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狼》读后感(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狼》读后感 篇1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狼》读后感 篇2
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其中一篇文章《狼》颇有感触。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亦毙之”。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窗外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虽然蒲松龄故事中的狼和屠人已背对我们走过了三百多年的光阴,但在今天,狼和屠人的故事还在继续。
《狼》读后感 篇3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在这个寒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狼》读后感 篇4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而比较受人喜欢的宠物就是狗了。到了傍晚更是那些貌似大老板、阔太太、大小姐的主人,带着她们的“宝贝”“儿子”“女儿”“孙子”出来走秀的时刻,那个亲热劲儿,让人看了好生羡慕!被牵着的狗,虽然脖子上有根粗壮的绳索,但也许穿了主人精心挑选的`马甲而显得十分的享受,同样,主人有了狗儿不时的跑前跑后、摆头摇尾,气质似乎一下提升了很多,腰也挺拔了不少。
看着这些衣着光鲜、小鸟依人的狗儿子、狗孙子们,我突然想到了他们的祖先——狼!是啊!狗的祖先是狼!是被驯化了的、变了种的狼。当然,驯化后的不能再称之为“狼”,只能唤之为“狗”了。
我对狼有着一种敬畏的心理。小时候,老人讲述的故事和所看的文章中,狼被多数人刻上了狡诈、残酷、冷血的符号,典型的文章便是蒲松龄老先生的《狼》三则了。我们真的了解狼吗?
其实我们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见过野外生存的狼,但他们的确和我们人类一样世世代代繁衍在这个地球上,只不过他们为了躲避人类的捕杀而隐藏在穷山野沟或茫茫草原中了,虽生存环境恶劣,但他们生生不息,而兽中之王的狮子、老虎却沦落到需要人工繁殖才能延续种族的地步了。究其缘由,妄大的兽中之王总是独来独往,而狼却咬着冷冷的牙,在凄风中顽强地寻找着食物,支撑他们的是身边的家族,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做对集体有利,如何默默的配合才能狩猎成功,而这些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深层意识,让人望尘莫及了。狗却不用去考虑这些,因为他有高跷摇晃的尾巴,他能寄人篱下,他有嗟来之食,实在没了食物,屎也是不错的选择。而狼却始终拖着尾巴,行走在冷冷的黑夜,为了生存而不断地行走着。我时常在想,狼的奔走何时而止?何时才能卸落他的疲惫?是不是将永远奔走,永不停息,直至变成寒夜中的一部分?他的胃,除了肉,什么都容纳不了,即使饿极至死也不会啃食一叶青草。这也许就是我最最为之敬仰的原因吧,因为走进了他,你会发现他其实就是你一直苦苦寻找着的、为之神往的、执着的行者!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有只狼的幼崽自小被人和狗放在一起驯养,从小狼也滑稽地学着狗叫,突然有一天,本性迸发,他仰天长嗥,吓得一起长大的狗瑟瑟发抖。还曾听说,当猎人追赶一只落单的狼,被逼到走投无路时,即使前面是悬崖他也会纵身跃下,如果前面没有悬崖,他也会保持一个高贵的姿势,泰然面对猎人的尖刀。而狗就识时务得多了,当主人皮鞭高举,尚未落下时,他就立马呜咽倒地,摇尾乞怜,甚至一个“萌萌哒”就能换回主人的爱抚。外形相似的狼和狗缘何这么格格不入呢?究其根源还是“狼性”了,狗在进化的过程中学会了很多“生存之道”,但也渐渐丢失了“狼性”,成了众人口中的“狗奴才”了。
可喜的是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有同感了。我要感谢一部动画片和一首歌,为狼树碑立传。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狼》不仅是孩子喜欢的,我也很喜欢,难怪现在的女生都说“嫁人就嫁灰太狼”,说灰太狼聪明能干、吃苦耐劳、爱老婆胜过爱自己、感情还十分专一。原来狼的这些优点的根源是他对感情的专一,你万万没想到的是狼——“一夫一妻”制。再看看狗,无论在街头巷尾,还是墙角旮旯,还经常“跨种族”作战。“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方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寒风中再次响起齐秦那凄凉激昂的歌声。
当然,在狼和狗的世界里,没有对,没有错,他们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生存。只不过他们生存的方式和手段有差异,就看你自己愿意以何种心态去生存罢了。
我愿做茫茫北疆寒风中行走的一匹狼,而并非安于主人暖怀中的狗。一路前行!孤独凄凉的旅途中我向往蓝天,傲视大地。一路前行!我会在无路的荒野看到别人不曾看过的风景。一路前行!孤傲中到达那风雪群山时,谁又能看见我狰狞的微笑?
《狼》读后感 篇5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