔,照亮了别人,拯救了自己“我怕”。他说,那双蓝色的眼睛寻找着她的。她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悲痛,无奈。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遗体。我知道,但是没事的,我也在,这次会没事的,哈罗德。分离,从来都是哈罗德最害怕的时刻,儿时母亲突然的离去,中年时儿子决绝的离去,今日历经千辛万苦还得面对奎妮的离去,这是他不能从容面对的,但幸好有莫琳在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泥土的芬芳,让他有了重生的感知,一切变得美好又又希望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2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以为的人生被一封信改变,我们的人生又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呢,我在翘首以待,你呢?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3

《一个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说点什么,无数次提笔放下,放下再提笔,在纠结与矛盾中挣扎了很久,终于决定还是要对自己说点什么。

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4

成长:必经痛苦与磨难!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

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

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5

建良战友组织的月读小组在7月份的书单是《一个人的朝圣》,作者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这是她的我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几年后默默退休,没有要好的同事,没有相知的朋友,甚至与他的相依为命的妻子莫琳也是貌合神离长期分居,他每天所做的仅仅是读一读当日报纸和孤独的发呆,他的生活呈现的是这般无趣,平凡,寡淡。

书中写道: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无法挣脱,获得自由。由此可以感知,哈罗德的空寂的内心和摇摆的婚姻。

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同事奎妮写来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他在伤心之余写了一封信回复,并去街边邮筒寄走,但在他经过第一个,第二个邮筒时,并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寄走那封信,他思绪难平。或许是想起了自己已是暮年的人生,或许是想起了老同事奎妮为自己所作的牺牲,亦或许是有了一种悻悻然的冲动,不愿放弃不甘心如此,他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来到一个加油站时,加油站小女孩对哈罗德说到自己姨妈得了癌症,因为坚定的信仰延续了生命,突然让他萌生了用走路的方式为奎妮祈祷,他要横穿英格兰,亲手把信送到奎妮手中,希望奎妮能够活下来。

就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不会表达情感的他没有任何准备,仅是临时出门穿着的一双帆船鞋和一件防水夹克,也没有带手机,他甚至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仅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便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哈罗德行走了87天,627公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东北的贝克里。

在一路的行程中,从最开始吃住旅馆,到后来露宿天地之间与植物露水相伴,从开始兴奋的出发,到期间后悔纠结,最后的坚定执着,从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渴望得到认同到一个人与一条狗偷偷溜走获得宁静,从内心封闭痛苦,到一次次的回想和释然,从那个禁锢他与妻子感情的牢笼的家到最后妻子追随他一起送别奎妮,哈罗德以一个英雄的姿势,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不是对任何宗教的朝圣,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朝圣,是把自己和妻子在儿子去世后那种蚀骨的痛苦和埋怨,自责中解放出来的救赎。

哈罗德在幼年时被母亲抛弃,他害怕分离,社交障碍。年幼时心灵的伤害在他成年后显现出不会对爱的表达,他的儿子与他之间的疏离一点点积累,妻子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一日日增加,直到儿子自杀后,他与妻子仅存的情感山丘轰然崩塌,他们变成了空心人,他妻子莫琳则用常常给死去的儿子打电话的方式来消化这份痛。他们彼此封闭自己,生活过的像一层纸一样轻薄。这时奎妮的这封道别信激起了哈罗德的勇气,他之所以能够走完这全程,一定是这几十年来积累的疑问和不甘心,对生命的质问,对自己的交代,对未来的期许,所有的条件在一个契机里找寻到的出口,哈罗德终于找到的命运给出的答案。

最后不得不提的时,作者写作的高明。全文在细节处的描写尤为生动,情感的铺垫和烘托又恰到好处,比如最后哈罗德成功的完成了一个人的徒步之旅,在最后精疲力竭之时来到了奎妮修养的医院,原本到这里该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哈罗德完成了他的壮举,修道院这时会聚集很多媒体,四处掌声聚光灯此起彼伏,然而偏偏这时只是一个安静的出奇的修道院,只有一个修女接待了哈罗德,奎妮等到哈罗德来到后安详的离开了人世。哈罗德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奎妮身边,没有强烈的情感起伏,只是那么平常的淡淡的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有过一点读书笔记,摘抄如下:

“哈罗德真希望自己没有和这些顾客讨论他的计划,更希望他们刚才不要提起宗教话题”从来都活得像个隐者,他不希望被关注,害怕被关注。

“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只要走就可以,多么简单,往往有了一个目标持续去做就行,难的不是做,是持续。

“他更愿意把计划牢牢地装在脑子里,就像把奎妮的信牢牢装在裤带里一样”有时候倾吐内心的秘密需要勇气,而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守护这份初心,坚持!

“但过去那么多年他们都淡漠了语言的沟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更为安全。他们都自觉的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渐渐打开尘封的记忆,压抑的情,亲人见渐行渐远的冷漠,曾经的温情,回忆起来没有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一切都很平淡,温凉温凉......

”哈罗德擦擦眼睛,又惊讶又羞愧的发现自己又落泪了“哈罗德大半生都在找寻情感的归宿,却在有了儿子以后又迷失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在找自己,麻木的心逐渐鲜活起来。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几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一直回避的是孩提时不被看见的隐痛痛,是成为父亲后渐渐疏离和被疏离的痛,不愿触碰。

“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多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又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时间,莫琳一定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回想起种种过往那个,当阳光照耀过来,才感觉所有伪装都无处遁形,因为她深深懂得哈罗德的孤独,正如她自己,如果哈罗德在家,两个人的孤独似乎比一个人去忍受要好的多。

“他听到外面整个世界兀自运行的声音,车流,人流都在奔向自己的方向。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躺在床上,不想动,不想卖你对这一天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忽然有一种迷失,但也是一秒钟,哈罗德还想着自己的任务,尽管心生疲惫,但也想坚持,他真的是担心奎妮等不到他吗?或许他只是怕自己放弃,再陷入死寂一般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又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的好像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激动的几乎流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然后坐下。”一个人的徒步有多意外就有多艰辛,坚持下来不仅仅是自己的毅力,还有外界善意的加持。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他不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此时的哈罗德已经不是在世俗世界的他,他如此贴近人的本真,感情有如此丰沛,他活成了大家向往的样子,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活着。

“并不确定,但好像听到了轻轻的一声抽泣。她说;你上新闻了,哈罗德,你和奎妮,到处都是关于你们的报道”读到这段突然有种哽咽的感觉,哈罗德的坚持,莫琳的守望,他们冰封的感情在一点点融化,哈罗德的行走像一座灯塔,照亮了别人,拯救了自己“我怕”。他说,那双蓝色的眼睛寻找着她的。她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悲痛,无奈。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遗体。我知道,但是没事的,我也在,这次会没事的,哈罗德。分离,从来都是哈罗德最害怕的时刻,儿时母亲突然的离去,中年时儿子决绝的离去,今日历经千辛万苦还得面对奎妮的离去,这是他不能从容面对的,但幸好有莫琳在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泥土的芬芳,让他有了重生的感知,一切变得美好又又希望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篇6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以为的人生被一封信改变,我们的人生又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呢,我在翘首以待,你呢?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