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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2024/07/31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1

为期六天的新进检察人员业务培训结束了,在这六天的时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毕业生,在院里各位领导的授课下,逐渐探入了检察人员的世界。曾经对于电影《全民目击》中童检在庭审中气势磅礴的辩论向往不已,而现在,通过对于检察院职能以及各部门具体职能的初步了解,检察人员从一直以来在电影里接触的形象剔去了那些浮夸的艺术修饰,以其最"接地气"的面貌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一、工作初识

培训课是每个部门所用的大体专业知识和基本的业务技能。讲课的各位领导虽然没有做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听完他们的讲述后,我震惊地发现,这些专业知识即使一部分我已经在大学学过,但是运用起来却像一张白纸,不知从何下手。例如刘东处长提到的在复杂的具体案件中对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界定,虽然课本上对两个罪名的介绍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是运用起来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做仔细的判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应然和实然的差别,体会到了实践对于检察业务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毕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学习的起点。纪检、职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警务,每一个部门都是由非常庞大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业务技能支撑起来的,高度的专业性和熟练性使检察工作犹如一方精密的仪器,吸引着我去学习、摸索有关的知识和技能。

二、职业品格

严谨、公正、理性、自律,是我在培训课后对于检察业务的感受,也是在我院学习了接近一周后各位领导和同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第一节课是由纪检的邢处长讲授的检察人员纪律和有关检察人员近几年渎职犯罪的案例,一组组的犯罪数额和刑期触目惊心。在最后一天的下午,我们参观了鲁西监狱。通过三道检查口后,真实的铁窗生活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严肃威武的狱警、灰蓝色的囚服、床位卡上充满悔恨的照片……一切都冲击着我的心灵。三位职务罪犯的亲身报告更是让在场的领导和同事都唏嘘不已。优秀的成绩、顺利的成长、辉煌的过去、美满的家庭都让对于金钱和权利的欲望冲进了谷底,留下的只有颓败的枯泽。在这一刻,我深切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易腐蚀性。只有时时在心头挂一盏灯,才不会被突来的黑暗吞没。

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我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通过这六天的培训,我对我的专业从单纯的热爱和敬畏逐渐衍生出了一种使命感。作为未来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我深刻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意义。法律是社会的一杆秤、一支枪,是公民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检察工作,就是这道防线上最坚固的防火墙。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是国家、社会乃至每个公民寄予我们的深切厚望。

三、作为新人

工作已经开始,这是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也是一座新的里程碑。作为新人,首先要从精神意识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工作和做事上永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时时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其次,要从能力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短板效应"时时鞭策自己,学无止境。最后,除了尽快地掌握工作知识,熟悉实践技能外,还有一项更为远大的任务,那就是努力地成长。成长为高新区检察院的一棵笔直大树,独自承担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想,我已经走在了做一名合格检察人员的路上。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2

在几个小时的学习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当面对滚滚的浓烟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态,镇静自若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保持平静的'心态,才能冷静理智地去实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极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3

为期六天的新进检察人员业务培训结束了,在这六天的时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毕业生,在院里各位领导的授课下,逐渐探入了检察人员的世界。曾经对于电影《全民目击》中童检在庭审中气势磅礴的辩论向往不已,而现在,通过对于检察院职能以及各部门具体职能的初步了解,检察人员从一直以来在电影里接触的形象剔去了那些浮夸的艺术修饰,以其最"接地气"的面貌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一、工作初识

培训课是每个部门所用的大体专业知识和基本的业务技能。讲课的各位领导虽然没有做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听完他们的讲述后,我震惊地发现,这些专业知识即使一部分我已经在大学学过,但是运用起来却像一张白纸,不知从何下手。例如刘东处长提到的在复杂的具体案件中对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界定,虽然课本上对两个罪名的介绍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是运用起来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做仔细的判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应然和实然的差别,体会到了实践对于检察业务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毕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学习的起点。纪检、职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警务,每一个部门都是由非常庞大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业务技能支撑起来的,高度的专业性和熟练性使检察工作犹如一方精密的仪器,吸引着我去学习、摸索有关的知识和技能。

