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在路上》读后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在路上》读后感 篇1
50多年前,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写了一本小说《在路上》,书中写了一伙叛逆的年轻人,坐上一辆车,沿着美国进行了一场自由乃至放荡的旅行。这本书还有一种历史性的意义,它被认为是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在旅行中,迪克对萨尔说:“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怎么走呢?……”我看到这么多的问号,心里不禁生出一个疑问,就是我正走在一条什么样的路上?并且我们呢?
然后我开始审视自己每天的生活,似乎全在忙碌中又似乎全在空虚中,而到底怎么样又很难说清楚,每天也按部就班的上课,和大家一起写作业,但是一天过完了又觉得没有一种可以值得自己骄傲的东西,没有内在的充实感,好像自己变成了盲从的躯壳,只知道不停地走,却不知道路在哪里。
有一天,我翻开一本书,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我才忽然像发现了什么,就是每人必要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自己的精神家园,这才会使自己不至于迷失于浮躁的喧嚣里,不至于空虚。
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有今生今世还不够,他应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我想了想,这诗意的世界怎么去修筑和建造呢?显然,想象是靠不住的,那就如一片云,就如空中楼阁,就如诗人的理想。我们真正需要的应该是知识,是美的情感,是一团凝结的思想。而这些,当然是要靠读书,要靠思考,要靠走很多路,想很多事情,然后我们才可能拥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想想现在的我们,缺少了知识,冷漠了情感,懒得想一些东西,走一些路,我们的大脑里只藏有更多的空白,更多的幼稚,更多的只言片语啊!当与那些丰富而幽默的人交谈时,我们只知道呵呵的傻笑,这样的时候,我们又何止矮了半截呢,这样的时候,我们想没想到就地挖个坑把自己的头埋进去呢?
不过,当我们知道这些时,我们不要灰心,灰心只能是我们的阻力。正如鲁迅在《我观北大》中说:“凡活的而且在生长者,总有着希望的前途。”是的,我们都还有醉人的希望,因为我们年轻,胳膊有劲,腿也很结实,梦想也都纷繁。我们可以读书,也可以闯荡出一番事业来,路是绝不止一条,而是四通八达的,谁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在这些路的背后,我们都要记得还有一条我们必须走的路,那就是精神的`路。
罗素有言:“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是的,对于我们的每一个抉择,首先要扣问我们的内心的追求。而对于明天的路能走多远,就要看看我们今天的脚印吧,精神的路不只会给我们希望和指引,它还给我们力量和勇气,引领我们走向未来!
《在路上》读后感 篇2
凯鲁亚克在其著作中《在路上》,这样写到,在路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关于人生的旅途,关于行走在路上,我想有一个江湖野生作家,大冰,他前半生的人生履历可以完美的诠释这些词语。大冰,原名焉冰,本是山东卫视电台主持人。后来,他不满足于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遵循平行世界多元生活的理念,开启了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身份多重,作家,电视主持,民谣歌手,老背包客,酒吧掌柜,油画画师,手鼓艺人,皮匠银匠。多元的生活给了他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
他行踪不定,今天在山东明天可能在西藏,头脑发热时还跑去南极耍耍写写文章和当地人唠唠嗑。心情愉悦时就带上几个朋友带上他的亲生读者的跑去北极看极光,写文章。他朋友变的,在没,拉萨,在江南,在国外的。波尔多,新西兰。每一个都是生死之交,每一个都曾给过她感动,留下过故事。他的前半生一直辗转在旅途,把偶遇的故事留下的感受,集结成文出版了一本又一本动人心弦的书。他是当代的一个传奇,他把自己活成了自己最想要的样子。而当下的文学圈没人比他的身份更跨界,没人比他的人生更多元,没人比他的故事更丰富。可是一定要一辈子在路上奔波劳碌,才算是不辜负生命吗?对此,他的观点是人生是一场不断校正方向的旅行。有人找到的方向是事业,有人找到的是信仰,有人找到的是爱。我们可以旅行,但不能没有方向。所以不要盲目的追求别人过的生活,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你只需活出自己的模样,你只需走在自己的路上。
在路上,是一种不停行走的姿态。从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一直行走在路上。小的时候我们练习如何走路?长大之后,我们我们更要谨慎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我们按着经定的人生轨迹,一步一步缓慢,向前,也曾陷入一个人的绝望,也曾喜欢一群人的狂欢。很多朋友遇见过很多风景。也在慢慢成长,慢慢体悟。行走在路上也是一段发现自我的修行。我们可以在闲暇的时间,和朋友出去走走看看,调解一下心情,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遇见不一样的风景。也可以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一天的时光短暂而美好。我们用年轻的心,走在阳光的路上,路上鲜花盛开,鸟儿歌唱,脚步轻盈的去往下一个地方。其实我们没有必要腾出时间腾出精力去旅行。偶尔的闲暇时光,到处走走看看体验百态人生,赏尽千般风景,即为行走在路上。而在短暂的行走之后,回归原有的生活,不打乱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让自己陷入一成不变的绝望,也是一种别样的生活智慧。在路上,也不要忘记回首走过的时光。人们都爱回想,都喜欢自己从前的模样。高中时怀念初中,大学时怀念高中,毕业了,大学却又成为了不可触及的曾经。丰子恺说,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未来不可期,自然无需畏惧。但是倘若丢弃过往,又如何坚定不移的继续走下去?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遇见,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一件,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我们念念不忘过去,也是为了更好地活在当下。而曾经在路途中遇见的风景,邂逅的故事也必将成为不可磨灭的回忆。每一天我们都在喧哗的人群里邂逅无数陌生的面孔。偶尔要回头看看,否则永远都在追寻,而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遗忘了什么。
