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倚栏轩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1
看了书中的那先故事,我浮想联翩,脑子里全都是流光溢彩的画页,悲伤的离别故事,还有美妙的友谊。我陶醉于蟋蟀那美妙的歌声;我感动于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我开心于老鼠,蟋蟀和猫咪在一起的美妙生活;我悲伤于小蟋蟀对老鼠和猫咪的伤心离去……
小蟋蟀过着快乐的生活,因为蟋蟀歌声美妙,蟋蟀成名了,但蟋蟀喜欢平凡生活,不喜欢这么多人围着他。于是下定决心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朋友,离开了温暖的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2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讲的是蟋蟀柴斯特的故事,它爱家乡,但因为因为贪吃到了纽约,在那儿,它认识了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享利猫,还见到了一个对它很好的小主人玛利欧,但它最后还是在塔克和享利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柴斯特是一只很聪明的蟋蟀,它那动听的歌声让它的小主人家的生意红火了起来。我想: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只蟋蟀那该多好哇!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表现出了那种美好的友情,享利猫和塔克老鼠不但都是柴斯特的好友,同时,两个动物也是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享利十分善良,用书中的话说:这只猫善良的实在是没法说。柴斯特充满了对家乡的留恋,这是我读书时体会出来的:老家是最温暖的。柴斯特这种心态我们应该学习,时时刻刻不要忘记自己的家园。
这是一本让我欢笑,让我流泪的书,你也买一本看看吧!很值得看的啊!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3
翻开这篇栩栩如生的童话故事,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蟋蟀柴斯特独特的见解改变了我的思想,使我对出名,自由有了新的认识与感受。下文为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被迫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与一只老鼠塔克、一只猫亨利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突然有一天,大家发现柴斯特会唱歌,从此,柴斯特每天上午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就在地铁出口的书报摊上为过往人们演出。
由于柴斯特是只蟋蟀,而且它的歌声十分动听,人们都跑来聆听他的演唱。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了一只众人瞩目的蟋蟀。可是有一天柴斯特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乡下的草场,再想想它自己每天演唱都很累,而且人们总是用惊奇的目光盯着它,让它总是心里感到不安。虽然拥有名气,但是关在笼子里没有了自由。于是,有天晚上,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登上了回家的火车。
自由,包含着许多含义:有活动的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唱歌――想什么时候唱就唱的自由,也有不想唱的自由。名气固然重要,可是它对于自由来说,它实在太渺小。
有谁不想成为一个整天被一群Fans追来追去的明星?有谁不想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人?但是柴斯特更爱自己的家,爱生它养育它的草地。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被名利所蒙蔽,拥有快乐。这也许是蟋蟀柴斯特想要告诉我们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它里面主要的人物有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守报摊的男孩——玛利欧,它们之间的友情故事。
说的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玛利欧听到它如歌的鸣叫,把它带回报摊,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它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还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后,它让我懂得了每个人彼此之间都应该要珍惜友情,要拥有一颗宽容的心,互相帮助,互相关心,那么这个世界才会充满爱而变得更加美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5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讲的是蟋蟀柴斯特的故事,它爱家乡,但因为因为贪吃到了纽约,在那儿,它认识了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享利猫,还见到了一个对它很好的小主人玛利欧,但它最后还是在塔克和享利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柴斯特是一只很聪明的蟋蟀,它那动听的歌声让它的小主人家的生意红火了起来。我想: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只蟋蟀那该多好哇!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表现出了那种美好的友情,享利猫和塔克老鼠不但都是柴斯特的好友,同时,两个动物也是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享利十分善良,用书中的话说:这只猫善良的实在是没法说。柴斯特充满了对家乡的留恋,这是我读书时体会出来的:老家是最温暖的。柴斯特这种心态我们应该学习,时时刻刻不要忘记自己的家园。
这是一本让我欢笑,让我流泪的书,你也买一本看看吧!很值得看的啊!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读后感350字 篇6
今天,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看完啦,最后两章太让我感动啦。
自从柴斯特成了明星以后,它觉得太不自在了,太累人了。今晚要演奏星条旗永不落的时候,柴斯特说了一堆话,让亨利和塔克吃了一惊。‘我要回老家,我觉的不适应,我应该回故乡。我应该回草丛,哪里才是我要去的地方。’星期五是我最后一次演奏会,我要唱凶手罗齐六重唱,比以前唱的好听了,达到了最高点。所有的人听见了,都停了下来,卖报的、赶路的、开车的……都被那好听的音乐吸引住了,谁能知道这是道别音乐会?只有塔克和亨利送行,为他准备吃的点心……
我看完以后,几乎掉了眼泪。亨利和塔克的友谊深深打动了我。柴斯特功成名就以后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安静的生活。但是如果换成现在的人,它当成了明星、歌星、影星住在了别墅、有记者采访……他会回老家吗?人类是做不到的。