二、职业品格

严谨、公正、理性、自律,是我在培训课后对于检察业务的感受,也是在我院学习了接近一周后各位领导和同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第一节课是由纪检的邢处长讲授的检察人员纪律和有关检察人员近几年渎职犯罪的案例,一组组的犯罪数额和刑期触目惊心。在最后一天的下午,我们参观了鲁西监狱。通过三道检查口后,真实的铁窗生活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严肃威武的狱警、灰蓝色的囚服、床位卡上充满悔恨的照片……一切都冲击着我的心灵。三位职务罪犯的亲身报告更是让在场的领导和同事都唏嘘不已。优秀的成绩、顺利的成长、辉煌的过去、美满的家庭都让对于金钱和权利的欲望冲进了谷底,留下的只有颓败的枯泽。在这一刻,我深切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易腐蚀性。只有时时在心头挂一盏灯,才不会被突来的黑暗吞没。

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我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通过这六天的培训,我对我的专业从单纯的热爱和敬畏逐渐衍生出了一种使命感。作为未来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我深刻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意义。法律是社会的一杆秤、一支枪,是公民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检察工作,就是这道防线上最坚固的防火墙。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是国家、社会乃至每个公民寄予我们的深切厚望。

三、作为新人

工作已经开始,这是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也是一座新的里程碑。作为新人,首先要从精神意识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工作和做事上永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时时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其次,要从能力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短板效应"时时鞭策自己,学无止境。最后,除了尽快地掌握工作知识,熟悉实践技能外,还有一项更为远大的任务,那就是努力地成长。成长为高新区检察院的一棵笔直大树,独自承担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想,我已经走在了做一名合格检察人员的路上。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4

20xx年12月3日至10日,到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参加了市院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七天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先后听取了上海市委党校谷宇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李翔教授、王戬教授、肖庆平教授、游伟教授等人的讲课。教授们在课堂上幽默风趣,把高深的法学理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感觉到受益匪浅,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体会:

一、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

走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路上,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厚重的历史气息。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xxxx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xxxx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xxxx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xxxx年停止招生,xxxx年被撤销。xxxx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

20xx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华政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二、体会了教授的`博学睿智

在授课的教授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李翔、王戬、游伟三位教授,其中李翔教授讲了刑法修正案九解读,王戬教授讲了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游伟教授讲了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

李翔,上海市曙光学者,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其中,20xx-20xx年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公诉、金融检察、研究室工作),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翔教授围绕刑法修正案九逐条为我们进行了讲解,并穿插了一些具体的案例,使我们对刑法修正案九有了一个全面的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王戬,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检察原理与检察制度,著有《不同权力结构模式下的检察权研究》一书,主持和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为法学会"检察规律研究"、"宪x体制的检察权属性研究"等课题,并进行了相关成果转化。

王戬教授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等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辅导,针对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的有争议问题为我们进行详细梳理,并对这些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还就"以审判为中心"下如何处理好检侦、检审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游伟,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世纪》杂志社社长、"华东司法研究网"主持人。曾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研究部副主任、《法治通讯》主审编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游伟教授则围绕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为我们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当前全国司法改革的形势和现状做了详细的介绍,对媒体披露的一些冤假错案认真分析了原因,为我们今后办案避免犯错提出了解决建议。

三、丰富了头脑开阔了眼界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周,但这次培训老师是由华东政法大学多名知名教授组成,他们都是来自不同学术领域非常出色的资深专家,其中多数老师都是博士生、研究生导师。他们从聚焦十八届六中全会、刑法修正案九解读、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刑事侦查与犯罪证据、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以"审判为中心"下的检侦检审关系、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等方面入手,多角度、深层次、高水平作了精彩的讲授,多个专题的讲授令人难忘,引人深思,使我们在理论上得到了提高,视野上得到了拓宽,思维上得到了改进。