我们一刻不停地走在路上,寻找自己,突破自己,跟自己对话。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路上奔波,无论过往是痛苦,悲伤,抑或失意,怅惘,回首来时的路,只留下浅浅的回忆,以及夹杂在时光中碎片。行走的过程中也在蜕变,回首的时光里留下怀念。大学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方向,我希望我可以在这条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以我喜欢的方式,不辜负韶华,不倾覆亲父。在辗转旅途的过程中,在不停行走的道路上,也请你偶尔驻足回首过往。借用大冰的一句话,愿你我可以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在路上》读后感 篇3
也许不到半年前,我听到了凯鲁亚克的名字,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的《在路上》,无意中借了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然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发现我跟随凯鲁亚克走遍了美国,甚至感觉我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如果一部好作品让人们在看完之后思考他们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着《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觉得你永远都不愿意离开这本书。读完上一段后,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读下一段,而且你已经等不及了。你永远不会知道萨尔和迪恩在下一章会去哪里,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们在下一站会发生什么。你只是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在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一样。虽然你不知道一些单词,但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猜测去读,这样你就会有一个大致的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作品中,有时我们只能理解大致的情况,但你不能包含你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它。这种速度和激情会填满你的整个大脑,让你有一种立即上路的冲动。
现在,《在路上》已经出版50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还活着,他就快90岁了。然而,他的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尽管有人说那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人物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对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就像一本唤醒他们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我们渴望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容易,他们是如此的轻蔑。然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未达到他们的高度,也许我们只能成为一个“背包客。由“旅行”路上那条线的名字。
毫无疑问,《在路上》的真正英雄不是萨尔&米德多;天堂,但迪安&米德多特,谁是有些神经质的人的眼睛;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每个人都不相信的人,但每个人都羡慕他,但不是每个人都羡慕他,而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从不担心,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总是生活在一个伴随着他内心冲动的环境中。这个角色有点像《春风与雨》中基廷的老师。他总是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把握今天,享受时光。然而,他不断追求旅途中的感觉实际上是因为现实生活空空虚。他想追求自己的信仰,去他想去的地方生活。这些人没有烦恼和担忧。即使他们有烦恼,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没有迪恩,也许萨尔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生活是苍白的,而是你的生活道路是在既定的轨道上,你没有权利选择。就像迪恩半夜在街上的质问和困惑:“人类,你们的道路是什么样的?除了一个圣子的道路,一个疯子的道路,空虚的道路,无所事事的谈话的道路,任何你喜欢的道路,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哪条路,都是自己的,自己的决定。院长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生活的牢狱之中。这些人,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社会,可能不会被很多人所认识,但他们还是会受到人们的钦佩。
《在路上》读后感 篇4
人生的路很长,骚年你想去何方?
