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1
第一:我明确了《教育督导条例》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督导包括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督导,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等五条原则。
第二:我知道了我们国家实行督学制度,以及作为督学应该具备的各项条件。我最感兴趣的是“督导的实施”,因为这是与我们学校和教师的工作密切相关的。该条例中规定了教育督导机构对哪些事项实施教育督导,以及督导的方式,让我明白了我们学校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不管是老师的日常教学,还是后勤财务工作,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才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家庭服务,为社会服务。
第三:该条例中还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督学或者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任何人员或相关机构违反了该条例中的规定,都将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要遵守本条例中的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虚心接受督导部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检查督导,不断地改进我校的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教师职责,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工作原则、机构设置、督导内容、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这些都在一次的触及了我内心深处。我将更努力做好教师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予的各项任务,为我校今后的各项评估,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我校(镇安县庙沟乡中心小学)于20xx年11月13日组织学习了《教育督导条例》,我体会很深:
1、《教育督导条例》是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督导领域的第一步法规,《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指明了方向,对于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和行政责任,提高了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意识。
3、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教育督导队伍。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经费,改善教育督导工作环境。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4、让《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首先深入到教育一线管理者的头脑,教育界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作好了组织准备,通过学习和研讨,提高了教师的素质,加强了教育督导队伍的自身建设,为科学规范督政与督学提供了保证。
通过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使我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对象范围、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原则、工作程序、行政责任等,为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保障。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这次学习,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理念、新方法,破解了我心中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更让我深深认识到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督导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大,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肯动脑筋,不肯付出艰苦的努力,没有高度的事业心是万万不能。
首先,教育督导工作肩负着神圣使命,关乎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国计民生和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对我们教育督导人来说再清楚不过。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由我们教育督导部门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上当好参谋,对下做好监督指导。这样,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不能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纠正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就不仅仅是工作不做为的问题,而是在对国家和人民犯罪。
其次,自己刚刚从事教学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极有挑战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仅仅有工作热情和决心是远远不够的。这项工作要求督导者必须是教育教学工作的行家里手,熟知教育的法律法规,熟知督导工作流程,还应及时掌握当前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新动态,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督导工作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习过程。
不仅如此,要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善于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由于教育督导工作牵涉到政府及教育系统内各个部门的工作,处理不好各种关系,督导工作将很难顺利开展,即便是对下面学校的督导工作,也并非轻而易举。仅以对学校的评价为例,既要把问题说到位,不回避矛盾,还要让受检单位心悦诚服,不讲究点说话的艺术性,只是板起面孔教训人,效果显然是不能尽人意的。所谓“督从严,导从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分寸的把握、拿捏何其难也!
再次,进一步增强了对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信心。自己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有很多迷茫、困惑。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对于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让我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受益非浅。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3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督导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督导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最美教师张丽莉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基层督促检查的时候,我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指导学校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向着基本均衡迈进。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
记得吉林省政府督导团到东昌区对县进行评估和初步均衡发展检查时,每位专家型督学都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确实能够推动本地区教育的发展。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督导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才能尽快熟悉督学业务。于是,自己就抓紧时间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督导知识,明确职责。在迎接市督导检查的过程中,认真向他们学习崭新的督导理念、具体的检查方法,并通过参与督导论坛,向版主学习,向同仁学习,借鉴省内外优秀的督导经验,丰富完善自己。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参与制定了《东昌区xx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参加市里举办的《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培训,细致分解了指标体系,初步掌握了一定的评价方法,为下一步做好本区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打下了基础。坚持原则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这是督导条例对我们的品质要求。
的确,作为教育行业的一位评价人员会面临许多的.问题,诸如人情、面子等等,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靠的是个人修养。所以平时注重学习,规范自己的言行,关注形象。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体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所包含的道理。历史已经证明,腐败如蛀虫,会葬送一个民族,葬送一个国家。
所以,在基层检查时,我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用送、不用陪,不吃请,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学校,以评价促进学校的发展,以评价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学,然后知不足”。通过学习,我感觉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与督导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真诚与人相处,用热情服务基层,用智慧指导实践,出色完成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4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督导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督导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最美教师张丽莉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基层督促检查的时候,我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指导学校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向着基本均衡迈进。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记得吉林省政府督导团到东昌区对县进行评估和初步均衡发展检查时,每位专家型督学都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确实能够推动本地区教育的发展。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督导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才能尽快熟悉督学业务。