四、检验了作风,树立了形象

为尽量让我们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接触并吸收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知识,培训班安排了多门课程,有时甚至晚上都在加班上课。面对十二月的大上海,能否坚持认真听每一堂课、做好课堂笔记,是对学习作风、学习纪律的一次检验。实事求是地说,不论是以前去过上海的,还是初次到沪的,也不论是已经参加过类似培训的,还是没有参加过的,我们60余名学员都格外珍惜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每个人,都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这个和谐的集体;每一天,都将自己的所有精力投入到了这次求知的历程。正是学有所成的信念支撑、严守规矩的自律表现,让我们收获满满,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五、指导了实践,明确了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培训学习不是简单的拿笔去记、拿书包去装,而是要用心去感悟和提升,付诸实践去检验和深化。华东政法大学的培训是短暂的,但它却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开阔眼界和思路的大门,给我们提供了一整套新思维、新信息、新思想。理论的平台已经搭建,剩下的需要我们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把所学、所感、所获放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感悟、思考、分析,进行运用、转化和提升,用学到的知识,用更新的思路,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

短暂的学习培训结束了,但这仅仅是新征程的开始,我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促进自我提升,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为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以华东政法大学校训"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和华政精神"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与大家共勉。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5

近期,我参加了检察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班,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工作规范介绍、刑事检察业务、职务犯罪侦查业务、诉讼监督业务、检察工作信息化、检察调查研究能力培养、公务员法和检察法,公务员人文修养与行为规范、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党的精神。在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精心组织的培训中,我始终以高昂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当中去,比较好的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之后感觉很有收获。

一、明确了人民检察官角色,提高了对人民检察官的认识

通过培训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人民检察官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有主观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求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作为人民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能力,才能达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才不会被人民淘汰。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是人民检察官,检察官围绕着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和谐而工作,一切为了人民①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命,任何人都不能担任检察员以上的法律职务。②人民检察官受国家和人民委托行使权力,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利益即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要始终站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正确实施的立场上行使检察权,通过自己的工作把国家的法律监督权具体化为实际生活中严肃、严格的法律监督行为,使国家权力具体化和现实化,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从根本上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③人民检察官为了人民,这是由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决定的。作为人民检察官,心中一定要时刻装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检察官执法为人民”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④人民检察官受人民监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也要受到人民的监督,要在人民的有效监督下履行职责。每个检察官都要自觉增强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二、明确了检察工作总题,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为了让我们尽快地掌握为利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在这十天的时间里安排了大量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

在培训学习中,提高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在上述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在执法实践中才能取得工作实效,才能提高办案质量。

三、认清了工作的形势,看到了自身的差距。

通过培训学习,我认清了我省检察工作的形势,现在正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检察工作是与时俱进,党和人民群从是满意的。在培训学习中,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很强的政治高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这次培训学习只是打下了一个理论基础,今后工作中将遇到各种问题和各种复杂情况,这就要求我:1、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修养和一种生活方式,当作提高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向书本知识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2、要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的意识。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6

x月,初夏的xx郁郁葱葱,怀着无比激动又有点紧张的心情我参加了为期一周的xx政法大学业务素能提升研修班。我十分珍惜这次重返课堂的机会,在华政xx校区具有百年历史的校园里,专家教授们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多听、多思、多说,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和华教授的:干部心理调适——压力管理和挫折应对。

