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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2024/05/20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故乡读后感(精选1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 篇1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读后感 篇2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故乡读后感 篇3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读后感 篇4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故乡读后感 篇5

国庆长假期间,我看了《同步阅读》里‘故乡的云’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仅表达了作者怀念故乡的云,还表达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思念之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想起小时候,(.)望着天空看云。文章写了二月和八月的云的想象,白云、火烧云、晚上的云。

同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家乡。无论是谁离开自己的家乡很久时,都会思念自己的家乡。作者就想起了故乡的'云,在作者心里,家乡就是云,他不仅思念故乡的云,还思念着自己的家乡。

我想,每个人的家乡肯定也有特色,也有你童年时最喜爱的地方,假如你远离故乡20年,你将会是怎样?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感受得到,就如唐代诗人王维所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像林海音,从小就在北京长大,最后因某种原因迁移到了台湾。如果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也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我也会思念家乡,因为家乡有我的美好童年,有我喜爱的地方,有我的亲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故乡读后感 篇6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平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读后感 篇7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 篇8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 篇9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初三:打打闹闹boy

故乡读后感 篇10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故乡读后感 篇11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捕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两只猎犬一起上,杀死了山狮。可老丹的肚皮被山狮抓破,流出了内脏,小安也受了重伤,第二天早上,老丹就死了,小安不愿独活于世,几天不吃不喝……

最神奇的是,小安和老丹的坟头间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撒红色羊齿的种子,难道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吗?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读后感 篇12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13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看到文章《故乡》的第一句话,我就忍不住继续仔细往下读了起来。开头的一句话,竟然就能抒发这么多的情感,对故乡的思念以及回到故乡时候的失望与落寞,对自己不能忆起故乡曾经样子的懊恼。多么真切的语句啊。

后来慢慢地往后读,读到母亲提到搬家的时候,眼角有一丝落寞,然后又决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话,将母亲难舍故土,不想远离这里的心情描写地淋漓尽致了。母亲的眼神凄凉,一个老人在故土住了这么多年,看到故乡日渐荒废,人的容颜也慢慢变了,有的人心也变了,见证了太多的沧海桑田,内心是何等的凄凉。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一生的操劳,钟爱的老家,内心竟也有了点心疼。

读到作者回忆与闰土儿时交谈玩耍舍不得对方离开时,我想起了从小的发小们。因为我读书读到中途就转去城市里了,几年的不见,明显感到与他们之间有了淡淡的隔阂,以前一起嬉戏打闹的场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伤的事情,是曾经熟悉的人渐行渐远。透过文字我也能体会作者心里的失落与无奈。

曾经那么爱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轻的.时候爱擦粉,爱打扮了,坐着的样子也不再那么端庄了。甚至变得有点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贪婪小便宜的恶习。时间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坚守本心,有的人却在时光里沦落了,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这是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落魄时代的悲哀。

年少的闰土和自己无所不语,长大的闰土对自己卑躬屈膝。年轻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样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时很讽刺。每一个人都曾经历最艰苦的时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会在岁月里沉沦。

故乡读后感 篇14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 篇15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 篇16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故乡读后感 篇18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别,他惊喜的发现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 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故乡读后感 篇19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