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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2024/06/19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篇1

学校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只有与守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小学生认知水平相对低下,非常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因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走上犯罪的'道路。小学生权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很差,不懂得用正确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在法制教育学过程中,学校要积极引导小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学校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观看《小小律师》,灌输基本法律规范,让小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帮助小学生初步形成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教学时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辩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预防和减少小学生违法、犯罪,教育小学生如合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小学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篇2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否完善也越来越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中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所以我们身边到处都不难发现法律的味道。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他应该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

然而,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正在大幅度上升,这表明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是极其重要的。青少年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良社会习惯的影响。比如社会上不讲社会公德,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勒索。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虽然这些年轻的学生知道他们所做的是对的,但他们不能真正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违纪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学生认为违反纪律和违法是两回事。被老师批评违反校规校纪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众所周知,当习惯变得自然时,违反纪律就会逐渐变成违法,将来可能会变成合法的事情。一些学生认为今天是一个追求个性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章制度束缚,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只能做一些违反纪律的事情来体现自己的聪明。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如何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一个从小没有意识和习惯的人,长大后很难说是守法公民。

这是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法律、家规、校纪是守法的基础。在青春期,我们处于健康和知识的长期时期。我们年轻的学生应该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则。要从小事和自己做起,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努力做文明新时代的青少年。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篇3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

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不经过努力就变得优秀,要经过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才能变得更加优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希望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附: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刚发的《宪法》读本,我认真学习了,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

一、对宪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对宪法内容的解:

1、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

2、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

3、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各项规定,集中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宪法确立了特别行政区制度。现行宪法对特别行政区制度作出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上述规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提供了宪法依据,为香港、澳门和平回归祖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也为"和平统一祖国"提供了必要的宪法原则。

5、是现行宪法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我国境内各民族的和谐团结和发展。现行宪法全面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力地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

6、宪法确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7、宪法突出了宪法的根本法的权威性。现行宪法特别重视宪法自身的根本法权威,强调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严格地遵守。

8、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以上就是我学习宪法的一点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教师,我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在日常教学中,贯穿宪法教育,使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篇4

在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心得体会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