幽默、生动,是对教授课堂的.第一印象,教授用风趣的表达阐明概念和道理,比如用日常生活中身边发生的小事,以及教授本人在教学、科研中的例子来加深我们对概念的理解,时常也回说上几句有趣的段子,在轻松的氛围中加深印象。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每个人都面临着工作、生活、家庭、交友等各方面的压力。教授从压力管理和挫折应对两个方面,从未然和已然两个状态,为我们讲解了如何进行心理调适。面对压力,我们要做到全面认识,正确对待,对于压力要有正确的看法,不能谈压力色变;建立自信,增强意志,要从过去寻找亮点,从现在明确优势,做好未来的规划;简化选择,避免冲突,不打无准备之仗,多关注自己的优点;转移注意,与人为善;美化环境,心思隔离;管理时间,丰富生活,大事要做到提前安排,小事要做到提前行动;松弛身体,改善饮食。在挫折面前,要做到积极调整自己的思路,要用积极的心态,凡是往好处着想;要以检讨的态度,学会逆向思维,吸取教训;要学会变通思路,发散性思维,敢于尝试;为自己合理定位,确定目标,正确比较;转移焦点,合理宣泄。

时间的脚步匆匆而过,培训已经结束,学习永无止境。我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做好身份转换,坚强学习,自我提升,以更加昂扬的精神和更加务实的态度,为“三个东检”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7

20xx年5月18日至22日,我有幸参加了山东省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收获颇丰。此次培训的规模大,层次高,范围广,形式活,内容新。既有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也有司法从业人员的实务研讨;既有思想理念层面的最新精神,也有重大敏感案件的经验总结。通过培训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司法理念,开拓了思想境界,提高了未检业务水平,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一、更新理念,注重办案实效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方针,但在实践中如何去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容易让处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同志麻木于机械办案之中,在不知不觉中会走入“不逮捕、不起诉不足以威慑犯罪”的认识误区。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简单适用的较多,深入思考的较少。聆听了高检院未检处张寒玉处长、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等对我国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理解和适用的详细解读,加深了我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理解,提高了我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的认识,更新了未成年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即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对我国设立特殊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更深一层次的理解。一是应严格限制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可以交由父母、老师或者监护人进行有效监管。必须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应当随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发现必须羁押的情况解除后,应当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充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三是强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对于可以不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

二、与时俱进,树立协作意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有监护的职责,即国家亲权,该亲权高于未成年人父母亲权,国家是第一个监护人,国家有义务、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不受侵犯。通过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陆海平科长和四川成都市未检出毛科处长对其未检工作开展情况的经验分享,让我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不仅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专业力量的积极组织,更需要家庭、社会、社区、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应将立足职能、服务未成年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联合司法机关、政府、家庭、社会组织等进行共同监管、帮教。一是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监狱管理机关的日常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促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形成司法合力,不断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力度;二是要加强与共青团、机关工委、妇联、民政、社区、企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配合,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积极探索未 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化与帮教预防体系社会化衔接配合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三是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广泛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为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流程集维权、教育、矫正、预防为一体,办案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掌握国家政策外,还必须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惩防矫治。在这次培训过程中,菏泽市检察院未检处张继民处长多年来不断学习,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并与大家分享,让我感触很深,他把职业当做事业来对待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从事未检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具备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并熟练掌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技能和思想教育的方法,认真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感到自己对专业化知识的学习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保护和帮教的能力有待加强,这让我有了一种紧迫感。现阶段,我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有效开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教活动。

总之,通过五天的学习,让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了业务基础,同时执法理念、思想上的触动为我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开拓创新,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8

为期六天的新进检察人员业务培训结束了,在这六天的时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毕业生,在院里各位领导的授课下,逐渐探入了检察人员的世界。曾经对于电影《全民目击》中童检在庭审中气势磅礴的辩论向往不已,而现在,通过对于检察院职能以及各部门具体职能的初步了解,检察人员从一直以来在电影里接触的形象剔去了那些浮夸的艺术修饰,以其最'接地气'的面貌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工作初识