我承认我不是个认真的人,包括读书,永远在各类书之间打游击战,放浪不羁。所以我不知道何为经典,更不知道何为《在路上》,也就不知道为何此书被称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
收到书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沉甸甸的大厚本,封面及插页的彩绘,火一样的激情,让人热血澎湃,66号公路,这趟旅途的起点。
这本书的写法比较特殊,是作者凯鲁亚克自创的“自发式写作”,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这趟旅途就结束了。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PKD抽着大麻写书,写出一堆只有麻友才看得懂的东西;凯鲁亚克吃着致幻剂写书,写出了30m的长卷筒。
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是懵逼且激昂的,懵逼是不知道这一路旅行意义何在,激昂是这旅行确实够放浪不羁。试想着:以110迈的速度只管一路前冲,没钱了就停下来打点工,中间到各种亲戚熟人家问候他们八辈祖宗,看到个顺眼的妹纸约一发,从美国的东部顺着66号公路一直跑到西部,再换条路跑回来,再往东西南北跑一趟,不愧为“垮掉的一代”的旅行。
好吧,我可以理解迪恩的车技,毕竟那时候没监控随便开,但我实在理解不了他全程PPP的心态,也许这是我们礼仪之邦与歪果仁自由开放的文化差异吧。不过那崩坏仪表盘真带劲,可能我没机会崩坏汽车的仪表盘,改天崩坏个汽车吊的仪表盘试试吧。
书的后边讲了“垮掉的一代”的由来:凯鲁亚克、金斯堡、卡尔、巴勒斯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组成了这个群体的核心,每晚踩着拖鞋在小酒馆扯淡,后来卡萨迪加入,几人坐着这货偷来的汽车从66号公路出发,开始了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不同于我们认知中的X二代,这些“垮掉的一代”不但不垮,反而激励着年轻人以反叛精神、放荡不羁的态度去生活,在欢腾中获得幸福。
当然,关于这段历史我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这趟旅途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开着偷来的`汽车和边开车边P在我们天朝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在书中竟然写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都没有JC叔叔把他们扇一大嘴巴子回去种地。诸如此类,除却时代的差异,也与文化差异有关吧。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娘,则国娘。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乖宝宝只能追随前人的脚步,甚至长跪不起,像歪果仁那种不安分的,爱蹦跶的,才会踩上巨人的肩膀。
尤其让我大写的服的,是那叫做“麻杆哈扎德”的哥们,因为小时候见了次流浪汉,长大以后真的自己去当流浪汉了。这就像我们小时候跟着卖破烂的后边吆喝,结果我们长大了只是偶尔卖破烂,而这位仁兄,则真的去卖破烂了。虽然很奇葩,但这也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举棋不定的时候,大不了随便选择一条。
读完这本书我也情不自禁想出去玩了,为何我生在这个开汽车的时代而不是骑马的时代呢?我很想去体会一下“打马过旧关河,一夜风涛作悲歌”的寂寥,也很想去体会“曾陪时龙蹑天衢,羁金络月照皇都”的意气风发,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最大的梦想其实是骑羊驼。
不过呢,谁让我生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呢,改日学了车,等有闲了,自驾去一趟大西北,把我在峡谷云养的那只小鹿接回来吧。
未来的路很长,可劲去作吧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