于是,自己就抓紧时间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督导知识,明确职责。在迎接市督导检查的过程中,认真向他们学习崭新的督导理念、具体的检查方法,并通过参与督导论坛,向版主学习,向同仁学习,借鉴省内外优秀的督导经验,丰富完善自己。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参与制定了《东昌区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参加市里举办的《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培训,细致分解了指标体系,初步掌握了一定的评价方法,为下一步做好本区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打下了基础。坚持原则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这是督导条例对我们的品质要求。
的确,作为教育行业的一位评价人员会面临许多的问题,诸如人情、面子等等,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靠的是个人修养。所以平时注重学习,规范自己的言行,关注形象。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体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所包含的道理。历史已经证明,腐败如蛀虫,会葬送一个民族,葬送一个国家。所以,在基层检查时,我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用送、不用陪,不吃请,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学校,以评价促进学校的发展,以评价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学,然后知不足”。通过学习,我感觉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与督导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真诚与人相处,用热情服务基层,用智慧指导实践,出色完成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5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通知》精神,富裕县教育局及时组织全县中小学认真学习了《教育督导条例》,我很有幸参加了这次会议。
首先感谢显峰书记对我们基层工作人员的理解,就我们学校而言,近两年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教师极度缺乏。两位教导主下派一线担任低年级班主任,作为副校长身兼数职,支撑学校的教学工作,这样就必然出现各种工作会议频频现身,形成“狼多肉少”的现状,用这样的比喻不知是否恰当,但确实是我校及其他兄弟学校的共性的问题。坦白的说对督导评估工作这几年我的认识还不够,除客观原因外也不能否认主观因素的存在。
这次培训中显峰书记的讲话,使我对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使我明确了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的意义,全面系统的了解了督导评估的步骤,显峰书记细致的讲解点亮了我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前进的航灯。
在这次培训会中,周主任对《教育督导条例》的解读,使我明确了《教育督导条例》颁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督导包括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督导,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实施教育督导应当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等五条原则。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我们国家实行督学制度,以及作为督学应该具备的各项条件。我最感兴趣的是“督导的实施”,因为这是与我们学校和教师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条例》中规定了教育督导机构对哪些事项实施教育督导,以及督导的方式,让我明白了我们学校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不管是老师的日常教学,还是后勤财务工作,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才能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学生发展服务,为家庭服务,为社会服务。
《条例》中还规定了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督学或者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任何人员或相关机构违反了《条例》中的规定,都将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要遵守《条例》中的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虚心接受督导部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检查督导,不断地改进我校的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这次学习,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理念、新方法,破解了我心中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更让我深深认识到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督导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大,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到很高,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肯动脑筋不肯付出艰苦的努力,没有高度的事业心是万万不能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逸夫小学的全体员工将努力践行条例,对照条例,指导工作。努力将逸夫小学的督导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6
我校(镇安县庙沟乡中心小学)于20xx年11月13日组织学习了《教育督导条例》,我体会很深:
1、《教育督导条例》是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督导领域的第一步法规,《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指明了方向,对于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和行政责任,提高了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意识。
3、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教育督导队伍。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经费,改善教育督导工作环境。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4、让《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首先深入到教育一线管理者的头脑,教育界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作好了组织准备,通过学习和研讨,提高了教师的素质,加强了教育督导队伍的自身建设,为科学规范督政与督学提供了保证。
通过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使我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对象范围、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原则、工作程序、行政责任等,为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保障。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这次学习,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理念、新方法,破解了我心中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更让我深深认识到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督导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大,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肯动脑筋,不肯付出艰苦的努力,没有高度的事业心是万万不能。
首先,教育督导工作肩负着神圣使命,关乎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国计民生和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对我们教育督导人来说再清楚不过。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由我们教育督导部门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上当好参谋,对下做好监督指导。这样,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不能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纠正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就不仅仅是工作不做为的问题,而是在对国家和人民犯罪。
其次,自己刚刚从事教学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极有挑战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仅仅有工作热情和决心是远远不够的。这项工作要求督导者必须是教育教学工作的行家里手,熟知教育的法律法规,熟知督导工作流程,还应及时掌握当前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新动态,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督导工作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习过程。不仅如此,要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善于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由于教育督导工作牵涉到政府及教育系统内各个部门的工作,处理不好各种关系,督导工作将很难顺利开展,即便是对下面学校的督导工作,也并非轻而易举。仅以对学校的评价为例,既要把问题说到位,不回避矛盾,还要让受检单位心悦诚服,不讲究点说话的艺术性,只是板起面孔教训人,效果显然是不能尽人意的。所谓“督从严,导从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分寸的把握、拿捏何其难也!