培训课是每个部门所用的大体专业知识和基本的业务技能。讲课的各位领导虽然没有做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听完他们的讲述后,我震惊地发现,这些专业知识即使一部分我已经在大学学过,但是运用起来却像一张白纸,不知从何下手。例如刘东处长提到的在复杂的具体案件中对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界定,虽然课本上对两个罪名的介绍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是运用起来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做仔细的判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应然和实然的差别,体会到了实践对于检察业务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毕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学习的起点。纪检、职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警务,每一个部门都是由非常庞大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业务技能支撑起来的,高度的专业性和熟练性使检察工作犹如一方精密的仪器,吸引着我去学习、摸索有关的知识和技能。

职业品格

严谨、公正、理性、自律,是我在培训课后对于检察业务的感受,也是在我院学习了接近一周后各位领导和同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第一节课是由纪检的邢处长讲授的检察人员纪律和有关检察人员近几年渎职犯罪的案例,一组组的犯罪数额和刑期触目惊心。在最后一天的下午,我们参观了鲁西监狱。通过三道检查口后,真实的铁窗生活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严肃威武的狱警、灰蓝色的囚服、床位卡上充满悔恨的照片……一切都冲击着我的心灵。三位职务罪犯的亲身报告更是让在场的领导和同事都唏嘘不已。优秀的成绩、顺利的成长、辉煌的过去、美满的家庭都让对于金钱和权利的欲望冲进了谷底,留下的只有颓败的枯泽。在这一刻,我深切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易腐蚀性。只有时时在心头挂一盏灯,才不会被突来的黑暗吞没。

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我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通过这六天的培训,我对我的专业从单纯的热爱和敬畏逐渐衍生出了一种使命感。作为未来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我深刻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意义。法律是社会的一杆秤、一支枪,是公民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检察工作,就是这道防线上最坚固的防火墙。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是国家、社会乃至每个公民寄予我们的深切厚望。

作为新人

工作已经开始,这是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也是一座新的里程碑。作为新人,首先要从精神意识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工作和做事上永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时时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其次,要从能力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短板效应'时时鞭策自己,学无止境。最后,除了尽快地掌握工作知识,熟悉实践技能外,还有一项更为远大的任务,那就是努力地成长。成长为高新区检察院的一棵笔直大树,独自承担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想,我已经走在了做一名合格检察人员的路上。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9

20xx年12月3日至10日,到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参加了市院和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七天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先后听取了上海市委党校谷宇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李翔教授、王戬教授、肖庆平教授、游伟教授等人的讲课。教授们在课堂上幽默风趣,把高深的法学理论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感觉到受益匪浅,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体会:

一、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浓厚的学习氛围

走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路上,感受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厚重的历史气息。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xxxx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xxxx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xxxx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xxxx年停止招生,xxxx年被撤销。xxxx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xx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多年来,华政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二、体会了教授的博学睿智

在授课的教授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李翔、王戬、游伟三位教授,其中李翔教授讲了刑法修正案九解读,王戬教授讲了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游伟教授讲了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

李翔,上海市曙光学者,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其中,20xx-20xx年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公诉、金融检察、研究室工作),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翔教授围绕刑法修正案九逐条为我们进行了讲解,并穿插了一些具体的案例,使我们对刑法修正案九有了一个全面的深刻的认识,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王戬,女,法学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检察原理与检察制度,著有《不同权力结构模式下的检察权研究》一书,主持和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为法学会"检察规律研究"、"宪x体制的检察权属性研究"等课题,并进行了相关成果转化。

王戬教授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等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辅导,针对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的有争议问题为我们进行详细梳理,并对这些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还就"以审判为中心"下如何处理好检侦、检审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游伟,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世纪》杂志社社长、"华东司法研究网"主持人。曾任《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研究部副主任、《法治通讯》主审编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游伟教授则围绕司法改革和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为我们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当前全国司法改革的形势和现状做了详细的介绍,对媒体披露的一些冤假错案认真分析了原因,为我们今后办案避免犯错提出了解决建议。

