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2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习。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3
大家都说友谊士人的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最爱的那本书真正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天是星期五,放学之后我独自去了书店。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一摞摞书本厚度不一,精妙绝伦的封面让人目不暇接,只觉这一刻眼中似乎只有这本书。我走向国际大奖小说的专栏,随意拿起了一本封面烫金的书《橡树上的逃亡》,我轻念着扫了几眼简介,却觉得没有太大兴趣。我摇了摇头,轻轻将它放进书架。
我继续向前走着,猛地发现一本封面毫不起眼的小说,不知为什么,尽管它的包装并不出众却总想看看。我将它从书架中抽出,这书名为《偷莎士比亚的贼》,翻到背面:孤儿仔仔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的主人派用速记的方式偷取沙士比亚的新剧本,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为了生存无法抗拒主人的命令。一次意外,仔仔成为了沙士比亚剧组中的一员,并和其他成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重拾正义,联手打败了主人。
刚刚读完了简介,我心中就十分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深厚的友谊啊!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那种友情在心中回荡。仔仔的悲惨身世让他不得不接受许多同龄人没有承受的苦难。他没有童年更没有玩伴,可以说是尝便了人世间的种种苦楚。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过着暗淡无光的生活时,友谊给予了他温暖。仔仔和组员们共同为他们的梦想而奋斗者,努力演好每一部戏剧。他们一起生活,同生死共患难,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使他们之间有了坚不可摧的`友情。这样深厚的友谊怎能不令人羡慕呢?
我们也应该学会辨识真正的友谊。要知道友谊不是纵容。当仔仔的朋友们知道仔仔要盗取剧本时有过失望,有过嫌隙,最终还是归于信任。最重要的是,他们懂得用行动去感化仔仔,从而唤醒了他心中的正义和善良,如果不是朋友们的感化,谁又能保证仔仔一定能醒悟?可见,这才是真正的友谊,是在信用的基础上,为朋友点上指明道路的那盏灯。
这就是我爱的书,一本传递着友谊之光的书。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4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