再次,进一步增强了对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信心。自己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有很多迷茫、困惑。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对于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让我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受益非浅。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7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证明国家对督导工作的重视。对于我们来说是鼓励,是鞭策。如春风,送来的是工作的动力;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督导工作者的心田;似春花,带给教育督导的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新形势下,《教育督导条例》为我们今后做好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督导条例》对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二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我掌握了“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美教师张丽莉的事迹以及最美乡村教师的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时刻激励着我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督导工作,发扬敬业精神,甘心奉献,任劳任怨。到基层督促检查的时候,我能耐心细致地将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指导学校提升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向着基本均衡迈进。
熟悉法律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教育督导条例》强调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此,我反复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等,努力掌握国家、省关于小学教育的标准和要求。记得吉林省政府督导团到东昌区对县进行评估和初步均衡发展检查时,每位专家型督学都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在评估时候有理有据,真正做到了以理服人,靠前指导,确实能够推动本地区教育的发展。
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因为学无止境。过去强调学习学习再学习,今天再提仍然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作为涉猎不深、督导经验不足的.我,更要加倍学习,才能尽快熟悉督学业务。于是,自己就抓紧时间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督导知识,明确职责。在迎接市督导检查的过程中,认真向他们学习崭新的督导理念、具体的检查方法,并通过参与督导论坛,向版主学习,向同仁学习,借鉴省内外优秀的督导经验,丰富完善自己。
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参与制定了《东昌区2013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参加市里举办的《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培训,细致分解了指标体系,初步掌握了一定的评价方法,为下一步做好本区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打下了基础。坚持原则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前提。“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这是督导条例对我们的品质要求。的确,作为教育行业的一位评价人员会面临许多的问题,诸如人情、面子等等,如何做到一碗水端平,靠的是个人修养。所以平时注重学习,规范自己的言行,关注形象。我时刻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这些古训,严格要求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体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所包含的道理。历史已经证明,腐败如蛀虫,会葬送一个民族,葬送一个国家。所以,在基层检查时,我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检查时不用送、不用陪,不吃请,不打人情分,做廉洁的典范,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学校,以评价促进学校的发展,以评价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学,然后知不足”。通过学习,我感觉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与督导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用真诚与人相处,用热情服务基层,用智慧指导实践,出色完成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教育督导条例》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篇8
我校(镇安县庙沟乡中心小学)于20xx年11月13日组织学习了《教育督导条例》,我体会很深:
1、《教育督导条例》是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督导领域的第一步法规,《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指明了方向,对于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容,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和行政责任,提高了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意识。
3、健全教育督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教育督导队伍。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经费,改善教育督导工作环境。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4、让《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首先深入到教育一线管理者的头脑,教育界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作好了组织准备,通过学习和研讨,提高了教师的素质,加强了教育督导队伍的自身建设,为科学规范督政与督学提供了保证。
通过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使我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目的任务、对象范围、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原则、工作程序、行政责任等,为促进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保障。
教育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国基础教育在普及小学教育、实行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条件不足,要求监督、强化政府责任的结果。因此。准确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基础。
这次学习,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理念、新方法,破解了我心中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更让我深深认识到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督导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大,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肯动脑筋,不肯付出艰苦的努力,没有高度的事业心是万万不能。
首先,教育督导工作肩负着神圣使命,关乎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对国计民生和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对我们教育督导人来说再清楚不过。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由我们教育督导部门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上当好参谋,对下做好监督指导。这样,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不能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纠正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就不仅仅是工作不做为的问题,而是在对国家和人民犯罪。
其次,自己刚刚从事教学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极有挑战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仅仅有工作热情和决心是远远不够的。这项工作要求督导者必须是教育教学工作的行家里手,熟知教育的法律法规,熟知督导工作流程,还应及时掌握当前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新动态,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督导工作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习过程。不仅如此,要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善于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由于教育督导工作牵涉到政府及教育系统内各个部门的工作,处理不好各种关系,督导工作将很难顺利开展,即便是对下面学校的督导工作,也并非轻而易举。仅以对学校的评价为例,既要把问题说到位,不回避矛盾,还要让受检单位心悦诚服,不讲究点说话的艺术性,只是板起面孔教训人,效果显然是不能尽人意的。所谓“督从严,导从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分寸的把握、拿捏何其难也!
再次,进一步增强了对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信心。自己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有很多迷茫、困惑。这次学习,对我来说,堪称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是排难解惑,更增添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认可,才能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次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对于刚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让我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受益非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