三、丰富了头脑开阔了眼界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周,但这次培训老师是由华东政法大学多名知名教授组成,他们都是来自不同学术领域非常出色的资深专家,其中多数老师都是博士生、研究生导师。他们从聚焦十八届六中全会、刑法修正案九解读、刑事诉讼法修订专题、刑事侦查与犯罪证据、检察环节的证据审查问题、以"审判为中心"下的检侦检审关系、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等方面入手,多角度、深层次、高水平作了精彩的讲授,多个专题的讲授令人难忘,引人深思,使我们在理论上得到了提高,视野上得到了拓宽,思维上得到了改进。

四、检验了作风,树立了形象

为尽量让我们在短短的一周时间里接触并吸收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论知识,培训班安排了多门课程,有时甚至晚上都在加班上课。面对十二月的大上海,能否坚持认真听每一堂课、做好课堂笔记,是对学习作风、学习纪律的一次检验。实事求是地说,不论是以前去过上海的,还是初次到沪的,也不论是已经参加过类似培训的,还是没有参加过的,我们60余名学员都格外珍惜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每个人,都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这个和谐的集体;每一天,都将自己的所有精力投入到了这次求知的历程。正是学有所成的信念支撑、严守规矩的自律表现,让我们收获满满,对外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五、指导了实践,明确了方向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培训学习不是简单的拿笔去记、拿书包去装,而是要用心去感悟和提升,付诸实践去检验和深化。华东政法大学的培训是短暂的,但它却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开阔眼界和思路的大门,给我们提供了一整套新思维、新信息、新思想。理论的平台已经搭建,剩下的需要我们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把所学、所感、所获放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感悟、思考、分析,进行运用、转化和提升,用学到的知识,用更新的思路,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

短暂的学习培训结束了,但这仅仅是新征程的开始,我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促进自我提升,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为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以华东政法大学校训"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和华政精神"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与大家共勉。

检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篇10

20xx年5月18日至22日,我有幸参加了山东省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收获颇丰。此次培训的规模大,层次高,范围广,形式活,内容新。既有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也有司法从业人员的实务研讨;既有思想理念层面的最新精神,也有重大敏感案件的经验总结。通过培训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司法理念,开拓了思想境界,提高了未检业务水平,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一、更新理念,注重办案实效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方针,但在实践中如何去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容易让处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同志麻木于机械办案之中,在不知不觉中会走入“不逮捕、不起诉不足以威慑犯罪”的认识误区。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简单适用的较多,深入思考的较少。聆听了高检院未检处张寒玉处长、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等对我国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理解和适用的详细解读,加深了我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理解,提高了我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的认识,更新了未成年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即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对我国设立特殊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更深一层次的理解。一是应严格限制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可以交由父母、老师或者监护人进行有效监管。必须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应当随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发现必须羁押的情况解除后,应当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充分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三是强化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对于可以不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

二、与时俱进,树立协作意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有监护的职责,即国家亲权,该亲权高于未成年人父母亲权,国家是第一个监护人,国家有义务、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不受侵犯。通过上海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陆海平科长和四川成都市未检出毛科处长对其未检工作开展情况的经验分享,让我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不仅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专业力量的积极组织,更需要家庭、社会、社区、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应将立足职能、服务未成年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联合司法机关、政府、家庭、社会组织等进行共同监管、帮教。一是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监狱管理机关的日常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促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形成司法合力,不断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力度;二是要加强与共青团、机关工委、妇联、民政、社区、企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配合,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积极探索未 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化与帮教预防体系社会化衔接配合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三是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广泛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为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流程集维权、教育、矫正、预防为一体,办案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掌握国家政策外,还必须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惩防矫治。在这次培训过程中,菏泽市检察院未检处张继民处长多年来不断学习,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并与大家分享,让我感触很深,他把职业当做事业来对待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从事未检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具备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并熟练掌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技能和思想教育的方法,认真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感到自己对专业化知识的学习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保护和帮教的能力有待加强,这让我有了一种紧迫感。现阶段,我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有效开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教活动。

总之,通过五天的学习,让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了业务基础,同时执法理念、思想上的触动为我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开拓创新,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