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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4/06/03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依法治国》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们上阅读课的时候,在阅览室里看了《依法治国,学法守法》,我深有感触。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流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虑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2

今天阳光明媚,我拿起了《依法治国》这本书,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书里写的一个个《依法治国》的小故事把我吸引住了。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告诉我们要争做守法的小公民……

看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姚红珍,因为她用微笑和热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姚红珍还做了好多帮助消费者的事情呢!比如:电梯突然加速害得张大爷摔了一跤右手骨折,姚红珍帮助他要回了医药费;陈先生用的红木衣柜是假冒的,她又帮助他讨回了损失……她成了大家的贴心人,正义的天使。

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谭英敢啃“硬骨头”,连传鹏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你看,他们做了那么多好事,成了无助的消费者的主心骨。

走出书本,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现实生活吧。

记得平时的时候,妈妈总告诫我说:“孩子,外面的食品不安全,还是家里的好。”爸爸总会唠叨说:“家里的好,安全,而且啊最好是自家种的,纯绿色食品。”听着他们的话,我总是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去外面吃了,那么多的人都到外面吃,不是吗?面对我的质疑,妈妈让我看了香肠的制作视频,我顿时被吓呆了!

只见,视频中工作人员先把连毛都没有拔光,内脏都没有清理的死猪,甚至是病死的猪,倒入了搅拌机,搅拌机不停地旋转。一会儿的功夫,那些猪就成了一堆粉红色的肉泥。哦,太恶心了!他们为了自己的钱财,却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也不顾食品的卫生,更不顾别人的健康,只知道一味地敛财。挣着这种黑心钱,却丢了良心,真是可悲。

听说像这样的事例还不只一个:康师傅地沟油事件,毒米线事件,工业盐腌制咸肉的事件……我也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妈妈说还是家里的好吃,家里的安全了。我想:大家多为别人想一点,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就好了。尤其是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更要向姚红珍、谭英、连传鹏他们学习,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小公民。

合上书本,我看见封面上那个大大的天平。我觉得我们不仅要把天平画在书上,还应该在我们的心里摆一个善良正直的天平!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依法治国》,其中一个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幼小的心灵。

一天下午,贵阳市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人路过操场时,发现了一个橙色的小钱包放在小凉亭的石凳上。三人打开钱包,看见里面竟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的现金和许多证件,三人着实吓了一跳,班干部杨光雨当机立断,把它交给了学校门卫袁爷爷。袁爷爷接过钱包也吓了一跳,这样的“大鱼”他从没见过:74张100元现金,7张银行卡,还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第二天经过努力,老师终于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确认无误后,失主陈女士领走了失物和现金,并在好人登记薄上写下了表扬语:“谢谢你,钱收到了。”三位少年拾金不昧的消息传开后,有记者去采访,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三人异口同声地说:“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要!如果我们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不一样呢?”

多么朴实的话语啊!我觉得拾金不昧的品德很高尚,三位小伙伴是我们的好榜样。记得新学期刚开学,大队长李杨锐丁和陈昊炜同学拣到了1条熠熠生辉的金手链,他们没有一丝杂念,立即交到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第一时间还给了漕桥润源化工厂承波君阿姨。学校在联合晨会表扬了他们的先进事迹,为他们颁发了“拾金不昧小标兵”的奖状,多么光荣啊!

其实拣到小东西不占为己有也很光荣。我们的红领巾拾金不昧小银行已经成立15周年了,上面记载了4000多名拾金不昧者的名字,积攒的无主钱物全部用于帮助有困难的人,队员们的做法在江苏《少年号角》上还进行了宣传展示。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这样一位好少年,很幸运,我做到了。星期二中午,我在回教室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毫不犹豫地交到了拾金不昧小银行,我还获得了少先队大队部颁发的“拾金不昧章”,多么自豪啊!

拾金不昧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和道德的底线,也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就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纪观念。我要为拾金不昧好少年点赞,为自己的小小诚信点赞!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4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今天,我在《依法治国》这本书中看到了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三位同学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心中漾起了阵阵的暖意。

20xx年5月7号,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现金和许多证件。他们交给了门卫袁爷爷,袁爷爷称赞他们的行为非常棒。后来,三人在班主任和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三人回答:“别人的.东西不能要,如果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两样呢?”

说得真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传递正能量。拾到钱物本是平常事,但面对诱惑能做到不动心,是多么可贵啊!为此,黔东南文明网“身边好人”栏目专门详细介绍了曹辉、杨光雨、吴松键的事迹,称赞他们是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班的尤丽锦,张磊,六(1)班的徐嘉蒋和李杨锐丁。就说说张磊吧,两周前大课间活动时,突然地上出现了一道亮光,张磊眼尖,跑上前一看,是一枚五角硬币。他捡了起来,问周围的人:“谁掉的钱啊?”没人回应,大家都忙着活动呢!他又把硬币举过头顶,加大音量说:“谁掉的钱啊?”还是没人回应。张磊急了,扯着嗓子大喊:“谁掉的钱啊?”我正好在一边,被这突然的一嗓门吓了一跳,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大声,吓我一跳,没人回应可以去交给老师呀!”“对啊对啊!”他欣喜若狂,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他转过身,迅速奔向杨老师,还差点把我撞飞。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确,五角钱虽小,却折射出张磊同学美好的心灵,值得大家学习。五角钱不多,也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就不能要,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5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个基础上培养出人们良好的道德品行更是一个国家、及社会所有人士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幸运地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自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中国的法制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了宪法,这是多么令人振奋啊!然而,在振奋的同时,一个问题也应值得我们思考: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法律其实很像数学,无处不在,十分重要,有这样一个关于法律的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实现了正义,体现了公平,它,就是正确规范人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的这个经济社会使人对道德的意识不断的淡化,现如今社会上的人什么都不图,就图个“利”,自己能得到钱就可以了,全忘了儿时,父母告诫我们的法规,所以对于不容忽视的法律,他们“视而不见”。若是成人还好,但现在甚至有些青少年都学会了强要他人的钱财,参与抢劫,甚至是结帮犯罪吸毒,近年,青少年拉帮结派犯罪现象频频发生,这使我们安定的生活受到了威胁,法律的不重视等同于流感病毒,在这个社会蔓延着,以致发展到小学,当人的贪婪欲望得到满足,他们便会尝试更大的,贪婪的.欲望越来越大,最终,自己站在了法院。但丁的作品《神曲》地狱篇中写到:它的贪婪欲望从来不会得到满足,它在饱餐后会感到比在饱餐前更加饥肠辘辘。欲望是人们邪恶和罪恶的深渊,正因如此,我们必须懂得正义的法律,用它来与之抗衡。“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必须从小时候做起。社会十分残酷,只有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将法律变成自己的坚盾和利剑,来保护自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即使是一名小学生,也必须知法、懂法,更要会用法,让法律成为我们坚不可摧的堡垒,守护着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6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今天,我在《依法治国》这本书中看到了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三位同学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心中漾起了阵阵的暖意。

20xx年5月7号,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现金和许多证件。他们交给了门卫袁爷爷,袁爷爷称赞他们的行为非常棒。后来,三人在班主任和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三人回答:“别人的东西不能要,如果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两样呢?”

说得真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传递正能量。拾到钱物本是平常事,但面对诱惑能做到不动心,是多么可贵啊!为此,黔东南文明网“身边好人”栏目专门详细介绍了曹辉、杨光雨、吴松键的事迹,称赞他们是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班的尤丽锦,张磊,六(1)班的徐嘉蒋和李杨锐丁。就说说张磊吧,两周前大课间活动时,突然地上出现了一道亮光,张磊眼尖,跑上前一看,是一枚五角硬币。他捡了起来,问周围的人:“谁掉的钱啊?”没人回应,大家都忙着活动呢!他又把硬币举过头顶,加大音量说:“谁掉的钱啊?”还是没人回应。张磊急了,扯着嗓子大喊:“谁掉的钱啊?”我正好在一边,被这突然的一嗓门吓了一跳,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大声,吓我一跳,没人回应可以去交给老师呀!”“对啊对啊!”他欣喜若狂,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他转过身,迅速奔向杨老师,还差点把我撞飞。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确,五角钱虽小,却折射出张磊同学美好的心灵,值得大家学习。五角钱不多,也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就不能要,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